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2020-09-10 07:22张梓琛
看世界·学术下半月 2020年7期
关键词:犯罪青少年教育

张梓琛

摘要:目前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不断制约着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推进,必须不断深入改善问题,来创造合理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机制。

关键词:青少年;教育;犯罪

一、青少年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但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全球化的社会问题时,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已刻不容缓。

(一)认识存在偏差。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学校、家庭等各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目前,一些部门领导、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对青少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的现象。特别是面临中考、高考的学生、学生家长、学校老师表现的更加突出,影响了青少年法治理念的树立和全面发展。

(二)法律及政策存在缺位。“七五”普法规划提出对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是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要求”的明确要求,但在全国教育系统的教学大纲上对学生法治教育没有具体规定,法律知识还不是学生考试的必考内容,造成各中、小学校没有统一的法治课时,没有统一法律教材,没有专门的法治课老师,学用脱节、学考脱节的现象较为严重地存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效果难以得到法律及政策层的支持。

(三)创新形式不够。对于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有一些生动形象、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如模拟法庭、征文比赛、法治文艺小节目、现身说法等,但这些活动范围有限,活动时间有限,还停留在传统的宣传形式上和方法上,缺少现代媒体技术和手段,缺乏长期性和有效性。

二、发挥“三个作用”

(一)发挥学校主导性作用。学校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治教育还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抓法治宣传教育的落实,确保学校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把“四落实”列入学校年度考核的目标,与评先树优结合起来。针对青少年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国旗法》、《宪法》,增强爱国主义意识,培养国家自豪感;了解国家性质,了解公民权利义务。

(二)发挥家庭基础性作用。家庭是整个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长的教育导向和家庭成员的行为方式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要注重家长的言传身教,提高家长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家长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家长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教育子女。要关爱特殊群体,特别是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问题的学生。

(三)发挥社会引导性作用。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参与。要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尤其是对网吧、游艺室、彩票投注站、棋牌室等的规范管理,不让社会的消极面暴露在学生的眼球之下和视野之内,为中小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通过社会的言传身教,引导学生通过正当的途径解决纠纷,强化法治意识,使广大青少年在社会大环境中学法、用法、维权。

三、注重“三个结合”

(一)知識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知识教育与道德教育共存在于教学过程。教学过程不仅要知识教育,同时还要形成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世界观。将知识教育和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育人效果,从而培养出具有东方传统文化的青少年,更好的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课堂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课堂教育目前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青少年学生守法的养成教育,使他们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同时,将课堂延伸到校外,可结合学校课外活动、班团队活动、节日纪念日宣传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时机,组织学生观看法治教育宣传片、观摩法庭审判、参与校园纠纷调解、模拟法庭活动。通过这些形式,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及道德修养,使学生在用法律进行自我约束的同时,也能学会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

(三)传统与创新相结合。在利用黑板报、橱窗、广播、法治宣传栏、赠送书籍资料等传统普法手段基础上,要重视教育形式的创新和青少年学法积极性的调动,并探索、总结一些青少年乐于参与的法治教育形式。依托完中,教育部门和司法局携手分片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组织学生集中观摩学法,定期开展法治讲座和法治辩论活动。同时,将校园网与普法网链接,定期开展“网上学法考试”;通过“校信通”定期发送普法短信,等等。

四、整合“三种力量”

(一)组织力量。一是健全组织。领导重视是顺利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在党委政府领导,人大监督,综治、司法行政、教育、团委等职能部门实施的组织架构下,进一步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有计划、有安排、有活动,切实强化对教职员工和学生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二是健全机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估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等,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作为创建文明学校、学校等级评估依法治教示范校评比的一个重要指标,加大对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成绩突出的学校、法治副校长等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力度。三是加大投入。依托当地党委政府,积极争取财力支持和倾斜,设立法治宣传橱窗、法律图书阅览室,添置法律图书和法治音像教材,扩大青少年法治实践的空间和场所。

(二)师资力量。一是学校普法教师队伍。现在法治课教师,基本是由思想品德课或政治课教师、班主任老师担任。要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使他们不仅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而且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授课能力,为学生树立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榜样。二是法治副校长队伍。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考核管理办法》,高标准选聘法治副校长,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帮助、指导他们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的人员要及时调整,确保各法治副校长年度授课在4 次以上。三是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要面向社会招募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注重把具有法律专业特长、自愿参与普法活动、热爱普法公益事业的三方面力量吸收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定期深入学校和社区,面向青少年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

(三)社会力量。一是部门协作。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不仅仅是司法行政机关和教育部门的事情,涉及范围广,牵涉单位多。我们要有“青少年法治教育无小事”、“青少年法治教育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发挥好政法、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工商等众多部门的作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倾力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热心人士。以“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为骨干,扩大热心参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队伍,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活动,了解学生思想,倾听学生心声,帮学生解心结、排忧愁、强法纪、树雄心。三是基层干部。要大力争取基层干部的支持,强化依法治村(居),积极依托法律学校这一阵地,有声有色地举办形式各样的法治宣教活动,特别是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只有社会都重视并努力了,才能形成合力,才能切实保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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