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狂欢”视阈下的网络直播现象与反思

2020-09-10 13:54陈凌云
看世界·学术下半月 2020年7期
关键词:网络直播

陈凌云

摘要:随着当今移动互联网环境的变化,移动网络直播平台快速发展。在网络直播背景下,也引发“文化狂欢”作为一种网络文化现象出现在公众视野,折射出来的则是当代青年群体的娱乐偏好。

关键词:网络直播;文化狂欢;全民直播时代

一、引言

据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8.97亿,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3%。[1]根据数据可以发现,移动互联网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便捷的平台,强化了移动终端对视觉冲击的影响,直播平台作为一种新的视频媒介形态出现。网络直播以其简单易操作的特性为大众服务,移动APP终端输出,用户注册登录,通过直播平台的直播间作为媒介展示自我,普通的用户可以直播自己的日常生活、吃喝玩乐,也可以展示自我的才艺,通过吸粉获得流量,由以往的网民被动接受转变为网民参与传播分享之中,满足用户被吹捧的心理,低门槛的网络直播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参与式的文化狂欢,形成了网络空间中快餐式的文化现象。

据艾媒咨询2019年11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娱乐内容类型的直播平台持续领跑,花椒直播、YY活跃用户量稳居行业前二,通过公益直播宣传平台形象,明星直播“带货”成为新潮流。[2]网络直播自发展以来,呈现喷薄式发展趋势,其背后巨大的经济效益使得更多的用户及资本涌入,直播平台迅速兴起,带来内容低俗化、同质化现象。网络直播的低门槛及交互性使得越来越多的网民接受这种媒介形态,由此也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诞生了众多“网红”。

“狂欢理论”是由前苏联文艺理论家巴赫金提出,他在《弗朗索瓦·拉伯雷的创作和中世纪与文艺复兴时期的民间文化》一书中为“狂欢理论”作了全面阐释,专门论述了欧洲民间的狂欢节文化,指出了狂欢精神的实质。[3]“狂欢理论”所涉及的范围很广,在众多文化领域均被广泛研究。将巴赫金的狂欢理论作为本文研究网络直播下的文化狂欢现象具有深刻的研究价值,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网民都似乎带上了自己的面具,充当网络世界中的表演者,人们摆脱自己在现实社会中的身份,一场网络中的文化狂欢开始酝酿,以此作为人们在繁重的生活压力下得以释放的源泉。

二、网络直播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网络直播是一个开放性的互动平台,其互动形式主要为打赏、弹幕和连麦,其文化狂欢的网络文化现象也就主要体现在打赏、场景及话语话语狂欢,低门槛的网络直播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参与式的文化狂欢,形成了网络空间中快餐式的文化现象。由于网络直播的低门槛,同时也打破了空间的距离,使得一大批网红在直播平台快速走红,其背后揭示的是人们目前的生活压力、自我孤独及获得社会认同的心理。网络直播所带来的社会娱乐化本无可厚非,但以牺牲社会利益来达到商业目的的“狂欢”应该遭到道德伦理的谴责。[4]

(一)网络直播行业发展现状

1.网络直播行业监管力度加大

网络直播作为近年来的新兴产业,一直是政府的监管对象,政府出台和完善一系列监管舉措,有助于规范网络直播市场秩序,引导积极向上的社会价值观,对网络直播的内容加大监管,杜绝低俗内容的传播,封禁不良的网络直播平台及网络主播,以维持市场秩序的良性运作。

2.“直播+公益”塑造平台正面形象

现阶段,多数直播平台通过直播公益形式,以塑造平台的正面形象,打破以往通过图片、音频等形式开展公益事业,直播的特性增加了公益直播的真实性,也能对公益进展做到实时了解,更直观地了解到公益进展,降低了公益成本,其宣传效果也会事半功倍,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渠道,同时也为直播平台塑造了正面形象,体现直播平台的社会责任感。

3.明星直播“带货”新潮流

随着直播与电商领域的结合,越来越多的明星进入直播间“带货”,利用其自身的明星效应,将自身流量变现,其不仅增加了明星自身的曝光度,也增加了明星与粉丝之间的粘性,通过自身人气,拉动商品销量。

(二)网络直播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网络直播平台将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当前的网络直播平台主要以娱乐、游戏等偏娱乐性的直播内容为主,同质化现象严重,在这种情况下,网络直播平台开始探索专业化的运作模式,在教育、公益等领域向垂直化方向发展,引发相应群体的关注和兴趣,改善其目前存在的内容同质化问题。

2.将弘扬价值观作为平台使命

网络直播平台其娱乐性较强,且深得青年群体的喜爱,其价值观的弘扬显得尤为重要,现阶段,有网络直播平台探索以趣味性和青年群体喜爱的方式传达正能量,弘扬社会价值观,同时也有助于企业形成良好口碑,在社会中起到价值观的引领作用。

三、网络直播中“文化狂欢”的驱动因素

在网络直播这一平台中,其用户主要为粉丝与主播,即观看者与被观看者,粉丝与主播为网络直播平台中的主要参与者,其都会依据自身不同的需求动机来选择喜欢的直播内容,因此,两者在网络直播中的“文化狂欢”驱动因素也有较大不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粉丝们的“文化狂欢”

根据观察发现,主播人群中以女性为主,其直播空间多处于卧室等封闭化聚焦私人的空间,满足了粉丝们窥视的视觉需求。粉丝们通过屏幕观看主播,并与主播之间形成互动,而主播看不到观众,这时观众处于隐匿状态,在观看直播的同时拥有一种虚幻感。网络直播跨越空间局限,打破地域限制,构建虚拟的时空社交,通过直播,主播与粉丝可以跨地域进行社交与互动,从而实现虚拟社交,同时,通过网络直播进行社交的成本较低,观众可以看到主播,也可以通过弹幕与主播进行互动,有助于社交体验感的提高。在如今快节奏的生活中,网络直播就是人们找寻的一个忘却烦恼、发泄情绪的平台,主播通过各种才艺展示,给粉丝们以视觉上的愉快体验,而这些内容往往是低俗化、肤浅化的,但具有亲民性,人们更愿意从中舒缓心情。

(二)主播的“文化狂欢”

在网络直播平台中,主播的一大出发点便是为了寻求他人的认同,当主播处于观众的注意力之中时,其会被自身的光环效应所吸引,犹如处于表演的舞台中央,沉浸于来自别人的赞美和认同之中,在这种感知中再次获得对自我的认同感,在主播眼中,被关注就有了存在的意义。

其次,主播还能塑造自我认同,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自带的瘦脸、美白等美颜功能,再次加深对自我的认同及对自我的肯定,挑选自己最适合的外在形象展示给公众,也使其在直播中更为自信,处在被虚构的空间形象之中,满足其自我满足感。

四、“文化狂欢”下的网络直播现象反思

(一)直播内容的同质化现象严重

当前的网络直播属于泛娱乐性质的平台,追求较高的娱乐性,其话题内容必然导致内容缺乏广度与深度,缺少创新,不同平台之间的内容趋于同质化,甚至出现雷同,失去其自身所固有的特色。近年来,网络直播平台数量呈现增长态势,同时也使得网络直播得到较大范围的扩散和转发,其直播形式与内容反而千篇一律,未有较大幅度的创新。同时,也出现了大批的“网红脸”,其在直播平台自带的美颜系统下,面部妆容也似乎趋于一致,其日常直播也多以聊天、唱歌、跳舞等为主,内容也并无个人的特色,曾有媒体指出,在300多家的网络直播平台中,有80%的流量是靠网红主播获得。在同一个网络直播平台中,不同主播的直播内容也有极大的相似性,使得网络直播平台中各分类下的内容并无明显差异。此外,主播以女性为主,且由于其美颜功能装扮具有“网红脸”的特性,让人很难分辨。

在注意力经济语境下,网络直播受到广泛的追捧,其商业模式开始靠拢,追求其商业利益,由此以往,模式化的风格开始形成,进而导致内容同质化现象的产生,忽视了在文化基础上应具备的创新性与进步性,而网络直播仅为网民构建了一个虚拟的社交世界,使得参与其中的网民慢慢沦为缺乏批判能力的“单向度的人”。

(二)网络直播使得个体沉浸于非真实

网络直播平台中,由于其自身的开放性特征,使得用户在进出平台上拥有极强的自主性。喜欢社交的人在融入一个现实中真实的群体时,需要耗费极大的精力,在融入过程中具有不可预测性,但一旦融入进这个真实的群体,其与群体中的个体便会形成相对稳定的关系,不易拆解。而网络直播中,个体与群体的融入是随机性的,且随意進出,其形成的关系也相对较为弱化,不会带有极强的心理压力。后者这种方式,既能满足人的社交需求,也无需投入较多的精力,不会带有压力和负担,对个人会产生较大的吸引力,但这种不带感情色彩的投入在社交关系中便让人无法收获真实的友谊。

面对当前的生活压力、工作压力或学习压力,人们的情绪很容易转化为蜗居式生活,足不出户,吃饭用外卖,买东西用购物平台快递到家,催生了一大批“宅人”,网络的虚拟世界便成为“宅人”接触外界、打发时间的唯一渠道,同时满足其自我的精神世界。在这种情况下,网络直播平台消除了他们对于社交的恐惧与焦虑,通过网络直播,无需与人真实对话,可以通过弹幕形式进行互动,处于虚拟空间的社交之中。而主播所处的环境也各式各样,宿舍、卧室、公园等场合都能成为主播的直播地点,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精神也处于移动互联网所构建的虚拟社会之中,也成为“宅人”的象征。

网络直播空间为人们提供一个互动平台,假如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能使主播与粉丝无障碍交流,那么通过屏幕的社交活动也并不见得是真实的社交活动,也并非真实的经验与感受。网络直播的平台秩序,成为人们短暂逃离社会现实、获得轻松愉悦的地方,当他再次回归社会现实,会被现实中的社会秩序所打垮,很容易再次回到那个虚拟的世界中参与社交互动,这将会成为个体自身无法逾越的关系。

(三)网络直播缺乏版权意识

当前网络直播的内容往往涉及视频、音乐、游戏及二次创作,但由于目前网络直播平台的主播普遍缺乏版权意识,经常有意无意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他人作品,造成版权纠纷。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伴随着作者版权意识的提升,但这一点往往被主播忽视,这更对内容的创作提出严峻挑战,只有创新内容,才能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

五、结语

综上所述,网络直播带来的则是“全民”直播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其也引发“文化狂欢”作为一种网络文化现象出现在公众视野,折射出来的则是当代青年群体的娱乐偏好。就网络直播的发展路径而言,首先要理性认识自我,其次要与他人进行平等互动和交流,最后要重视现实的社会交往,辩证看待网络社会中虚拟的社会现实,提高在媒介中的自我批判能力,避免成为“单向度的人”。

参考文献:

[1]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DB/OL].中国网信网.http://www.cac.gov.cn/2020-04/27/c_1589535470378587.htm

[2]2019Q3中国在线直播行业发展专题研究报告[DB/OL].艾媒网.https://www.iimedia.cn/c400/66897.html

[3]叶虎.巴赫金狂欢理论视域下的网络传播[J].理论建设,2006(05):66-68.

[4]罗敏.网络直播的伦理失范与发展前景[J].青年记者,2016(30):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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