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青海地区民族文物的分类与保护

2020-09-26 11:59余玉龙
群文天地 2020年5期
关键词:唐卡青海文物

余玉龙

青海是一个生活着藏族、土族、撒拉族、回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的地区,幅员辽阔、历史悠久,长期生息、繁衍在这块古老土地上的各族先民,给我们留下了光辉灿烂的历史和丰富的民族文物,这些优秀的历史文化遗存,是我们研究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生活等方面不可多得的珍贵史料。因此,对民族文物进行保护、分类、整理、利用,是我们文博工作者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也是加强民族团结、振兴民族文化的需要。几年来,我们在探讨和研究这一课题上做了一些工作,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几点体会。

一、对民族文物的界定和认识

民族文物从其含义上讲是指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遗留下来的各种实物资料,可分为古代民族文物和近现代民族文物两大类。古代民族文物由于有着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历史,它经过漫长的历史沉淀,已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无论是博物馆还是个人都比较注意收藏。而近现代民族文物,主要指流传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生产工具和反映少数民族生活习俗、衣、食、住、行、婚、丧以及宗教信仰等实物资料。这部分民族文物,由于种类繁多,存世量丰富,其潜在的价值还没有被人们充分认识,很容易流失。因此,加大宣传保护力度,抢救近现代民族文物的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多年来,我们通过文物普查发现青海这一地区有着大量珍贵的民族、民俗文物散布在民间,这些丰富的民族文物对于研究生活在青海高原的各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应尽快把它们抢救回来,并加以保护、利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民族文物征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因为许多流传在民族地区的具有历史特征和民族特色的生产、生活用具、服饰、头饰、艺术品等正遭到人为的破坏和流失。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各民族间互相学习、交流日渐频繁,过去许多到处可见、随手可得的实物资料,正在快速消失。如藏族男女老少的頭饰和服饰现已日趋简单,撒拉族用于渡黄河的羊皮筏子已被现代汽船取代,土族的手工刺绣被机绣代替等。可见,民族文物的消失现象是非常严重的,必须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将它们尽快抢救回来。

二、青海民族文物的主要分类

青海的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他们用劳动和智慧,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和丰富的民族文物,极具感染力和地域特征,主要有以下少数民族文物:

1.金银饰器

金银饰器在我省少数民族中应用十分广泛,主要分生活和宗教用品两大类,其工艺制作之精、花色品种之多,充分显示了各民族人民的聪明才智,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是不可多得的民族瑰宝。

(1)生活用品。生活在青海地区的藏、蒙古、土等民族,十分喜爱金银饰品,在他们的生活中,金银饰品成了装饰、美化生活的手段。去过藏族帐房或蒙古包的人都知道,里面的摆设是正面供佛,左右陈设衣被箱笼,还有金银制成的各种餐具,如壶、碗、碟、盘、酒具等,琳琅满目。

作为游牧民族的男人,对马鞍的制作与装饰是十分讲究的。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佩以金、银马鞍或在马鞍的其他部位饰以金、银鞍花。主人身上佩戴的刀,刀把、刀鞘上饰以金银,并加上精雕细镂的龙凤图案,显示出马主人的富有和地位,同时也反映出蒙古、藏等游牧民族马鞍装饰艺术的悠久历史和高超制作工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金银饰器作为装饰品,在各少数民族中广泛使用,如耳坠、手镯、戒指和项链、腰牌等。青海蒙古族、藏族妇女的装饰基本相似,她们两耳垂着嵌有珊瑚、宝石的银制大耳坠,也有金或银制的多穗大耳坠,穗子环环相扣,无缺口,做工精美,有些长达二三十厘米、重200克左右。土族还有“上五下七”“上七下九”等视穗多少的耳坠称呼。头上、颈上、手腕和手指上都戴有金银制作的各种饰品,这些金银饰品做工讲究,都经精雕细凿加工而成,具有浓郁的民族气息和地方风格,表现出少数民族工匠精湛的工艺水平和丰富的想象力。

(2)宗教用具。金银饰器在藏传佛教寺院使用十分广泛,人们常见的有“金幢”“金轮”“金鹿”等巨型鎏金宝物,还有鎏金宝瓶、铜铃、铜瓦、金瓦等饰物,这些饰品结构合理、线条分明、形态逼真,给寺院增添了神秘而又金碧辉煌的色彩。

寺院经堂内供奉的各种佛像,或纯金、或鎏金,铸工精致、神态各异,静中似动,栩栩如生。如塔尔寺大金瓦殿内高11米的大银塔,以银作底,塔身上面镶嵌了数百颗各种宝石,内供宗喀巴大师纯金座。莲台前供奉着各种大小不一的金佛像、金银灯、净水碗等,在昏暗的经堂内显得金光四溢,精美绝伦,它们是佛教艺术中的珍宝。

2.绘画、雕塑、木刻

绘画、雕塑、木刻在青海少数民族中有着广泛的流行。在一般村庙大户人家的房屋、日常生活方面都有着一定程度的反映,尤以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五屯地区的“热贡艺术”为代表。“热贡艺术”又称“五屯艺术”,是藏传佛教艺术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流派,是我国民族艺术宝库中的一朵奇葩。热贡艺术兴起于14世纪初,繁荣于17世纪中叶,是当地艺人结合西藏、尼泊尔、印度等地佛教艺术,并与本地的民间艺术融合,提炼而创造的独特艺术流派,它包括彩绘、彩塑、木雕、木刻、砖雕、堆绣、图案和建筑装饰,尤以绘画、泥塑最具特色,有着浓烈的乡土气息和民族色彩。

3.藏毯

藏毯艺术在我省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悠久的制作历史,它是我省藏族人民利用青海丰富的畜产品资源,结合生活需要编织而成的艺术品。其产品用料考究、制作精细、色彩艳丽、图案优美,无论人物、山水、花卉、鸟兽均造型逼真、惟妙惟肖,体现了浓郁的民族色彩和高超的制作工艺。现每年3月召开的青海国际藏毯艺术节,已成为中外来宾相互学习、交流、销售的平台。藏毯收藏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

4.民族刺绣

生活在我省的土、回、撒拉、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的妇女,历来喜爱刺绣,且绣品花样繁复、绣法多样。主要表现在人们的服饰及日常生活用品的各个方面,如胸饰、领子、腰带、围肚、辫筒、鞋袜以及枕顶、针扎、荷包、钱包、烟袋、寿帐等,都是刺绣的重点范围。其手法有堆绣、平绣、拉线、盘线等,图案因各民族特点而取材各异,但以吉祥图案为主,兼备花卉动物图案,展现了豪放的民族气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青海的民族刺绣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土族刺绣。土族是一个非常爱美的民族,女孩子从小就学习刺绣,主要表现在对服饰的精心装饰上,领子、袖头、辫筒、腰带、荷包、鞋袜等,几乎无处不存在刺绣的美丽针脚,绣出的图案疏密得当、融叠自然、色泽美丽,给人以强烈的艺术享受。

5.建筑艺术

青海少数民族建筑艺术,以藏传佛教寺院、伊斯兰教寺院和民居为主。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建筑当属佛教寺院。由于历史的原因,青海藏、蒙古、土等民族一直笃信藏传佛教,他们为建寺院不惜重金聘请各地的能工巧匠,精心营建,仅以我省塔尔寺建筑为例。建于明朝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的塔尔寺,利用山势而修,平面曲折,错落有致,是藏族传统的高台建筑手法的充分体现。整个寺院由众多的殿宇、经堂、佛塔、僧舍组成,既有藏式平顶建筑,又有汉式斗拱、大屋架。建筑宏伟、富丽堂皇,是融藏汉建筑艺术于一体的典型代表,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和观赏价值。

6.唐卡、造像

唐卡是藏族绘画的独特艺术,又称“卷轴画”,代表藏民族高超的绘画表现技法。唐卡可分为绘画唐卡、刺绣唐卡、堆绣唐卡等门类。尺寸一般长90厘米、宽60厘米,当然也有规格不一的唐卡。唐卡的出现、兴起与藏传佛教的兴衰有着直接的联系,故其内容大都带有宗教色彩。佛、菩萨、神、高僧、大师等形象的画最多,也有少数天文、历法、医学、风土人情等内容。其绘制手法独特,大多用金和矿、植物颜料,施以重线勾描,经久不变色,使整个画面富丽堂皇,具有极强的装饰效果。

造像艺术分铜铸、泥塑、木刻、石刻等,主要以释迦、菩萨、护法神、高僧等为题材。造型完美生动,神态刻画惟妙惟肖。如青海省博物馆馆藏明永乐鎏金观音菩萨像,通高146厘米,重300公斤,造型独特,整座造像制作精美绝伦,为省馆镇馆之宝。

三、民族文物征集的基本要求和做法

通过我们省博物馆对全省文物的普查,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民族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迫在眉睫,应积极组织力量,尽快把那些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民格风格并符合藏品要求的文物征集回来,加以保护、研究、利用。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我们积极向各级领导宣传、汇报抢救整理民族文物的重大意義,争取经费支持。这一做法取得良好效果,国家及省财政多次拨款,使一批珍贵民族文物得到及时征集,避免了文物的流失。同时,我们深知青海幅员辽阔,各地区的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活、生产中,遗留下来的有关文化艺术、民俗、宗教信仰、经济生活等文物资料,浩如烟海,散布在民间各个角落,如果单靠我们文博单位去征集、保护,无论财力、人力都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我们一方面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群众关心保护文物,主动向国家献交文物和提供有关文物线索。对一些小件文物,采用以物易物的办法进行交换,如用现代的钢精壶交换近代的铜壶等。另一方面,组织工作小组,深入乡村进行摸底、排查。注意抢救、征集那些即将失传和适合馆情的重要文物。对于一些经济价值较高、暂无经费征集的文物,采取登记在册或借展等办法先将文物拿回,待经费允许时及时征集。经过多年努力,我馆现已有民族文物10000余件(套)。其中不少是国家珍贵文物,如匈奴金牌饰、明永乐年间的鎏金铜佛像、稀世珍宝贝叶经、用于活佛转世的金本巴瓶等,极大地丰富了馆藏文物。同时,针对土族、撒拉族这两个居住在青海的全国独有少数民族,进行重点征集,现已抢救服饰、佩饰、刺绣、织花、生活用品等方面文物3000余件,为我们举办“土族、撒拉藏民族文物展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抢救民族文物的同时,注重机构建设。近年来,我省从实际情况出发,加快民族博物馆兴建,现已建成青海省民族博物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民族博物馆、黄南藏族自治州热贡艺术博物馆、青海省藏医药文化博物馆等8座民族博物馆,使民族博物馆在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展示优秀民族文化方面的功能得以显现。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抢救民族文物的同时,除对传统的物质性文物加以保护外,还注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整理。如对湟中县农民画、湟源县排灯、黄南藏族自治州藏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对具有特种技艺的人和传承文化的场所,都进行重点保护,取得可喜成绩。

四、充分发挥民族文物的价值功能

1.举办各种陈列展览

展览宣传教育是博物馆的重要职能之一。我们在加强民族文物抢救、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对所征集到的大量民族文物进行了分类整理,依托民族文物这一优势,挖掘其潜在的价值。根据现有藏品和本地区特点,我馆先后在香港、澳门、北京、广东、浙江等地举办了“藏传佛教艺术文物展览”“青海唐卡文物展览”“妙境梵音——青海藏传佛教艺术展”“多元华彩·融合创新——青海民族民间艺术展”等多个展览,社会反映热烈。不仅宣传介绍了青海这一民族地区的珍贵文物,还取得较好经济效益。通过展览提高了青海的知名度,使更多的中外观众认识和了解了青海。

同时,我馆对基本陈列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陈。为突出青海地域特色,在广泛征求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新开辟了“妙境神韵——藏传佛教唐卡艺术展”和“妙相庄严——藏传佛教金铜造像艺术展”两个民族文物专题展览。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全方位、多层面地展示民族文物的魅力。如复原了唐卡制作的工艺流程,直观再现了当时艺人们制作时的场景。同时,利用征集来的各种文物和辅助展品,配上声光电等先进设施,突出重点文物,增加展示手段,使展览更加贴近群众,生动有趣,做到知识性与趣昧性相统一,吸引了更多观众来馆参观。

实践证明,利用民族文物具有的和社会、人们生活极为密切的特点以及民族情感等因素,举办民族文物展览,易于引起人们的兴趣并为各族人民所接受。

2.加强民族文物的开发和利用

民族文物作为中华文物精华的一部分,在抢救、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地开发与利用,使之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服务,是我们保护民族文物的目的之一。保护、收藏、研究民族文物和开发、利用必须有效地结合起来。近年来,我省民族地区文博部门勇于创新,敢于实践,如黄南藏族自治州成立了热贡艺术博物馆,该馆集收藏、研究、展览、开发、销售于一身,在保护的基础上,组织民间艺人制作唐卡、泥塑等。如长达600米的绘画唐卡《彩绘大观》,做工精美,技艺非凡,多次在国内外展览,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该唐卡已入选吉尼斯世界纪录,成为中华一绝。

值得注意的是,民族文物的开发、利用必须在保护、收藏的基础上进行,只有妥善处理好这一关系,民族文物保护工作才能健康发展。

总之,民族文物遍及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各方面,可以广征博采。各民族博物馆及州、县文博单位,要从自身的工作性质出发,深入民间,广泛征集典型文物。要以抢救民族、民俗文物为目的,兼顾陈列展览的需要,突出地方特色,使流传在社会上的民族文物不失时机地变成本馆的藏品和展品。利用本地区的民族文物办出具有地方特色和浓郁民族风格的展览,使民族文物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作者单位:青海省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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