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金融发展模式分析

2020-10-10 06:04徐丽娟孙望
中国证券期货 2020年2期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

徐丽娟 孙望

摘要:自2013年微信新版本5.0推出“微信红包”功能以来,中国社交金融进入了迅速发展的时期,涌现了一大批的社交金融产品,也产生了诸多的问题,阻碍了社交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本文通过梳理社交金融发展现状,认为目前社交金融的模式主要有基于社交圈的P2P模式、众筹模式和第三方支付模式,且上述模式均开始转向泛生活化模式。通过分析上述三种社交金融模式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阻碍因素,提出将社交金融借贷人员征信对接央行信用系统,构建社交金融新的信用体系;加强互联网加密技术的支持力度,增强互联网安全;完善社交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关键词:社交金融 第三方支付 互联网安全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新的可能,催生出了P2P、众筹、第三方支付、社交金融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朱建明,2016),其“多样化、个性化和差异化”以及便捷性也对“重规模、轻结构,重速度、轻管理”的传统金融提出了新的挑战(郭经延、邓伟根,2016),这必将引发金融交易模式和观念的变革(朱建明,2016)。社交金融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成员,借助互联网技术发展和金融改革的东风,日渐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宠。自2013年微信新版本5.0推出微信红包功能,经历了一年的时间,到2014年春节期间备受追捧,仅央视春晚送出的微信红包数额就高达10亿元人民币,“抢红包”也成了大街小巷的热词。微信红包借助即时通讯工具微信所拥有的庞大的、活跃的年轻用户在短时间内获得成功,也开启了中国社交金融的时代。

迄今为止,社交金融发展时间尚短,研究文献不多,且多集中于社交金融的概念、优缺点和风险控制方面。宋琳(2015)、蒋安琪、李兆友(2016)、朱建明(2016)、杨萍(2016)、陈瑶(2017)均认为社交金融是基于社交网络或朋友圈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兼具社交网络和互联网金融双重属性。郭经延、邓伟根(2016)通过分析社交金融的内涵和外延,认为社交金融不僅开拓了互联网金融的“蓝海战略”领域,而且符合金融“长尾理论”,覆盖了长尾区域中小投资者的融资问题,有利于普惠金融的发展。杨萍(2016)通过分析社交金融的运行机制,认为社交金融将金融产品与用户、产品与产品以及用户与用户之间的关系连接起来,形成了有机的体系性、外延性、集合性的联结。

本文通过分析社交金融的发展历程和特点,旨在重新梳理新形势下社交金融的发展模式以及阻碍其发展的因素,并就此提出促进社交金融良性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

二、社交金融的发展历程

虽然社交金融出现的时间尚短,但是却吸引了从大集团金融机构到小的融资平台,乃至个人的关注,目前社交金融仍处于起步期,其发展大致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13年至2014年,社交金融萌芽阶段。2013年支付宝上线的“余额宝”开启了互联网金融元年,各种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涌现。2014年春节微信红包的“横空出世”将互联网金融落实到了社交圈,拉开了以第三方支付为载体的社交金融的大幕。第二阶段是从2015年至2016年,社交金融大量涌现、无序发展,各方争夺市场的阶段。自微信红包诞生以来,靠谱鸟、平安社交金融、借贷宝、熟借、你我金融等将社交金融的领域拓展到了社交圈借贷。从某种程度上,社交圈借贷模式类似于P2P借贷,它也是个人通过平台出借资金给需要借款的人,并收取利息的形式,两者的不同点仅在于社交借贷是基于熟人的主观信用借贷,在信用方面更有优势,因此社交圈借贷模式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基于社交圈的P2P模式。然而,这个时期各家为了争夺市场,以及监管的空缺使得社交金融陷入无序发展,且屡屡出现违约、暴力催贷和大学生裸贷等事件,社会影响恶劣。第三阶段是2017年至今,社交金融监管不断完善,社交金融泛化发展阶段。2017年以来,为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整顿市场的混乱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P2P等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仅2017年就出台了65项法律法规。社交金融的发展也迎来严监管、规范阶段。由于国家对P2P平台的清理、备案,以借贷宝为代表的基于社交金融的P2P模式开始寻求转型,通过补借条等方式为网络借贷增信,转向民间借贷,但是其核心模式仍然没有改变。平安“壹钱包”试图将社交金融融入“医、食、住、行、玩”的生活场景,打造泛社交金融模式。轻松筹则通过活跃用户打造互联网保险将社交金融拓展到保险的领域。

中国的社交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创新模式,仍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业务类型还是社会公众的接受程度,乃至于法律法规都处于磨合期,仍需要进一步探索。

三、社交金融的特点

(一)基于现代通讯技术的网络社交圈

传统社交是线下熟人间的人际交往,如同事、亲戚、朋友等。互联网时代的泛社交是指不再局限于线下,更多的是线上有一定关联人之间的交往,包括熟人群、校友群、同事群、老乡群、社区群、商业交易群等。英国牛津大学人类学家Robin Dunbar提出“邓巴数字”认为人类智力允许人类拥有稳定社交网络的人数是148人,四舍五入大约是150。然而,互联网即时通讯技术为人类的交流提供了即时、快捷通道,将人际交往的时间成本降低到几乎为零,且互联网信息的传输减少了人类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接收信息的相似l生降低了沟通成本,消除了认知壁垒,如此便扩大了人类社交广度,社交网络的人数已经远远大于“邓巴数字”中的150人。以目前国内应用最为广泛的微信为例,通讯录好友上限为5000人。建立稳定联系的人数有400人左右。传统社交到互联网泛社交的转变,使得金融产品从点对点传输发展到点对面的空间传输,产品的传输速率提高,靶向也更加明确,可以在短时间内将产品推向目标群体,为社交金融的发展建立了基础。

网络社交圈的熟人之间基于人品、性格、事业、家庭、财务状况等多维度的信用评价,全面、准确地对个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并在圈子内形成统一的共识和个人的圈子地位与形象。而传统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仅仅依据财务状况对个人进行信用评价,这种信用评价忽略了很多引起个人还款的重要因素,如社交地位、形象、群体的认同等。因此,基于网络社交圈对个人的评价更加可靠。

根据马斯洛需求理论,社交需求处于人类需求的中间层次,它高于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现代中国社会中的个人,绝大多数的生理和安全需求均已得到满足,那么社交需求就成为人们所追求的最切实的需求,因此正常情况下人们不能够脱离和放弃其社交圈而存在。社交圈的天然约束使得人们为了顾全在圈子的形象、避免被圈子排除,而提高还款的概率。

因此,基于现代通讯技术的网络社交圈是社交金融存在的前提,也是社交金融得以发展的基石,它为社交金融提供了真实、活跃的客户群体和信用约束,并提高了金融产品传播的速率和可信度。

(二)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2013年“余额宝”的诞生拉开了互联网金融的大幕。互联网金融以其快捷、低成本、个性化等特点快速聚集了大量客户,各大金融机构也快速布局互联网金融领域。互联网金融包含了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理财、众筹、P2P、区块链等金融模式。社交金融在互联网金融的基础上,根植于社交圈具有高活跃度、高粘性、高关联性和高约束等特点的用户群,实现了金融产品快速到达目标用户和用户快速反馈机制,其模式主要有基于社交圈的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宝,基于社交圈的P2P借贷如借贷宝,基于社交圈的众筹如轻松筹,以及基于各平台和App集合起来的用户圈的泛社交化的金融场景生活化模式如平安社交金融“壹钱包”。因此,社交金融是基于社交圈的人际网,以第三方支付、P2P借贷和轻松筹等互联网金融模式为载体,并逐步扩展到泛社交的一种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

(三)实现产品、服务与用户联系方式由“点对点”到“点对面”的转变

社交金融是互联网金融的社交化,因此其具有互联网金融高效、便捷、低成本和重客户体验的特点,但是社交金融又是基于社交圈发展起来的,因此又具有高安全性和可靠性的特点(郭经延、邓伟根,2016),此特点使得社交金融将金融产品与用户、产品与产品以及用户与用户之间的关系连接起来,形成了有机的体系性、外延性、集合性的联结(杨萍,2016)。

社交金融将依托互联网和社交金融工具形成的产品链条与依托社交圈和社交工具形成的用户链条连接起来,形成集群式、多渠道、多层次、交互联通的社交金融生态运行机制(杨萍,2016)。传统金融产品的营销是用服务连接产品和用户,服务与产品和用户的关系是一对一的,而社交金融的产品、服务和用户是点对面的,以服务将产品推广到用户后便会迅速到达用户的社交群体,形成快速、发散的面上传播渠道,社交群体互相推荐产品又会形成群体对应多种相似产品,如此一来产品与用户就实现了“面对面”的联系方式。这种联系方式比传统的点对点联系更加稳固、更加有效、更加有针对性,在节省推广成本的同时快速寻找目标群体,实现利益最大化。随着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如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的快速传播将人们传统社交圈快速扩大到互联网泛社交圈,因此产品也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到面上用户。

四、社交金融运行模式

目前,社交金融的模式主要有基于社交圈的P2P模式、基于社交圈的众筹模式和基于社交圈的第三方支付模式,且上述模式均开始转向基于社交圈的泛生活化模式。

(一)以靠谱鸟、你我金融、熟信和借贷宝为代表的基于社交圈的P2P模式

通过构建熟人社交圈的借贷关系,搭建P2P借贷平台。通过熟人间信用评估得出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并给予授信,借款人通过平台发布借款需求,出借人通过平台查看该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并出借资金给合适的借款人,若没有熟人出借,可以通过熟人作为担保人向熟人的熟人借款。平台不收取利息,不对出借人的资金保证本息收入。为克服熟人信用评价的主观性,你我金融接入支付宝旗下的芝麻信用评估平台,将芝麻信用的评估作为辅助手段。

(二)以微信、支付宝为代表的基于社交圈的第三方支付模式

将金融切入“医、食、住、行、玩”等生活场景。微信以实时聊天为起点,引入朋友圈传播渠道,打造微信红包等支付模式,将金融融入社交中,并逐步加入了自营的微粒贷借款、生活缴费、理财通、保险和医疗健康等以及第三方服务如火车票、机票、酒店、电影、京东购物、滴滴出行、美团外卖等生活元素。其中,微粒贷是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为信用评价基础。支付宝以淘宝第三方支付为起点,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技术根据消费者在支付宝完成的商业交易进行芝麻信用评分,并以此为基础打造支付宝社交圈的财富管理如花呗、借呗、蚂蚁保险等,同时深耕生活缴费、医疗健康等用户生活领域,购物娛乐、教育公益以及出行、外卖和电影等第三方服务领域。

(三)以轻松筹、水滴筹为代表的基于社交圈的众筹模式

将大病救助纳入众筹中,通过朋友圈的转发,将熟人和熟人的熟人快速联接起来,通过社交网络的便捷、快速等特点,实现快速筹款的功能。目前,轻松筹以大病救助为起点,与保险机构合作,为用户制定满足个性化需求的保险产品,并推出轻松互助和轻松公益等社交众筹形式。

就目前社交金融的发展来看,以微信和支付宝为代表的泛生活化已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且其综合了人们生活中医食住行娱乐等方方面面的金融需求,将社交金融的界限扩大到生活圈,挖掘出生活中的金融元素,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增加利润点。

五、社交金融发展的阻碍因素

社交金融的泛生活化将金融融入生活,为“经济长尾区”的人群带来便捷和金融通道(郭经延,2016),但是社交金融发展时间较短,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均不完善,其发展仍存在较多的阻碍因素。如何防范和化解社交金融风险,消除社交金融发展阻碍,形成良性的市场氛围和长远的市场发展前景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风险较高

社交金融给予客户授信是基于熟人间的评价,这种评价虽然能够综合人品、性格、事业、家庭、财务状况等多维度综合评价,但是熟人间的信用评价往往带有一定的感情因素,容易形成“信用寻租”。所谓“信用寻租”是指个人利用熟人间的感情因素增加其信用评价,使得最终展现在社交网络平台的信用水平高于其本身信用水平。这种“信用寻租”往往导致社交金融平台为其提供高于其本身信用的授信,高于其信用水平的资金借贷,会更大地增加违约概率和信用风险。虽然,目前支付宝以用户通过支付宝的网购、资金往来为用户建立了芝麻信用,但是其涉及的面较窄,无法涵盖用户整个社会生活体系信用状况。因此,熟人间主观的信用评价体系天然的具有人情漏洞,增加信用风险的同时阻碍社交金融发展。

(二)互联网通讯技术依赖性强,网络金融安全系数低

社交金融是依托于互联网即时通讯技术发展起来的,本质上仍然是互联网金融,其用户数据、支付安全性对互联网通讯技术有较高的依赖性。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基础是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支付等(王念、王海军,2014),这些技术的发展需要完善的技术支撑,即使腾讯、阿里巴巴都无法避免存在技术漏洞,更遑论技术相对较弱的小公司。而金融产品的用户体验对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要求极高,因此互联网即时通讯技术的发展既是社交金融的依托也是其制约因素。互联网支付安全也成为社交金融发展的阻碍因素。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违法成本低

当今世界技术日新月异,更新换代速度极快,社交金融的发展就是极好的例子。而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往往无法追上技术的脚步。2013年互联网金融诞生以来,发生过无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件。尤其是2017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监管越来越严格,但是仍然存在监管漏洞。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成为阻碍社交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

六、促进社交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我国社交金融虽然起步晚于美国的SoFi,但是我国互联网即时通讯、网络金融、社交群体互动领域发展快速,民众接受度较高,且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在大数据、云计算等应用领域技术处于领先水平,近年来社交金融在我国呈现多领域快速发展的局面。相较于社交金融的快速发展,其中蕴藏的风险因素也逐渐显现和增多,因此需要通过多方面政策保障社交金融的发展。以下从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加密技术、法律和法规方面提出完善社交金融发展的对策。

(一)将社交金融借贷人员征信对接央行信用系统,构建新的社交金融信用体系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是我国最为成熟、覆盖率最高的信用体系,其信用衡量指标较为健全和完善。社交金融平台通过综合中国人民银行量化信用指标和社交金融平台的多维度综合评价指标可以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构建借款人信用评价体系,并给予其接近真实的信用评价。这种信用评价体系可以使资金出借人能够最大限度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水平,减少借贷双方的信用不对称程度。社交金融平台应用综合信用评价指标量化借款人的信用水平,并基于此给予其相应的授信水平和利率水平。而出借人则可以根据个人的风险偏好程度选择适合自己的风险与收益项目。这种评价体系不仅能够提高借贷双方的匹配程度,还可以降低借款人违约率。因此,将社交金融平台对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系统,构建社交金融新的信用体系是促进其发展的良好策略。

(二)加強互联网加密技术的支持力度,增强互联网安全

社交金融对互联网即时通信高度依赖,使得互联网安全成为社交金融安全的最根本保障。金融的数据化使得货币的数字特征越来越凸显,尤其是通过第三方平台的资金传输需要更加可靠的技术支持。通过技术和资金支持互联网加密技术发展,不断完善互联网信息的安全性,不仅是新时期互联网领域的关键,也是金融安全的根本所在。互联网金融风险关乎小到个人、大到行业,乃至全国的金融安全,只有货币的网络传输安全、快捷才能促进社交金融健康发展。因此,不断加强互联网加密技术的支持力度,增强互联网安全是社交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

(三)完善社交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社交金融作为新兴事物发展速度极快,而相应法律法规的出台需要遵循严格的制度,因此不断涌现的社交金融不合法现象倒逼法律法规的发展和完善。社交金融领域法律和法规的不完善也使得平台风险如滚雪球般发展,潜在风险一旦爆发将对个人和经济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加快社交金融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出台,让社交金融平台和资金借贷双方有法可依,可以促进社交金融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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