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募捐型救助报道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2020-10-20 05:46冯丹丹
传媒论坛 2020年21期
关键词:报道应对策略问题

冯丹丹

摘 要:媒介技术飞速发展、媒体影响力日益强大,为集中民间力量救助患者提供了一定的方便。救助报道中过多使用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词语,使公众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进行捐款或者其他救助方式。随着救助型报道的增多,以猎奇为亮点的救助报道使媒介的声誉受到了一定程度上损害。本文以募捐救助报道为例,对媒体救助报道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解析并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媒体募捐;报道;问题;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G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079 (2020) 21-0-02

“媒体募捐”以各种媒体作为报道平台,参与者众多,提高了公众对公益慈善的关注,降低了参与门槛。“媒体募捐”特别是“网络募捐”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传统慈善捐助的不足,但其自身的缺失性也受到了广泛关注。

一、媒体募捐报道现状

媒体募捐型报道求助对象通常为个人,寻求帮助的人大部分正在承受重大疾病或遭遇巨大灾难,家庭已无法承担巨额治疗费用,所以呼吁社会各界提供帮助,以为救助对象获得物质或金钱上的帮助为目的。拥有爱心受众的存在,越来越多的人在生活中遭受重大困难的时候,绕过传统慈善机构,选择成本低、见效快的媒体平台求助。

如2016年12月4日《南国都市报》“海南少年被查出白血病治疗已花20多万元,家人盼救助”结尾“如您愿帮助这名少年,可拨打本报热线966123”,表明了报道的意图。报道在结尾,呼吁广大网友奉献爱心,帮助患病小孩摆脱病魔,让孩子能享受童年,并在捐助方式里写明了孩子爸爸的银行卡号、开户行、联系方式等。

为患病而求助的这类新闻,媒体报道饱含温情,在救助对象的眼泪中感受他们所处的境遇,更能让读者关注和感动,让读者以献爱心提供物质或者金钱的方式去帮助救助对象。

通过舆论引导来增进整个社会的救助意识,更好地发挥媒介的功能,服务于普通民众,这本无可厚非,但是随着大量以募捐为目的新闻的出现,媒体在报道过程中的问题渐渐暴露,新闻缺乏深度,导致救助报道中媒体角色模糊不清,媒体上高频率的出现救助报道,让公众产生置疑,对媒介产生信任危机。

和谐的社会是一个公平的、充满关怀、资源共享的社会,媒体在确保全体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基本权利和共同的社会责任方面有不可忽视的作用。《重庆晚报》连续报道脑癌患儿“狗狗”的故事,牵动无数人的心。媒体在与“狗狗”及家人沟通的过程中发现“狗狗”特别喜欢看《熊出没》,于是媒体联合深圳华强动漫公司在征得“狗狗”父母同意后,请扮演熊大、熊二、光头强的3位演员从深圳直飞重庆,为病房里的“狗狗”送上一个童话世界。熊大是“狗狗”的最爱,在妈妈的搀扶下,高兴地亲吻熊大的鼻子。媒體在进行救助性报道时,不局限于事件本身,对患者本身也极度关注,尽自己所能满足患者的心愿,为患者在病痛中带来难得的欢乐。

二、媒体募捐型报道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报道内容煽情,缺乏广度和深度

救助性报道煽情的报道手法主要表现在大量使用视觉冲击的图片、“重口味”标题、报道内容煽情,新闻媒体为追求卖点产生大量冗余重复的报道。笔者查阅了多篇救助性报道,《老太太卖孙救儿》《卖拥抱救男友》等“重口味”标题充斥网络,引起高度关注;每篇救助性报道都配有多张醒目的图片,图片具有相当的视觉冲击力。

新闻的本质决定了大众传媒“猎奇”的本性。媒体为了吸引受众的眼球、刺激受众神经,在救助报道中刊登一些灾难、痛苦的画面、各种畸形病态人的图片。陈力丹教授也认为,“媒体逼视”是对私人领域过度公开的报道行为,这种行为给被报道的个体带来本不应该承受的压力,同时也造成了大众传媒的功能失调,是新闻媒体社会角色的错位[1]。

从报道产生的结果来看,部分救助报道在短时期内对救助产生了作用,但部分报道为了追求效果,一定程度上曝光了救助对象的个人隐私,没有顾及其尊严。媒体应充分了解并站在救助者的角度,考虑救助者当时所处的环境和心理感受,在报道中体现出一定的人文关怀。部分媒体把报道的关注点放在是否有卖点和猎奇性,作为受众在看到这些报道中的文字和画面时,更多感受到的是心理上的不适,而没有产生同情心。

“在一些媒体和一些人的心目中,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仍然是国家和社会单方面的恩赐,而不是弱势群体基于道德权利的应得。其实,国家和社会对弱势群体的求助既是国家和社会的应给,也是弱势群体的应得。”[2]

(二)舆论导向偏离了方向,容易给受众造成误导

媒体是客观公正的记录者,而不是“救死扶伤”的机构。媒体如今的这种错位社会职能如果长期发展下去,必定将阻碍媒体的发展。

“山东日照妈妈走投无路台东卖儿救女”的新闻发布后,“武汉一奶奶闹市卖亲孙,救白血病儿子”等报道多次出现在媒体上。在腾讯网里输入关键词“卖拥抱”,马上出现“卖拥抱,救女儿” “卖拥抱,救男友” “女孩救母,卖拥抱” “卖拥抱10元一次”等8万多条新闻。

媒体的救助报道越来越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部分人把媒体救助报道看成是一种变相的募捐手段。但媒体并不是慈善机构,更不是政府职能部门,不能超越媒体的权利与职责;媒体追求卖点而产生负面影响。

标题使用“救” “卖”等字眼,能起到创设一种消极框架的作用,引起读者的关注,并产生继续阅读的作用。[3]目前一些媒介在报道前,对救助对象进行了解,首先救助对象要有能够展开的好故事,因为有故事可讲的人一般情况下获得救助的可能性会高一点,而那些实际上病情比较严重、经济方面更需要帮助的人因为欠缺好故事,却不一定能够得到救助。

在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大众传播媒介将追求经济效益作为首要目的,显然是不合适的。随着媒介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有些媒体甚至妥协放弃了新闻伦理道德,把大部分心思放在追求轰动效果上,爱心救助报道慢慢偏离进行救助报道的初心。

三、关于媒体募捐救助报道的应对策略思考

(一)媒体要明确自身定位,提升媒体公信力

媒体公信力是指新闻媒体本身所具有的一种被社会公众所信赖的内在力量。它是媒体内在品质和外在形象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地位,是衡量媒体权威性、信誉度和社会影响力的标尺,也是媒体能够是否赢得受众信赖的重要因素。[4]媒体公信力的高低,决定了该媒体舆论影响力的大小。

媒体是不是能够客观公正地对以救助为主要目的新闻事件进行报道,以媒体本身具有的社会影响力,推动救助事件向好的方向发展,是媒体的重要意义所在。社会的发展更需要社会组织各司其职,媒体不是权力机构,也不是职能部门,从媒体本身的职能来看,媒体应尽量避免发起与组织公开募捐行为,公开募捐应由相关的慈善组织来负责。

媒体的责任在于协助政府有效开展社会救助活动,媒体的募捐型报道可以通过媒体所特有的引导舆论导向的能力,不应该使弱势群体错误的解读“有问题找媒体”,甚至模仿已有的新闻报道内容,制造新闻,引起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媒介具有监视环境、守望社会的功能,更适合于作为监督人,媒体首先要找准自身定位在哪里,才能做到更好的客观公正的理性呼吁。媒体公信力是衡量、评判其舆论影响力最重要的标准之一。

(二)报道要找准切入点,注意报道的深度和舆论导向引导

陈力丹教授曾说,过多地使用形容詞带有主观色彩。在开展说服性传播活动之际,以什么方式“打动”对象也是影响传播效果的重要因素,有一种做法是主要通过营造某种气氛或者使用感情色彩强烈的言辞来感染对方,以谋求特定的效果。[5]但是部分媒体为了迎合受众过分主观渲染救助对象的现状,对救助对象的形象进行设定,从而偏离了媒体进行救助报道是为了帮助求助者走出困境的真正初心。

中国的救助体制与社会环境等方面有着深层次的关联,媒体进行救助型报道时,需要站在第三方的角度考虑如何全方位真实的报道新闻事件,思考怎样做到公平公正的原则,如何引起相关权力部门对弱势群体在社会保障方面的重视,如果媒体在报道时忽视了自身的真正意义,长期发展下去,一定会受到广大受众的质疑,进而影响媒体公信力,最终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媒体在进行救助型事件的报道时,应在建立健全问题机制的基础上,对新闻事件进行全方位报道,把出发点放在是否能够真正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救助对象。

参考文献:

[1]陈力丹,王晨瑶.“舆论绑架”与媒体逼视——论公共媒体与对私人领域的僭越[J].新闻界.2006,02:24.

[2]狄赫丹.救助弱势群体报道中的新闻伦理问题[J].业务研究, 2011,05:32.

[3]陈剑梅,曹国君.网络救助性报道的劝募策略——以新浪网救助报道为例.青年记者,2012(9):74.

[4]刘冰石.走转改提升媒体公信力的探索[M].新闻实践,2011(12):32.

[5]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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