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取证问题研究

2020-11-03 05:41薄金栋
理论与创新 2020年16期
关键词:电子证据刑事诉讼

薄金栋

【摘  要】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电子数据也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证据,因此如何对电子证据进行取证,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本文首先从电子证据的理论入手,通过分析在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取证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便规范今后侦查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电子证据取的实施步骤和具体行为,更好的保护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刑事诉讼;电子证据;侦查取证

1.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概述

1.1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概念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和进步,人类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案件逐漸增多,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秩序收到了威胁和侵犯。随着网络犯罪的产生,作为一种新表现形式的电子证据也开始出现。通过分析和研究笔者认为电子证据是指在进行网络犯罪过程中,通过运用电子网络技术,在计算机和网络操作中发生的,以数据、文本等形式储存在计算机中所形成的相关内容。

1.2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特征

(1)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电子证据一方面要依托借助于计算机信息技术发展产生的网络内存存储等手段来完成信息的运行存储等,另一方面电子证据的提取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要求较高,涉及到复杂的电子数据证据取证时会比较复杂,时间和人工成本较高。因此网络犯罪中所形成的特有电子证据具有高科技性。

(2)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性。电子证据具有物证和书证的双重特点,一方面可以以其储存的信息文本来证明案情和相关事实,外在表现在客观存在的一定物质形态层面,另一方面也可能具备视听资料的特点,比如以图像和声音的形式存在。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存在交叉互通性,以往传统种类证据的很多特点电子证据也具备。

(3)易损坏性。电子证据的修改相较于其他证据而言更为容易,如不通过特殊的手段进行查证,只需简单的操作便可以不留痕迹地删除、篡改数据。电子证据因其特殊的存储介质使其易于被修改并且很难被发现,使得电子证据的原始性、真实性易遭到破坏。

2.我国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取证存在的问题

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对新形势下的电子证据取证有了更高标准的要求,目前我国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取证在制度、技术、人员等方面存在着不足。

2.1电子证据取证制度不完善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逐渐更新技术手段,使得电子证据的取证较之过去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在制度规范方面,尤其是电子证据取证方面的程序问题还没有更为严格明确的规定。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由于各地取证制度间存在很大的差异,导致有些电子取证过程中的方式和手段并不规范,具有随意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子取证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2.2电子证据取证过程困难

电子证据自身的独特性带来取证难的问题。网络犯罪过程中犯罪人为了消除痕迹往往会对数据进行修改,想要仅仅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查获犯罪行为是具有很大的难度。加之电子证据自身存在的易损坏性使得犯罪分子在完成犯罪后,可以利用提前设置好的破坏性程序,将犯罪时留有的证据进行销毁。许多网络犯罪发生后,取证人员难以在第一时间进行取证,使得大多数证据已经被犯罪分子销毁。

2.3电子证据取证技术相对薄弱

电子证据取证涉及法律和计算机专业知识,取证人员在合法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收集取证。需要从海量的信息中发现有价值的犯罪证据并且收集的证据要真实客观地反映案件事实,这对取证人员提出了较高的专业要求。取证人员的技术水平如果不能达到犯罪分子的技术水平,被犯罪分子隐藏、删除、破坏的电子证据,取证人员很难进行电子证据的取证。此外,我国专业取证人员储备量少,在网络犯罪专业取证技术上的能力和经验较弱。因此,需要提高取证技术水平,加强取证主体的专业技能。

3.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取证原则

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取证要依据相应的法定准则,以保证取证过程的真实合法有效。基于电子证据的特有性质,在侦查取证中应当遵循下列几项原则。

3.1全面性原则

网络犯罪的现场既可能是有形的物理现场,也可能是无形的数字现场。因此在电子证据的收集时,全方位地收集各项数据,完整客观真实地保障证据的质量,让收集到的各种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一个证据链条。一切可能存在的与犯罪有关的痕迹都要全面搜查,全面地采集证据,有利于形成一个真实完善的证据链。

3.2合法性原则

对于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取证过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与传统证据相比,网络犯罪中的电子证据取证在取证主体和取得技术等方面要更为严格。取证的相关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使证据的性质和内容发生变化,将不利于侦查人员有效地侦破案件。

3.3及时性原则

电子证据与传统的证据有不同的特点,因其具有易损坏性,犯罪实施完毕后很轻易被人为的破坏。虽然在现实中可以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来恢复数据,但恢复后的电子证据是否真实完整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及时提取计算机中的电子数据,在确定取证对象后及时收集证据,以防证据被修改和破坏。如果不及时地进行取证,犯罪分子察觉后会对证据进行销毁,导致电子证据被损毁和灭失,影响取证工作的进展。

4.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取证的完善途径

4.1规范电子证据的相关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电子证据立法,关于电子证据取证的规定则更少。因此,应出台相应的电子证据的程序规范,确立统一的电子证据取证规则和流程,从而形成体系化的法律规范。确立我国的电子证据制度,从各方面来规范电子证据,满足现实查证的需求。规范权力的归属与运作,有利于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取证以及有效地避免侦查人员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2加强电子证据取证人才培养

在网络犯罪的侦查过程中,侦查的主力军是网络警察。然而,我国现有的网络警察人员数量较少而且技术能力比较薄弱。因此,应当开设电子证据取证的相关专业,进行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实践能力。同时,应当建立专门的电子证据取证数据库,设立电子取证技术考核制度,将通过考核的合格人员列入到数据库名单中,吸收网络技术水平较高的人才加入网络犯罪电子证据收集取证中,更好地解决电子证据取证难等相应问题。

4.3提高电子证据取证技术

为了能搜索到与案件有关联且反映案件事实的证据,技术人员需要在庞大的数据中查找收集有用的电子信息。其中,电子证据的取证工具对查证的结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明确规定取证工具涉及的有关内容。我国只有少部分地区设有电子证据取证的实验室,并没有形成一定的体系,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的科学实验室,加快机构建设,培养专业性技术人员。发达的网络环境让电子证据取证时刻面临着挑战,全面加强电子证据取证技术,探寻新技术和新式取证工具,有助于迅速有效地解决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取证问题。

5.结语

当前对刑事案件网络电子取证的相关研究仍在继续进行,这一交叉学科也逐渐被法律界和网络技术界所重视,网络电子取证的发展需要法律工作人员与网络技术人员的通力合作,两者的相互结合将对维护网络安全、打击网络犯罪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电子取证技术将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取证规范将会越来越完善,法律规制也将会越来越清晰。

参考文献

[1]陈瑞华.刑事证据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2]汪振林.电子证据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

[3]樊崇义,李思远.论电子证据时代的到来[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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