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营制改革中的军衔制度

2020-11-29 01:25
军事历史 2020年6期
关键词:新军军衔军校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清王朝的统治在“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形势下,不断谋求革新自强。在此历史转折中,清军的改革也经历着从“师夷长技”到“器物”与“制度”并重的转变,引入西方军衔制度,即是营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清末营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清末营制改革突出表现在新军的产生、发展和确立上。新军是指清王朝在甲午战争以后仿照西方军制编练的近代化陆军,它是相对于原先的八旗、绿营、勇营等旧军而言的。从1894年清政府开始编练新军到1911年辛亥革命为止的17年间,新军的发展走过了创练、倡练、普练三个时期,与此同时,清末的营制改革也经历了萌芽发展、不断深化的过程。

甲午战争的失败使清军原有营制的腐败和军制的落后暴露无遗,同时给了洋务运动以极大的冲击,使洋务派进一步懂得,西方强大的军事力量不仅在于军事技术,而且在于军制本身。于是开始改革军制,编练新军,清代的军制变革进入了新军阶段。

营制改革主要是指改革军事上的各种制度,包括军队的体制编制、军官服役制度、兵役制度、教育训练、装备保障、后勤供给、军令纪律等方面。而军衔制度是营制改革中军官服役制度的核心内容,它规范了军官这支领率队伍的服役时间、晋升周期、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等等。总体来看,包括军衔制度在内的清末营制改革各项制度的创立变化是全面而深刻的,在改变军队面貌、提升战斗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清末营制改革的基本特点是“中西兼用”,新军军制采用了资本主义时代军队的编制、结构,同时在许多方面又保留着一些传统军制的做法。传统的绿营、勇营的编制采用五五制,各种兵器实行混合编组,没有工程兵、辎重兵等辅助作战部队,它是冷兵器时代演阵作战的产物,无法适应现代战争的要求。清末新军采纳了近代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军队的组织结构,包括步兵、骑兵、炮兵、工程兵,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能适应现代化战争的需要,进行独立作战的多兵种合同作战单位。这对于发挥武器威力,提高军队战斗力有着重大作用。同时,清末新军在编制上也保留了一些旧军制的残余:编设长夫2300 多名,官弁兵勇平均3.5 人有长夫1 名。长夫制是勇营军制所独有的,长夫不参加作战,是勤杂人员。大量长夫的存在,造成了军队的臃肿,机动性差,不符合现代化战争的要求。另外,新军中护勇达660 多名,占兵额的1/12,与当时参照的德国军制大不相同。护勇不是一线作战人员,对军队战斗力的形成和提高几无益处。徒增军费、讲究排场、虚饬观瞻,这是旧军队陋习的沿袭。

清末营制改革对中国军事现代化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新军结束了中国传统的封建军制,为中国的军事现代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促进了近代中国军事力量的发展,增强了中国的军事实力和军队战斗力。新军军制对民国以来的军制有着深远的影响,北洋军阀时期的“陆军编制大都沿习清制”①文公直:《最近三十年中国军事史》,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年,第61 页。,1 个步兵师包括2 个步兵旅,4 个步兵团,骑兵、炮兵各1 个团,工程兵和辎重兵各1 个营。中华民国成立后,鉴于“前清所用镇、协、标等字样纯系采用绿营名目,不便沿用,……故改为师、旅、团、连等以正名目”②《陆军法规·军衔、官等》。,为陆军单位制定的新名称,成为迄今为止军队的标准用语。国民党统治时期,虽然军队编制几经改定,但是都没有脱开新军编制的影子,军队编制的主体结构仍然保持着新军编制的面貌。③参见文公直:《最近三十年中国军事史》第5 章。

二、清末营制改革引入西欧军衔制度的历史动因

西欧式军衔制度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安家落户”,固然是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西方先进科学和现代军制的影响,但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中国军队发展变革的需要。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清朝虽然在军事制度上开始接受了西方的影响,但是“西化”仅限于武器装备和制式教练等方面,在军制的许多方面新旧参杂,显得很不协调。同时武器装备也极不统一,一支部队中既有洋枪洋炮,又有长矛大刀。洋枪洋炮,各省督抚都可以派员到通商口岸向外商洽购,所以种类五花八门,什么型号的都有;即便是各省兵工厂所造,也都有不同的帝国主义背景,规格也不尽一致。有人统计,当时中国所用的来福枪就有14 个不同的种类。加上上层统治者政治腐败,军队内部派系矛盾,争权夺势,中下级军官则借吃空额,大饱私囊,兵员缺额严重,“会督抚阅操,则雇市上游手乞儿以充数”,“大小操时,则列阵徒走,既毕散伍”。清朝大员也不得不承认,新军经过一番洋式编练之后,结果是“武备愈弛,疲弱冗柔”,“成军数年,而经练之熟手十无二三,无异于新集之师,几类乌合之众,一旦有警,仓猝出征,兵刃未交,望风先靡,兽骇鸟散,不可收拾”。④《清朝续文献通考·兵二》。

清末营制改革是洋务运动的继续,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和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过程中,洋务派有感于西洋炮舰的威力,开始购买洋枪洋炮装备清军,随后又创办军事企业来生产现代武器,甲午战争和义和团运动的失败,使洋务派进一步看到,西方的强大不仅在于军事技术,更重要的是制度本身,于是又转而学习西方的军事制度。从技术到制度,这是洋务派对西方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发展,也是洋务运动发展的两个阶段,这是一个合乎逻辑的认识和发展过程。

从清军建设的内在动力和要求来看,引入西欧军衔制度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因:

一是需要通过军衔制度的实行,来改变“重文轻武”的流弊,提高军队的社会地位。当时,文官可以任将帅,统兵征战,而提督、总兵等武官虽是一、二品大员,但社会地位竟不能与六、七品的翰林相比。1904年,练兵处、兵部在上呈的奏折中就哀叹:“虽提镇崇阶,已非复如昔日之可贵,至于千把末秩,则更视为无足重轻之官,稍有志节者,咸鄙薄而不屑就。”⑤《光绪政要·另定新军官制事宜》卷30。当时,一些大臣就一针见血地指出:“非尚武不足图存。则讲求保国之方,不能仍狃于右文之习。”⑥《军谘处遵拟陆军人员补官暂行章程折》,宣统元年十月十七日《政治官报》。怎么改变这种局面呢?出洋考察的大臣们向朝廷献策云:“方今东西洋各国,风气右武,人皆以从军为乐,以武职为荣,虽居下士,视若清班,以故民气日强,国势称盛。”①《光绪政要·另定新军官制事宜》卷30。为什么东西洋各国可以做到这一点呢?他们认为实行军衔制度是一个重要的保障。所以,这些大臣们提出:“欲兴军政,须有以振起士心;欲振士心,莫先于注重武职。”②《光绪政要·另定新军官制事宜》卷30。而注重武职靠原来老一套的人事制度是无济于事的,必须“别立名称,以更易之”。他们认为,改用军衔制度,“能使耳目为之一新,志气为之一振”,“使人人自奋于功名”,“荣途俾知共奋”“足以作新士气,振励戎行”“其机甚微,其效甚著”。③《光绪政要·另定新军官制事宜》卷30。

二是需要通过军衔制度的实行,来改变官职与官衔之间严重失调的混乱状况。清朝晚期政治腐败,导致武职官制十分混乱,在职务和级别的秩序上完全乱了套。乱到什么程度呢?1905年,练兵处和兵部在呈报的《陆军人员任职等级暨补官体制摘要章程》说:“自军兴以来,保举冗滥,或以记名提镇,降充末并,或以候补千把,骤膺统将。官职既太悬殊,名器不无淆杂。”“提镇”系指提督和统率“镇”(师)的将领总兵,这是绿营官秩中的第一和第二等官衔,相当现在的上将、中将;“千把”系指千总和把总,这是绿营官秩中的最末两等官衔,相当于现在的中尉、少尉。这份文件揭露的事实说明,当时有的人官衔相当于上将、中将,干的却是低级差事,而有的人官衔相当于中尉、少尉,但担任的却是“统”字号的职务,即“统制”(师长)、“统领”(旅长)、“统带”(团长)等。自古以来,什么官职配什么官衔,都有一定的规矩,这种规矩现代称为“编制军衔”。职和衔如果相差过于悬殊,就会使“名器淆杂”,即名分和实际职能不相称,出现职级失调现象,这是官制上的一种混乱。借助军衔制的实行,来调整混乱的职衔关系,应该说是一个颇有见识的措施。既然是欲借实行军衔制之机,调整职与级的关系,那么自然就特别强调职与衔的一致性。在实行军衔制度之初,严格规定要“以官配职,俾无参差”,“军官自正都统以下九级,各任其职;以类相从”④《光绪政要·奏定新军官制事宜》卷30。。就是说,授衔以后,自上将以下军官,必须按军衔来配备职务,不得高配,也不能低就,要把职与衔完全一致起来,做到整齐划一的理想格局。

三是现代装备技术的出现,要求有相应的制度来保证提高官兵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清末编练新军,引进了大量的西方线膛枪、过山炮等先进武器装备,不仅有了海军,而且陆军兵种也得到进一步细化(步、马、炮、工、辎重等)。装备的改进,技术的发展,专业兵员的增多,以及战术和作战方式的变化,使得作战指挥、通信联络等更为复杂。为了掌握使用和管理维护好这些花费巨资购进的装备,为了适应军队建设和作战、训练的新需要,提高官兵的文化知识与专业技术水平刻不容缓。这一点清朝的一些大臣们看得十分清楚,他们在1904年呈给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的《陆军营制饷章》中说:“从前将不必知学,奋勇敢斗便可立功,今则战法日新,平时教导,临时指挥,卤莽者必不能任。从前兵不必久练,袒臂持矛便可赴敌,今则军装繁重,身所负荷,手所运用,生疏者必不能胜。”⑤《奏定陆军营制饷章》。在“补官制略”中规定,“此后创练新军,所有军中委用人员,应先尽曾习武备暨带新军者选择委用”,“概不得在学堂、新军以外随意任用”。在“募兵制略”中,严格规定了募兵的年龄、身体、出身、品行等条件,“来历必须土著”,“游民溃勇”一概不要。据美国学者拉尔夫·尔·鲍威尔考证,张之洞自强军中的士兵,“许多人都有文化”,而“有文化的人应募,就会提高军队的社会地位”⑥[美]拉尔夫·尔·鲍威尔:《1895—1912年中国军事力量的兴起》,陈泽宪、陈霞飞译,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第38 页。。清政府在“入伍制略”中提出,要效法“各国头目兵丁,向分等级,按其才品优劣,操作勤惰,随时升降,藉以劝惩”的做法。他们还普遍设立了陆军小学堂,并设立若干所陆军中学堂、大学堂及军官学堂,严格规定了入学条件。⑦《清朝续文献通考·学校十七》。以上这些规定,对提高官兵素质无疑是一项有效的措施。但是,在当时整个军政制度极度腐朽的情况下,很难得到有效的贯彻。怎么办呢?他们就采取釜底抽薪的办法,即以实行军衔制度为契机,甩开一套旧的制度,以新军为基础,另起炉灶,重新甄别,按照《陆军人员补官体制》的规定进行衡量,凡是在年龄、文化、军事素养、身体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旧军官,一律不得授予军衔,但他们原有的绿营官衔“可暂仍其旧”,以维持其生活,待后逐步淘汰。对于新录用的军官,也严格按章行事,非军校毕业者一般不用。

四是随着门户开放,国际交往增多,要求有一个与国际上大体相统一的衔级制度。中国的门户在被帝国主义的炮舰轰开之前,封建统治者闭关自守,孤陋寡闻,对中国传统的武官阶品制度,视为天经地义,没有产生丝毫怀疑和动摇;鸦片战争后,“门户洞辟”,中外军队之间接触交往日益增多。按照惯例,各国军人相遇,应互有礼节,但是一些骄横跋扈的外国军官,只接受中国军人向他们行礼,却不向比他们衔级高的中国军官敬礼。这一现象对一些民族自尊心强烈的中国官员刺激很大,痛感“有伤国体”,便向外国驻华机构提出交涉。得到的答复是,因为辨认不出中国军官的等级,所以无法行礼。1905年,练兵处在呈报的《陆军官弁服帽章记》中,将此类事件作为改革章服制度的根据之一:“京畿内外各军,华兵见洋官照例行礼,洋兵见华官则以服章不辨不相敬礼。若不亟定新制,昭示外人,亦殊非尊隆国体之道也。”以此为由,敦促当局尽早完善军衔制度。

三、清末营制改革军衔制度确立的基本过程

所谓新军,当时只是新在编制、装备和操法上,而在人事制度上基本上还是沿袭绿营,所以在练兵实践中矛盾很多,推行新制障碍重重。甲午战争之后,清政府不得不进一步采取措施,把军制改革继续进行下去。

1903年6月,为了统一军制,编练全国军队,在北京“特设练兵处”,作为督练新军的总机关。开始任命户部右侍郎铁良会同袁世凯“办理京旗练兵事宜”。同年12月,任命庆亲王奕劻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为会办练兵大臣,铁良为襄办练兵大臣。包括军衔等人事制度在内的营制改革终于开启。

1904年9月,练兵处“参仿各国之成法,默察各省之情形”,奏准颁行《陆军营制饷章》。这是一个军队实行全面“西化”的纲领性文件。包括军队体制、编制、服役、退伍、退休、训练、奖惩、标旗、军器、军服、薪金、营舍、运输、卫生等29 种“制略”。①《光绪政要》卷30。从中可以看出,涵盖服役、退伍、退休、训练、奖惩、军服、薪金等各方面的军队人事制度已初见端倪。

从1904年开始,清政府通过颁布实施一系列章程制度,逐步推行西欧式军衔制。1904年12月,练兵处会同兵部呈奏《另定新军官制事宜》,建议“参仿八旗官员之秩序,旁采各国军营之规制”②《东华续录》卷190。,按照西方军官军衔的三等九级制,废止旧的武官官阶制度,建立新军的阶位品级体制,军官“区为三等,析为九级”。这个奏折表明,清政府从此开始把移植西欧式军衔制度提上了议事日程。

1905年3月,练兵处、兵部制定了《中国陆军官弁服章》,设计出军官军服和军衔符号的第一个图案式样。同年8月,练兵处上奏《陆军军官军佐任职等级暨陆军人员补官体制摘要章程》,提出军官授衔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等,③《清朝续文献通考·职官考九》。同年12月颁布实行。从此,清朝陆军的官制改革开始实施,军官开始按三等九级制评定军衔等级。

1909年11月,军谘处上奏《陆军人员暂行补官章程》,在军官第一等第一级内增设大将军和将军衔,设立军士衔三级,在军官和军士之间设“额外军官”(即准尉)衔一级。

1910年12月,陆军部奏定《陆军补官任职考绩章程》。这个章程对军官的军衔授予以及晋升年限、军官职务任免、最高服役年龄的限制,以及军官的考绩办法等,都作了详尽规定,可以视为中国最早的一部《军官服役条例》。在这个章程中还提出设置“军用文官”的问题。

1911年3月,陆军部在《奏定陆军军队学堂服色章记图说》中,正式将兵区分为正兵、一等兵和二等兵三级,并规定了他们的军衔符号和服装式样。至此,西欧式军衔制度的移植工作全部进行完毕,在清军中形成一个上自大将军,下至二等兵的完整军衔体系,西欧式军衔就这样在中国“安家落户”了。

四、清末营制改革军衔制度的主要特征

清政府移植西欧式军衔,从1904年12月批准练兵处和兵部的“另定新军官制”方案开始,到1911年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军衔体系为止,历时6年多,分三个阶段才最终完成。其主要特征有:

(一)区分等级,以八旗官名作为军衔名称。军衔制度同过去清军的等级制度相比,在等级设置上的变化是,改变了过去武职阶品一列到底的叙位方式,而采取了区等分级的形式,即军官“区为三等,析为九级”,军士和兵各分三级,加额外军官,共计六等十六级。以下是清末军衔等级设置:

军官:

上等第一级,大将军、将军、正都统

上等第二级,副都统

上等第三级,协都统

中等第一级,正参领

中等第二级,副参领

中等第三级,协参领

次等第一级,正军校

次等第二级,副军校

次等第三级,协军校

额外军官

军士:上士、中上、下士

兵:正兵、一等兵、二等兵

其中,都统是八旗组织中每旗的最高军事长官,满语名称为“固山额真”,顺治十七年(1660),借用古代官称定汉名为都统。参领,满语名称为“甲喇额真”,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时,于固山额真之下设置的一级官职。八旗还有“协领”的官称,为驻防骑兵将领的名称。军校,八旗步军营有“步军校”,圆明园内三旗有“护军校”,从八品武职中有“副军校”等。上士、中士、下士衔称,系采用夏商周三代之官号。

(二)设置军佐官衔作为军官军衔的必要补充。清末军衔的另一个特点是,在军官之外另设有军佐官衔。《陆军军官军佐任职等级暨补官体制摘要章程》说:“军官之外,经理饷械,医务法律等官员,是曰军佐;所司事务重要且繁,必各有专门之学,始能胜任;与军官事同一体,其品秩官阶亦应相似,惟于官名之首,冠以同字,以示区别。”

清朝规定,军佐按专业分为11 类,军佐衔最多的设三等八级,最少的仅设一等二级。1905年首次规定,军佐衔称与同级军宫相同,只是在军官衔称前冠一个“同”字,如“同副都统”“同正军校”等。宣统元年,因“官名之上、冠以同字,亦嫌界限不清”,故改为在衔称前加专业名称,如“军需副都统”“马医正参领”等。以下是军佐官衔设置范围及等级:

军需、军医、制械官,设副都统以下三等八级;

马医、测绘、军法官,设正参领以下二等六级;

书记官,设副参领以下二等五级;

稽查、军乐队官,设正军校以下一等三级;

司书生、司号官,设副军校以下一等二级。

(三)以职配衔,确保职衔对应。清末实行军衔制后,沿用和继承了外军与中国古代的传统,对职务和军衔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清史稿·职官志》有如下记载:

正都统,职任总统官(相当于后来的军长);

副都统,职任统制官(镇指挥官);

协都统,职任统领官(协指挥官);

正参领,职任统带官(标指挥官);

副参领,职任一等参谋官;

协参领,职任管带官(营指挥官);

正军校,职任督队官(相当于连长);

副军校,职任排长;

协军校,职任司务长。

清政府开始对职与衔的搭配规定,要求十分严格,叫做“以官配职,俾无参差”。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难以实现职衔完全一致,遂于1910年修改为,一般情况下要“以相当之官,任相当之职”,“但遇军职需材一时无适当人选,克副厥职,则或大于军职一级,或小于军职一级之官佐,亦可酌量派充。惟无论大小,其相差之率,概以一级为限,不得更有逾越。”①《陆军任职试行章程》。

(四)明确专业划分,建立军兵种体系。清代原来的武职阶品,只有文武之别、尊卑之分,而无专业勤务之说。实行军衔制后,对各种正参领以下军官和所有的军佐、军士,均在衔称之前冠以专业勤务名称,如“步队正参领”“军需协都统”“工程队下士”等,并用肩、领、袖章的不同底色加以区分,以明确每个军人的专业职守。以下是1909年规定的军官、军佐和军士的兵种和专业勤务种类:

副都统中,包括军需、军医和制械等3 种专业勤务;

协都统与副都统同;

正参领中,包括警察队、步队、马队、炮队、工程队、辎重队、军需、军医、司药、马医、制械、测绘等12 种兵种和专业勤务;

副参领、协参领、正军校、副军校中的专业勤务,与正参领同;

协军校中,除同正参领中的12 种外,另有军乐协军校,共13 种兵种和专业勤务;

额外军官中,包括警、步、马、炮、工、轴、测绘、军乐队司务长、技士长等兵种和专业勤务10 种;

军士中,包括警、步、马、炮、工、轴等一般军士和蹄铁、鞍技、枪技、木技、锻冶、会计、缝技、靴技、调护、测绘、军乐等兵种和专业勤务,上、中士中有19 种,下士中有29 种。

军兵种和专业勤务名称及标记的出现,标志着部队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为人才的定向培养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军衔制度对官兵专业上的划分和要求,是中国军队建设史上划时代的变化,官兵的选拔任用更加注重专业化和知识化的要求。袁世凯认为西方军队之所以强,由于“将皆知学,士皆素炼”,而清军之所以弱,由于“将弁起家卒伍,但凭血气,绝少谋略”。②《袁世凯奏议》第275 页。又说:“我国宿将率多以血气图功,迨至暮年,胶执成见,固步自封,求其虚怀谦受研究新操者,百什中殆不一觏。”③《袁世凯奏议》第1074 页。有鉴于此,他在新建陆军军官的任用上,大胆地改变了长期沿用的荫袭制和以战功选拔的湘淮军旧制,转而选用北洋武备学堂毕业的学生分任统带、帮带、领官、哨官、哨长等职。同时创办随营学堂、武备学堂和其他各级各类学堂,作为编练北洋六镇的各级军官来源。张之洞认为德国陆军之所以优秀,“其要尤在将领营哨各官无一不由学堂出身,故得人称甚”①《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41,第8 页。。他在编练自强军时,专门挑选天津、广东两处武备学堂出身之学生为营、哨官。数年以后,他在总结这一用人制度时说:“此次创练新军,营哨各官取之两处学堂出身之人,究视不学者领会较易,长进甚速。”②《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41,第8 页。后来,他在湖北编练新军时,规定各级军官均慎选日本士官学校毕业生及本省将弁学堂、武备学堂毕业生充补。以军事学堂毕业生充任统带、营哨等官,使军官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由经验型军官队伍向专业型知识型军官队伍的转化,无疑更能适应建设近代化军队和进行近代战争的需要,同时也推动了近代军事教育的发展。

(五)军衔晋升趋于制度化。清军官制改革以前,官员升迁无一定规制,一般是靠上司“豫保”,“咨部注册”,然后“凭签掣缺”。结果是有的“豫保之初,年力本强,数年后渐已衰老,骑射生疏,营伍废弛”,到老也得不到升迁。这些人大概是“后台”不硬,而“后台”硬的则提升很快,“以兵丁积功保至提、镇记名者,殆数难计”。③《清史稿·选举五》。

实行军衔制后,废除了“豫保”“保举”等制度,改为按资历劳绩晋升。宣统二年颁布的《陆军补官试行章程》中,专门写了“升补”一章,里面规定,军官军佐“除特旨录用、钦遵办理外,均须循级而升,不得超越升补”,并规定了晋升年限:副都统升正都统,不规定年限,“恭候特简”,即由皇帝特旨选升。协都统以下至协军校各级军官军佐,升补期限一律为二年。

章程还规定,战时升补,年限减半。在国际战争中建有功勋的官员,准许破格升迁,不受年限的限制。还规定,军官军佐休职、停职期间,不计算升补年资。升补办法分“序升”和“拔升”两种。序升系“挨次升补”,就是将衔龄已满期限的官员名单,按顺序排队,上阶出缺后依次升补。拔升系从衔龄满期的名单中择优升补。所谓升补,即升官补缺也。就是按编制定额,只有上一级出现缺额,下一级才能晋升,缺几个补几个,而不是凡衔龄满期者都可以晋升。这个规定对控制官员定额,防止机构臃肿,消除冗官之弊端,是一个有效的措施。章程规定:正军校以上官佐升补,一律为拔升;由副军校升正军校,序升、拔升各半,即一半论资排辈,一半择优选升;由协军校升副军校,序升2/3,拔升1/3。

(六)以军衔等级确定服役限龄,废除官职终身制。中国古代官员有“七十致仕”(退休)的惯例,历代传承相袭。直到1904年的《陆军营制饷章》问世,才对沿袭两千多年不问官职高低而一律七十岁退休的成规,提出挑战。其中有“退休制略”一节,明确提出,“军营最贵朝气,最忌暮气”,因此兵丁要“更番训练”,军官要按时退休。退休年龄要根据职务确定。因为“官秩愈小,则职务愈劳。至于都守千把(即都司、守备、千总、把总),上承命令,下赖指挥,按日督操,更非精力稍衰者所能胜任”。于是,开始对各级军官规定了五个不同等级的退休年龄:提镇不限龄,副将六十五岁,参将、游击六十岁,都司、守备五十五岁,千总、把总五十岁,到龄“皆令退休矣”。1910年,对官佐的最高服役限龄作了修订,并写入《陆军任职试行章程》。规定常备军官军佐的服役年龄为:正都统,六十五岁;副都统,六十二岁;协都统,五十八岁;正参领,五十五岁;副参领,五十二岁;协参领,五十岁;正军校,四十八岁;副军校、协军校,四十五岁。

章程还规定,凡正都统荣获大将军、将军称号者,以及特旨留用者,不受上述年龄的限制。其余官佐满规定年龄后,一律退为后备役。服后备役的年限一律为6年。服满后备役后退休。

五、清末营制改革军衔制度流变的教训及启示

清末营制改革中引入西方军衔制度,从拟议引入到正式颁定、发布实行,只经历了大约8年的时间(1903—1911年)。但其对清军面貌的改变,及对后世军队的影响却十分深远。无论是北洋政府时期,还是国民政府时期,军队的衔级制度不论是从衔级的设置,还是授予和晋升体系、专业门类划分,主要精神基本上是沿袭和套用清末新军的军衔制度。但清末新军的军衔制度,未能挽救清朝的旧政权,某种程度上还加速了旧政权的倒台,其教训和启示也是很深刻的。

(一)清末营制改革引入的西方军衔制度,理念比较先进,体系比较完备,最终却无疾而终,这启示我们任何改革如果超越了当代的思想认识水平,也难以取得成效。清末营制改革引入的西方军衔制度,不论是从军衔等级设置的静态机制看,还是从军衔授予晋升等动态机制看,都借鉴了当时西方国家军队比较先进的做法。军衔等级设置简约明晰,军衔的授予晋升也须遵循一定的法律法规,在革弊鼎新方面,新的制度确实能起到一定的作用。而且,新的军衔制度与军官的服役周期联系起来,很好地解决了军官的进出走留和新老更替问题。这一制度体系还破天荒地将军官的专业技术区分体现在军衔的类别上,实现了向近代军队转型的重要跨越。总之,新的军衔制度是对旧军队的根本性改造,当权者的初衷也是要打造一支面貌一新的“新军”。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清末的军队毕竟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编练新军,引入西方的军衔制度,不论是在社会基础上还是思想观念上都还没有向近代化和专业化转变过来。“每一特定时代的人的认知能力只能达到为该时代的条件所容许的范围和程度,与此相关联,不同时代的制度也具有各自历史性的特点。”①辛鸣:《制度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12 页。制度的建立、设计看起来完美,但具体到落实执行上,却离构想的目标差距较大。旧式军队出身的官兵,突然面对军服上陌生的军衔及兵种标志,很多人难以适应,在思想和行动上都有不自觉的抵制。鉴于旧军队军官素质低下,邀功自重,难堪大任,袁世凯打算通过各类军事学堂来培养选拔各级军官,无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建立学堂的经费总是捉襟见肘,勉强为之。虽然军校毕业生和留日士官生在新军中占有相当比例,但仍有一批出身行伍、缺乏近代军事素养的旧军官充任要职,不适应练兵作战的需要。

(二)清末营制改革引入的西方军衔制度,在自身的设计上存在无法克服的矛盾,这启示我们必须重视制度设计与运行的自洽性和逻辑一致性。制度设计的自洽性和逻辑前后一致性,是一项制度存在合理合法的根本基础,而清末新军中实行的军衔制度,恰恰在这一问题上存在致命缺陷。虽然新的军衔制度设计的理念比较先进,体系比较完备,总体上照顾到了制度包含的方方面面,但在具体制度内容的规定上,又脱不开旧军队的影子。例如,在军官之外另设有军佐官衔。“与军官事同一体,其品秩官阶亦应相似”,从当时的历史背景看,军佐官衔应是军官军衔体系的必要补充,但这一补充却不一定是有益的。历史事实也证明,将包括抄写员、司号员甚至伙夫、马夫也纳入军衔体系,是极其不严肃不正规的。这一做法无疑扩大了军衔授予的范围,扭曲了军衔本应在作战指挥体系中才有的权威和作用。大量军佐及服务性人员的存在,实际上也助长了在旧军队中本已十分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军衔的晋升,是军衔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清末新军实行军衔制后,虽然废除了“豫保”“保举”等制度,改为按资历劳绩晋升,也规定了晋升的年限,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连年战乱,各股势力出于笼络人心培植势力的需要,规矩也是一破再破,升迁已无定法,各项制度也形同具文,难以落到实处。

(三)新制度的实行须以一定的政治、经济条件为基础,超越一定的历史条件,制度的实行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中日甲午战争之后,清政府上下对变革军制、编练新军的主观愿望十分迫切。但变革的前提是不能动摇祖宗成法,在新的军衔制度推行过程中,为了绕开矛盾,不得不搞一些权宜之计。按照《陆军人员补官体制》的规定,凡是在年龄、文化、军事素养、身体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旧军官,一律不得授予军衔,但他们原有的绿营官衔“可暂仍其旧”。同时,按照新军军衔与职务对应起来的军官体系,实行了优厚的官兵待遇。新军统一饷章规定,镇统月薪400 两,协统月薪300 两,标统月薪200 两,管带月薪100 两,队官月薪50 两,哨官月薪25 两。这一薪饷标准,相对于旧式军队来说,是非常优厚的。这些工薪开支,再加上武器弹药、日常物资的消耗,对于财源枯竭、入不敷出的中央和地方政府来说,是难以承担的。至辛亥革命爆发,全国总共只编成常备新军14 镇、18 协、4 标和一支禁卫军,约26.9 万人,不足原计划36 镇的一半。经济落后,财政拮据,是陆军编练计划无法完成的主要原因,也是新军衔制度难以为继的根本因素。

(四)新的军衔制度的推行,在改造旧军队的同时,也在推动着社会的进步,这启示我们必须重视一个新制度包括工具性作用在内的综合效果。军衔制度的引进与实行,是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采用与西洋的技术装备相配套的制度体系来变革封建军事制度的活动。虽然它没有与政治改革同步进行,没有改变军队的封建属性,但加速了中国军队的现代化进程。为培养军事人才而开办的各类新式军事学堂,不仅造就了大批具备一定专长的军事人才,而且使传统的封建教育受到冲击;译书局在传播西方军事思想的同时,也传播了西方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大量派遣武备学生出国留学,不仅使他们精通了西方有关驾驶、战术、造船、制械等军事技术,而且为中国造就了一批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这些人在清末资产阶级革命兴起之时,纷纷走上革命道路,成为清王朝的掘墓人。在一个旧秩序行将崩溃的社会中,军事制度的改革创新有诱导和牵动一个巨大的现代运动的实质意义,清末营制改革中军衔制度的变革,正是为加速这种旧的统治和社会制度的衰败灭亡提供了动力和催化剂。另一方面,新军衔制度的实行分别成为革命与专制双方的工具。实行了新军衔制度的北方新军,最终沦落为军阀手中的工具。袁世凯在利用西方军衔制度改造新军的同时,借推行新制,排斥异己,拉帮结派,培植私党,制造对他的个人崇拜,从而使新军带有浓厚的封建性,最后演变成祸国殃民的北洋军阀集团。此种情况表明,即便引入了具有较为先进建军治军理念的西方军衔制度,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大环境下,不可避免地打上了社会制度的时代烙印,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功能。北方的新军始终把封建宗法思想作为建军治军之本,从而使其带有浓厚的私人武装性质,最终变成袁世凯反对民主共和、复辟帝制的工具。与此同时,南方的新军,由于接纳了一批具有民主共和思想的学生充当军官和士兵,他们的宣传教育,使军队具有一定的资产阶级特性,一度充当了埋葬清王朝的先锋,在中国近代史上写下光辉的一页。两相对比,也启示我们,实行相同的新军编练制度和模式,灌输不同的政治思想元素,其自身的建设方向将截然相反。更进一步讲,辅助新军建设的西方军衔制度,可以部分解决官兵队伍建设的资格和条件问题,但解决不了队伍的立场和方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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