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下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问题研究

2020-12-14 04:08耿莹
科学与财富 2020年30期
关键词:慈善组织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

耿莹

摘 要: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慈善组织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特殊性,梳理了疫情阶段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情况,发现目前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存在缺乏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质量不高、监管不力的问题。因此亟待解决问题以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和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一、引言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疫情防控与应急治理成为重中之重。此次疫情属于突发公共事件,具有发生的突然性、演变的不确定性、处置的紧迫性和后果的不可预测性等特征。慈善组织作为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其中,能有效弥补政府力量,提高应急治理效率。信息公开透明是慈善事业的基本要求,也是慈善事业的核心和焦点。然而疫情爆发时期所发生的湖北和武汉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物资发放不专业、拨款对象存疑、费用不透明等问题,引发舆论热潮。此次疫情为研究慈善组织在公共压力下的信息公开提供的机会。本文认为,为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引导我国慈善组织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对我国当前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方面暴露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思考,以期从信息公开角度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

二、突发公共事件下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特殊性

(一)信息公开时间紧张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慈善组织在要在第一时间处理募集到的捐款和物资,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这些物资妥善安排、合理分发,是极具挑战性的。更不用谈,在有限的时间里及时将慈善资源的募集和使用情况公布于众。

(二)信息公开任务量大

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时,慈善组织凝聚了全社会的爱心善意,展现出强大的社会资源动员整合能力。相较以往的慈善捐赠,此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捐款额和捐赠物资量是非常庞大的。因此对于慈善组织来说,能否完整、及时、正确的公开信息也是具有难度的。

(三)信息公开关注度高

新冠肺炎疫情牵动人心,社会捐助源源而来。在这样的特殊时期,如果仅仅履行事后公开的法定义务,明显无法满足公众对于信息公开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特殊需求。公众迫切希望信息及时有效公开,慈善资源能用到实处。

三、疫情阶段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情况

疫情爆发以来,各界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关注度大幅提升。依据现有学者统计出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情况”的数据①,我们不难发现:一、慈善资源的来源与去向存在不对称现象。公开拨款金额的慈善组织数量明显少于公开代收捐助金额的慈善组织数量。虽然存在接收和发放之间的时间差情况,但是同时也存在部分组织在接收捐款物资之后未能履行受托责任的问题。二、拨款金额占代收捐助金额比重普遍不高。拨款金额占代收捐助金额比重越高,说明慈善组织对于慈善资源的使用效率越高。占比高在更易获得社会公众的信任感,反之则会激发公众对于慈善组织管理的质疑。三、官办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透明度不及民间组织。疫情发生以来,在管理工作压力下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更加充分透明,但是一些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等官办慈善组织,在日常工作中皆未披露项目收支明细。

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信息公開制度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是确保慈善组织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相较于慈善事业的迅猛发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并不匹配,具体表现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处罚措施不细致;慈善组织行业内部建设滞后,缺乏专业性、中立性的行业组织进行监督问责。在疫情中,慈善信息披露不够及时的问题,无法满足公众及时了解捐赠需求和去向,影响了公众的捐赠积极性。

(二)信息公开质量不高

1、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通过查阅基金会官方网站、基金会中心网发现,捐助资金的利用效率普遍低下,更新不及时、内容过于简略,导致信息公开存在时间上的滞后,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得不到基础的保障,对慈善捐赠活动成效无法及时得到跟进了解。

2、信息公开的完整性: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布以下信息:慈善组织的基本情况(发起人、主要捐赠人、慈善组织投资方和被投资方、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行为等情况)、慈善组织的财务情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业务活动表等)、审计报告。但是目前数据显示,多数慈善组织无论是对基本信息、财务信息还是业务活动信息的公开质量都不高。

3、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合理有效的信息公开对于慈善组织的良性运作以及公信力的建设发挥重要作用,能够使捐赠者和社会公众直观了解慈善组织业务活动的开展以及慈善资源的利用情况。近几年,根据《中国慈善透明报告》结果显示,事实上能充分完整披露信息的慈善组织寥寥无几,多数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加之在疫情特殊时期,出现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标准和规范不统一、信息不详尽、解答网民关切问题所释放的信息模糊不清,甚至慈善组织工作人员还与新闻媒体产生冲突等。

4、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慈善组织作为以履行公众受托责任而存在的非营利组织,虽然捐助财产来源于私有,但其参与公共事务、涉及公众利益,所以必须依靠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慈善组织公开透明的要求,对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公开内容的细致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诉求。从目前可观察的数据来看,我国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透明程度并不乐观。

(三)信息公开监管不力

我国慈善组织数量众多,依据基金会中心网透明指数显示,多数慈善组织透明指数偏低。我国政府的角色具有双重性,不仅是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监督者,也是慈善捐赠的统筹协调管理者。因此政府的角色错位导致监督不力。

五、小结

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相关慈善组织的表现备受争议。基于此,本文探究特殊时期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当前存在的问题。研究发现,我国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情况不佳,难以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作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力量,慈善组织存在缺少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质量不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降低了社会公众的信任,影响慈善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本文研究具有以下启示: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增强约束力。建立并完善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包括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等多角度,形成一套完整的信息公开体系。二、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增强满意度。以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可读性、易得性、有效性、透明度这六项为指标,努力全方位提高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能力、效率和质量。三、加强信息公开监管,增强透明度。建立权威的监管机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公开要求,负责对所有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管,以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邓蕊竺,曾琢,靖一婧,朱丹.慈善组织会计信息披露调查——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的思考[J].新会计,2020(06):10-16.

[2]马明清.疫情之下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分析[J].当代经济,2020(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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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邵培樟,梁美英. 慈善组织参与疫情应急治理的对策建议[N]. 中国社会报,2020-02-24(006).

[7]王猛,王有鑫.信任危机与慈善捐赠——基于2002—2016年省际数据的实证研究[J].管理评论,2020,32(08):244-253.

[8]李哲.新冠肺炎疫情对官办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基于抗疫款物信息披露的文本分析[J].财经研究,2020,46(09):19-32+168.

注释:

① 邓蕊竺,曾琢,靖一婧,朱丹.慈善组织会计信息披露调查——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的思考[J].新会计,2020(0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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