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 李寒劲
营业转让可谓有利有弊,虽然能够推动企业并购重组的顺利实现,达成对相关资源的优化配置,但也很容易成为债务人用于逃避债务的特殊载体。目前我国现行的营业转让制度不够完善,对债权人不够公平合理,因此分析当前营业制度所存在的弊端,探寻最佳的优化渠道,对于提升我国立法水平,保护商事契约关系良好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要想了解营业转让行为的基本内涵,必须要对“营业”这一概念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就其本质而言,营业在商事法律规范中是一种核心概念,同时也是一种有着丰富内容、较强实践意义的商法制度。我国相关专家学者对营业达成了统一的认识,认为营业具备一定的主观意义和客观意义。其中主观意义的营业主要指的是将营业作为最终目的而开展的一种典型商事行为活动,而客观意义的营业则单独指的是营业财产,是营业活动要想顺利开展必须依赖的固定物质财产以及相关法律支持。部分学者认为,营业转让中的营业可以定性为:为了达成经营目标而进行了机能化以及组织化处理的整体性财产。由此能够得知,营业转让中的营业和普通的营业有着较大的差别,普通营业是一种动词,指的是营业行为活动,而营业转让中的营业则是一个名词,指的是总体性营业财产。
而营业转让这一概念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一般被称之为企业转让,仅有少部分地方性法律规章制度明确提出了营业转让这一概念,在立法中缺乏对营业转让的明确解释,很容易导致广大人民群众在认知方面出现偏差,而司法中的使用也面临着一定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