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娜
(北京信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 100068)
现阶段,我国出台了有关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一规定的提出不但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和转型,同时还对其产生一定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和传统的金融模式相比,互联网金融有着明显的不同,互联网金融是将互联网平台和金融机构连接在一起。从而进行资金的支付和流通。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型的交易模式,是为了满足一些新的要求应运而生的。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步相对晚一些,但是却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而且其使用率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我国有些领域和机构为了提高效率很早就将互联网信息技术引入到行业中,流程得以优化,成本也得以显著降低,金融越来越信息化。虽然互联网技术得以迅速发展,但是主体还是金融机构,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渗透,在金融行业出现了很多新的金融产品,创新了金融服务模式和流程,在一定程度上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创新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1]。
互联网平台出现后创新的主体就是技术企业。互联网技术不但起到后台支持的作用,同时还向客户终端进行了全面的延伸,即互联网通信企业利用金融机构互联网通信技术平台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从而出现互联网金融。
最初是在互联网电商平台上出现一些支付工具,如常见的支付宝,随着这些支付工具的不断发展,利用这些支付平台逐渐开展多项服务,呈现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全面发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