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彩莲 葛玲玲
1953年美国生涯发展研究者舒伯(Donald E.Super)在《美国心理学家》杂志发表文章,提出“生涯”的概念,之后形成了舒伯生涯发展理论。他认为“生涯”是生活中各种事件的演进方向和历程,统合了人一生中的各种职业和生活角色,由此表现出个人独特的自我发展形态;它也是人自青春期以迄退休之后,一连串有酬或无酬职位的综合,甚至包括了副业、家庭和公民的角色。[1]该理论运用了发展心理学、差异心理学、角色理论和职业行为等多学科知识,对生涯发展理论进行多方位系统化的研究,最终把人生的发展阶段与职业发展成功地联系起来,详细地描述了人生每个发展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为职业发展规划提供了生涯目标的理论基础,可以帮助职工正确面对现实与处理职业发展中的困惑与矛盾,充分实现优秀职工的人生价值。[2]此理论还将一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划分为一系列的生命阶段,包括成长阶段(0—14岁)、探索阶段(15—24岁)、建立阶段(25—44岁)、维持阶段(45—65岁)和衰退阶段(65岁以上)等五个阶段[3],这五个阶段是可以和人一生的发展周期相匹配的,在不同阶段每个人有着不同的重点发展任务。“自我概念、生涯发展阶段、职业循环发展理论、生涯彩虹图”四部分内容是此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我概念”是舒伯生涯发展理论中的核心概念,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兴趣、能力、价值观及人格特征等方面的认识。生涯发展的五个阶段是可以和人一生的发展周期相匹配的,在不同阶段每个人有着不同的重点发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