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金融:政策框架、实施进展及未来展望

2021-01-06 12:27方昕
海南金融 2021年12期
关键词:自贸港海南跨境

方昕

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作为改革开放总框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海南自贸港金融定位为服务于海南自贸港建设、实体经济发展和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着力构建园区金融、跨境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金融格局。当前海南金融部门扎实推进自贸港金融政策的落地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阶段,海南自贸港金融应把握开放创新的发展方向,为我国探索金融领域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先行先试,为全国區域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可借鉴经验。

一、提高站位、守正创新,准确把握自贸港金融发展的形势、定位与格局

(一)面临新形势:国际经贸领域“逆全球化”思潮涌动,宏观环境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

贸易领域,由于地缘政治紧张,许多国家或地区正在推进战略性技术产业政策,或导致贸易紧张和限制加剧。叠加全球疫情起伏反复,国际大循环动能明显减弱,逆全球化顺势抬头,贸易保护主义思潮蔓延。金融领域,全球细分市场潜藏巨大风险,部分经济体股票估值飙升、房价强劲增长。资产质量下降,投资者高风险投资敞口扩大。美债收益率上升,引发新兴市场经济体资本流出和汇率波动风险。所有经济体普遍债务高企,尤其是私营部门债务负担已相当于、甚至超过金融危机期间水平。

(二)找准新定位:服务于海南自贸港建设、实体经济发展和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海南自贸港的金融发展定位为主抓三个“服务于”。一是服务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自贸港金融服务要围绕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战略定位,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各项金融改革开放与创新举措,推动海南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二是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自贸港金融服务要围绕海南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点产业政策取向,聚焦于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3+1”现代产业体系的金融服务需求,强化金融支持和改革创新,提升重点产业的竞争力。三是服务于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多项高水平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开放政策在海南自贸港先行先试,实现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

(三)发展新格局:构建园区金融、跨境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金融格局

围绕自贸港金融发展的定位,促进金融回归本源,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海南自贸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发展园区金融,以重点园区运营公司、园区入驻企业以及参与园区建设的省属重点国有企业金融需求为导向,提供“一园一策”“一企一策”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创新发展跨境金融,推动落实跨境资产转让、跨境资产管理等先行先试政策。持续做实普惠金融,有力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助力应对疫情和服务民生。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在海南发展碳汇经济具有政策优势和资源禀赋,将绿色金融打造成海南自贸港金融的“靓丽名片”。探索发展科创金融,围绕油气、互联网信息、生物医药三大传统优势产业和南繁育种、深海科技、航天科技三大未来产业做好金融服务。

二、把握机遇、谋篇布局,金融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政策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海南自贸港的金融发展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自贸港法》)、中央层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部委层面《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级层面《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政策体系,与海南自贸港相适应的金融政策和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一)确立法律基础,为海南自贸港金融改革与开放提供原则性和基础性的保障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贸港法》并颁布施行,自贸港金融政策包含其中,包括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改革创新、金融业开放、资金自由便利流动、离岸金融等内容。出台《自贸港法》是系统协调推进金融改革行稳致远的实际需要,是从国家立法层面为海南自贸港金融改革开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出台顶层设计,为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创新探索新路径和打造新样板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总体方案》,“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作为关键制度设计纳入其中,《总体方案》以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就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为海南金融发展指明了方向。《总体方案》金融政策对标国际规则,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服务国家双循环战略,贯通国际国内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分阶段分步骤推动实施各项金融开放与创新举措。

(三)落实中央部署,建立与海南自贸港相适应的金融政策和制度框架的具体举措

2021年3月31日,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了《意见》,主要从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六个方面提出33项政策。《意见》的出台基本确立了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四梁八柱”,有助于弥补海南金融短板、夯实海南金融基础。

(四)细化统筹推进,明确金融政策实施“路线图”

2021年3月31日《意见》印发后,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人民银行海口中支牵头,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为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配套措施等七大部分,共89条具体措施。8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实施方案》正式公布实施。

三、精准施策、扎实推动,自贸港金融政策平稳有序落地实施

当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见效见质,成为海南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海南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自贸港各项金融政策的落地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积极贡献金融力量。

(一)落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贸易业务量持续增长

一是推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快速发展。2020年,全省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收支同比增长11倍;2021年以来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前10个月收支同比增长6倍。二是积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前10月,全省累计办理229笔业务、金额合计5286万美元。

(二)落地多项跨境投资便利化政策,各类新业务陆续展开

一是放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使用范围。截至10月末,辖内银行已为49家企业办理124笔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境内股权投资的业务,境内划入金额合计120亿元人民。二是积极推动QFLP和QDLP试点。截至10月末,辖内共办理QFLP业务49笔,累计跨境流入5亿美元。办理QDLP业务2笔,累计跨境流出1亿美元。

(三)积极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试点,市场主体融资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截至10月末,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共为辖内32家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登记金额折154亿美元。二是扩大可跨境转出的信贷资产范围和参与机构范围。10月末,全省共发生20笔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金额达8亿美元。

(四)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功能,持续改善自贸港金融服务

一是不断丰富FT账户功能,业务规模增长明显。9月末,FT账户余额107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6倍。前9月,通过FT账户共发生资金收付金额1001亿元,为去年同期的6倍。二是启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今年4月,全省首单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通过区块链平台顺利完成。9月末,海南省共为8家涉外企业累计办理339笔融资业务,折合4042万美元。三是全岛落地实施数字人民币试点,支付服务现代化加快推进,全省免税购物、2A级以上旅游景点、省内重点高校等多个场景正式开展试点。截至目前,海南省累计开立个人钱包338万个,累计开立对公钱包24万个。

四、突出重点、靶向施策,牢牢把握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创新的发展方向

海南自贸港建设将为我国探索金融领域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先行先试,为全国区域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可借鉴经验。海南金融部门要立足大局,勇于担当,积极探索,牢牢把握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创新的发展方向。

(一)统筹国际国内金融资源,为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把握国内外大势、重塑我国新优势的战略抉择。海南自贸港处于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支点和关键节点,要统筹国际国内金融要素向自贸港集聚,一方面主动参与国际经济循环,在扩大开放中获得更加有力的金融资源、技术、人才支撑。另一方面加强国内经济大循环,让各类金融要素更加自由、便利流动。在“双循环”中提升金融要素配置效率,推动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重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扩大金融政策实施效果

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包括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公平、开放、高效的市场环境;诚实、遵约、守信的信用环境。同时,推进自贸港金融治理体系法治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金融前瞻性立法和配套性制度建设,将制度创新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有法可依、于法有据。努力使自贸港成为金融业健康发展、从业人员快速成长和金融服务自由便利的“示范区”和“桥头堡”。

(三)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水平

高水平的经常项目开放和资本项目的开放政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政策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金融政策。加大外汇管理改革力度,推进跨境贸易、跨境投融资便利化,逐步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实现资金跨境流动自由便利的重要路径。一是进一步推动跨境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重点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二是跨境直接投资领域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简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兑换环节登记和兑换的便利性,有利于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和方式。三是跨境投融资领域,试点合并交易环节外债管理框架,全面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实行一次性外债登记,提升外债资金汇兑便利化水平,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等。四是随着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根据实际融资需要自主借用外债,最终实現海南自由贸易港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

(四)加强金融风险监测与防范,实现开放条件下金融风险的有效管控

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系统、反洗钱评估体系、宏观审慎管理和地方金融协调机制,切实保障不发生地方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通过大数据利用、信用体系创建、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以及金融机构展业能力建设等,构建与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促进辖区金融机构业务顺利拓展、企业个人外汇业务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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