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许杰小说乡土叙事的地域文化精神呈现

2021-01-07 23:13王嘉良
台州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浙东民风乡土

王嘉良

(浙江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 江南文化研究中心,浙江 金华 321000)

在中国新文学史上,作为群体性创作现象而引人瞩目的,当首推浙东乡土小说作家群。我国第一个新文学作品集《中国新文学大系》结集出版之际,分别由鲁迅和茅盾两位小说大师选编作品并作序言,便给予了许杰小说不俗的评价。鲁迅主要评述“乡土文学”作家,对此种文学形态第一次作出系统阐释;茅盾主要评论文学研究会作家,称许杰是“成绩最多的描写农民生活的作家”,“题材多取自他的故乡”,创作中着眼于显露“地方色彩”等[1]75,显见主要也是从“乡土文学”意义给出的评价。当时的许杰还只是二十出头的年青人,其甫登文坛,即获此殊荣,颇显得不同凡响;而这个群体的作家都来自越文化区域,小说集中表达的是这一地域的精神品性、民情民风,不独显示出地域文化的优势与充足表现力,也以群体推出态势在中国现代乡土文学中造成强烈的影响效应。因而,从地域文化的整体背景上考量,当能显示许杰小说的特色、优势所在,亦能展现其独特文学成就与独到的意义、价值所在。

一、风格类型:浙东刚性民风的生动演绎

许杰亮相于中国新文学文坛,并为新文学大家瞩目,是始于1924年在《小说月报》发表成名作《惨雾》,并于同年加入文学研究会,但其从事新文学活动,还要更早些。他从17岁开始,即就读于浙江省立第六、第五师范学校,开始了文学活动,1922年编辑《越铎日报》的《微光》副刊,这期间开始发表小说和新诗,从此走上文学创作道路。《惨雾》的发表,使其一举成名,引起文坛极大关注。此后继续在小说领域耕作,出版有小说集《惨雾》《暮春》《飘浮》《铸炼集》等,逐渐为世所重。因而,就其介入新文学阵营而言,他并非有了厚重艺术积累走上新文坛的,其引起文坛高度关注,主要是在倾注心力表现乡村,以独特的取材视角、对农民生活的细致刻绘,开拓了中国新文学一个重要的生活疆域。

从取材视角看,许杰的乡土小说之所以特别惹人注意,是在于小说裹挟着强劲的山风,浸润着浓重的土趣,为读者打开了一幅幅浙东乡村风俗画卷。其小说大抵围绕一个名唤“枫溪村”的村落而展开,这里有遮天蔽日、如火如荼的枫叶,有逶迤联绵、不绝如缕的溪涧,有乡人的辛勤耕作,亦有乡民们为着各种繁杂事务而操劳、奔忙的种种艰辛,各色人等在一种特有的气息与氛围里或耕或辍、或嘻或嗔,写来特具生活情趣。小说笔触也伸展得甚是广泛:这里有庙宇,有戏台;有泼妇,有蛮汉;有典妻的陋俗,有械斗的惨剧。在许杰的笔下,海滨、山村,经济、文化,民俗、民风,无不尽收囊中,其在乡土文学中显示的广泛的文化透视力,很少有一个地域可以与之比拟,它在乡土小说流派中的重要地位也由此奠定。

而许杰小说为评论界所重的,主要是其独具的风格类型,即小说以描绘浙东地域的刚性民风见长,其创作蕴含的刚美风范尤其彰显。这在其成名作《惨雾》中就有显著表征。茅盾对《惨雾》有个总体评价:“全篇的气魄是雄壮的。”[1]76“雄壮”一词大体上可以概括许杰小说的总体美学风格。杨义论其小说特质时,对这一特点也有所强调:“许杰小说的乡土气息,主要的不在于这种美丽的自然景色和古老的恶劣风习,而在于他以一种粗豪、开阔的文笔,写出了浙地山乡剽悍倔强的民风。……活跃在许杰的这些小说中最有特色的人物,是械斗场上的勇士(《惨雾》),戏台下的泼妇(《台下的喜剧》),嗜赌成性的浪子(《赌徒吉顺》《飘浮》),作恶多端的盲人(《琴音》)。这里缺少的是羞涩、怯懦、朴讷,所多的是好胜斗狠、放荡不羁、执迷不悟和敢于在大庭广众中抛头露面。”[2]杨义所说的粗豪、开阔的文笔,表现剽悍倔强的民风,好胜斗狠的品性等,与茅盾所论的“雄壮”特质大致相似。因而,以刚性民风论其风格类型,应该是确当的。

《惨雾》写玉湖和环溪二村为争夺一块沙渚而械斗。这个3万余字的短篇,展现了械斗从偷袭到对垒到火拼的整个过程。这里既有恐怖气氛的着力渲染,又有血腥场面的淋漓描绘;既写了男丁的凶蛮,又写了新寡的恸伤,将一场由自私、狭隘和凶悍相互撞击而引发的血腥悲剧描写得惊心动魄。作品浓密地渲染着一场特殊野蛮习俗(械斗)的原始性与残酷性,开创了乡土写实小说的一种风格类型:于沉实中见刚毅。小说以一个女性叙事者“我”秋英眼中看到的场景,确乎是一场真枪实战的“械斗”,这使得小说开篇即铺陈出血色的粗犷:

我从香桂姊那边走来,迎面的太阳,刚照在我家后门的那株樟树上,猛烈的惊人的阳光,已经表示出不是平常的日子;祠堂前的两边墙上,都竖着猪刀枪。约有一尺多长的雪亮的刀锋,都张着牙齿冷笑:我觉得一阵寒栗,身上就竖起了森森的汗毛。那锋利的刀锋的下面,都系着一簇鲜红的,如传说故事和戏台上所看到的,厉鬼的红毛;晨风很急躁地吹动了它,我幻想着一个长满了獠牙善于吃人的阔口,就在那个下面,此外还有短棒和长枪,都很使人害怕。[3]17-18

这里,作者以粗犷的笔调写出整个氛围:猛烈的阳光、高大的古樟、庄重肃穆的宗祠、雪亮的刀枪。在这样的氛围中,这一天注定会成为枫溪村乡民一个“不是平常的日子”,这个日子里也注定会有因野蛮带来的惨痛结局。这场拼杀的结果,是参与械斗的癞头金就死在石滩上了,鲜血早被酷热的太阳晒干,凝在石块上成了酱黑色。在人们发现他的尸骸之前,苍蝇、蚂蚁早就爬上了他的周身。许杰所截取的场景是坚硬的、充满血性的,“土性”在他那里,不只是风干为石还浸透了血,出色地映射出浙东乡土小说的坚硬品性。许杰的《惨雾》会被视为中国新文学史上的一篇杰作,原因就在于他毫不掩饰血色的粗犷,把乡民的“好胜斗狠”推向极致,也把他们的精神品性推到了极端。小说敏锐地从一个独特视角剖析了中国乡村宗法制社会的弊害,它比批判坚硬的家族制度有着更深层次的思考。乡村的“械斗”恶俗,是建立在“血缘—血族”的社会结构基础上的宗法制乡村传统,其结局则是由私有观念和野蛮民风的双重结合演绎了血的悲剧。“乡土中国”最基本的单位恐怕不一定是家庭,而是聚族而居的“血缘—血族”,只有它才最有力地在法制之外决定人们的命运。两个村子的村民为一块土地而血腥械斗,其中的横蛮、狭隘、自私等等,都是令人揪心的。如果说,鲁迅的《狂人日记》和《祝福》以犀利的笔触撕下了中国传统吃人的礼教制度温情脉脉的面纱,那么许杰的《惨雾》还原了血族的本色,狠心地从种族传统身上撕下一片血淋淋的皮肉,使人们感到透彻骨髓的痛楚。

许杰小说抒写的刚性民风,在浙东乡土小说作家中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与其风格类似的还有许钦文、巴人等的作品。许钦文用最坚硬的“土—石头”作为其小说的主体意象,在《石宕》中渲染一种被称为“石葬”的悲凉氛围;巴人透过小说中粗豪刚硬的形象塑造,演绎出“石骨铁硬”的浙东刚毅民风,都各有其特色与价值。然而,像许杰这样通过一场械斗场景的全过程描述,展现出如此的“血淋淋”画面,毕竟是以往文学作品很少见到的。作品的环境渲染:由威猛、高大、肃穆等语词组合的不寻常场景,已显示出双方争斗的剑拔弩张和参与争斗者的激昂情绪;而由械斗中的鲜血淋漓到癞头金倒下后鲜血凝成“酱黑色”,确乎是一种用粗犷笔致写就的血色弥漫画面,其表现视角与精细描绘便含有张扬浙东刚性民风的一面。面对械斗这样的野蛮习俗,一般小说大抵是避而远之,因而这个作品也就弥补了以往小说严重缺漏这一表现对象的不足,自有其独特意义;特别是缺失了以此审视农民性格、脾性的种种心理、行为的表达,它使得乡民从萎靡不振、委曲求全中走出,代之以好胜斗狠、倔强抗争的品性,更是以往作品无从表现过的。作者在小说中当然表达了对“械斗”本身的批判态度,作品中所表现的械斗的惨烈程度与最终的悲惨结局都是作者与读者不愿看到的,作者的情感态度已在在可见;但其产生的另一个效应,则是对乡民抗争性格的有效阐释,对审视此地乡民性格特质的确切把握。小说中械斗参与者都是心甘情愿加入的,显示出浙东乡民争斗意识的浓厚,改变了以往视农民为软弱者形象的惯例;在许杰那里,叙事视角的细密不只停留在情绪的体验,而是在事态行为本身上的聚焦,于是就有男性化视角完成对荒蛮残酷的械斗场景的精细描摹,遂有农民独特性格的显露。由此看来,许杰小说的乡村叙事,在批判野蛮习俗的同时,也展现出此地乡民颇具“硬气”性格,以表现素有“台州人硬气”的刚毅风格。从中我们看到,许杰作品演绎的浙东刚性民风,与巴人等作家在他们小说中所表现的“石骨铁硬”乡民性格并无二致,反倒显出更强化趋向。这是其对越文化精神气质的恰切把握,具有相当程度的合理性内核。

对于浙东的刚性民风,以往的研究者多有阐述。我国新文学初期的文学研究会作家蒋百里,早在20世纪初,就曾撰文阐释过浙东人和浙西人之秉性有较大差异:“近于山者其人质而强,近于水者其人文以弱。”[4]是故群山环抱的浙东之坚硬劲直(土性)与水网密布的浙西之温婉秀美(水性)形成鲜明的对照。《浙江潮》还曾载文称:“东西浙之各自殊尚而已,……浙西以文,浙东以武,浙西之人多活泼,浙东之人多厚重。”[5]由是观之,浙东以会稽为中心的古越文化中,“锐兵任死,越之常性也”[6],其地人坚实厚重、勇武善战,是有史可据的。这种文化人格,反映在文人身上,就会产生与之相对应的独特思维方式、气质秉赋等。许杰在小说中阐述浙东文化的刚武、厚重之气,揭示了因生活习性、民风民俗、相沿已久的生活习惯等,形成其独特品性,便有其充足依据。此种民风、民气的濡染,使浙东的乡土文学作家大多演化为左翼作家。浙江的左翼作家主要也产生在浙东(以宁波、台州、绍兴三地为重),许杰也于此时加入了左翼文学营垒。左翼文学中的“浙东风尚”,当然不再只是表现“械斗”之类,而是使“刚性质素有可能向着革命方向转化”[7]。进入左翼文学阵营之后,许杰的创作自然会呈现出另一种格调,其创作秉承刚性质素的创作风格会得到进一步张扬。正是凭借他在“土性文学”中的深度介入,并且不断承续其独有创作风格,就有了文学品位的不断提升。

二、习俗批判:封建宗法制乡村陋习书写

被誉为“描写农民生活成绩最多”[1]75的许杰,其艺术笔触是伸展到乡村生活的多个画面的,小说创作也呈现出多样色调,文风自不能仅以“刚性”论之。他将小说的笔触伸向生活的底层,对乡民的关切侧重表现他们在泥土里“讨生活”的艰辛,并“将乡间的死生,泥土的气息,移在纸上”[8],尽情挥洒乡民的生存面貌、生活方式乃至于民风习俗,以此抉剔“乡土中国”的历史文化沉积,开启了中国文学前所未有的格局。其小说的乡土叙事,侧重表现封建宗法制乡村的种种陋习,诸如械斗(《惨雾》)、典妻(《赌徒吉顺》)、冲喜(《出嫁的前夜》)等。这些表现古老民风习俗的作品,着重展现的是乡俗的愚昧性和破坏性以及对人的灵魂的侵蚀和愚弄,是其小说创作的重要构成,这无疑加深了作品的文化批判意蕴。

马克思这样批判封建宗法制社会:“这种失掉尊严的、停滞的、苟安的生活,这种消极的生产方式,在它另一面又产生了野性的、盲目的放纵的破坏力量”,“它使人屈服于环境,而不是把人提升为环境的主宰”[9]。乡村习俗能使人们产生落后愚昧的文化心态,就在于人不能成为“环境的主宰”,人们往往是在不经意间就接受了陈腐文化的愚弄,于是各种丑陋习俗也就在人们中慢慢生成,且使其习惯而成自然。文化固然产生于自然环境,但落后的文化心态总是在被“隔离”被“闭塞”的文化条件下生成。正缘于此,种种迷信、陋习、落后思维方式仍弥漫在20世纪初的广大乡村。由于浙东处在丘陵、山地闭塞落后的环境中,土地、水源、气候等自然条件恶劣,各种迷信、禁忌、求雨、求财、拜神、祈福等民间习俗就极易流行,“风俗”带给农民的便不是福而只有祸了。许杰小说侧重表现乡民的蒙昧文化心理,就在于此地封建迷信尤为炽盛,于是其小说的习俗批判便有多方面展开,显出多样意义。

在许杰笔下,人不能主宰环境,只能听凭环境的支配,是表现得最为出色的;一种习俗流行,便有一大群人紧紧跟上听从摆布,由此就会酿成各式各样的悲剧。比如写械斗,就在于这出之于古老闭塞的乡村,那里既有封建专制统治,也有礼教陋习横行,习俗所产生的力量,不独超越常理,出于人的正常逻辑之外,甚至不受法制、法规制约,便有对封建宗法制度的犀利解剖。在《惨雾》等作品中,无论是“枫溪村”或是“玉湖村”的乡民,听到争斗风声,不问缘由,不计成败,都会闻风而动,盲目跟上,争斗双方无疑都成为一种“盲目的放纵的破坏力量”[9]。“冲喜”悲剧的发生,亦在于陈腐空气和庸人风尚的浸染。《出嫁的前夜》写女性的命运如同儿戏,在所谓“冲喜”可以挽救生命的庸俗迷信弊害下,“出嫁”的喜剧演化成女性的悲剧,习俗也成为一种令人惨痛的“破坏力量”。许杰还写过一些受封建礼教戕害的妇女悲苦命运,如《小草》《改嫁》等篇,主要写寡妇受封建礼教的迫害,面对的是同一条漫漫的苦难的人生之途。这些人物和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单四嫂子等都有着同样的遭遇,但都又有着病态的灵魂。作家正是通过对处在封建宗法制度下人的物质贫困和精神贫困的充分展示,把握了中国古老乡土最本质的风貌。

在封建宗法制习俗的批判中,最见力度的,当推《赌徒吉顺》,这个作品不失为中国现代小说中的一个精品,特别值得精细分析。茅盾认为,在《赌徒吉顺》中,最为出色的是“颇为细腻的心理描写”[1]76;同时又从经济层面揭示作品写赌博陋习给人们心理上、思想上造成的严重伤害,更显出特殊意义:“在堕落中的吉顺,只奉一个上帝,就是金钱。……假如我们说《惨雾》所表现的是一个原始性的农村(在这里,个人主义是被宗法思想压住的),那么,《赌徒吉顺》所表现的是一个经济势力超越于封建思想以上的变形期乡镇,而这经济力却不是生产的,是消费的,破坏的。”[1]76就人物形象刻绘而言,切入人的心理作细致解剖,自然最见形象创造的思想深度;而古老“乡土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以农业经济为主体、以家庭为本位的封建宗法制文化,此种文化有其特有的生成机制,但也造就了民族精神的沉重桎梏,因而从经济层面切入,也最足以表现此时此地人物性格的发展逻辑。

《赌徒吉顺》写吉顺在县城酒楼上陷入了莫名的忧伤,便见出其心理剖析的非同寻常:

呆呆的注视着壁上的日影,又从这一枝辉濯的光线,追溯到那西向的楼窗。他眼光在窗口徘徊了一回。窗外的曲折的枫溪,溪边的疏柳和芦苇,芦苇丛中的一声声的断雁,断雁声中的悲哀情调:他们都在枯黄的夕阳和将老的秋的景色中,引诱他追想到近年来家庭衰落的情景,和妻儿们在穷困的境遇中过活的情形。[3]115

这一段“思乡”描写,是吉顺沦落为“赌徒”前的心理展示。它曲折地传达出一位勤恳本分的手艺人(泥水匠)来到外地营生,既有难以拒绝赌桌的诱惑,又有不能面对家人的惶惑心理,其依违两端难以排解的心理,写来就特别动人。这里自然包含着作家的情感态度,即对故土人们既“不幸”又“不争”的忧愁。作品描述的心理、情景,或可称为小说中“乡愁”情绪的表达,那种流落外地游子的抛家别园的感触,的确令人动容。乡土小说大都是“侨寓文学的作者”,由于“侨寓”在外,对故土又一往情深,作家们总是用各种方式写出“他的胸臆”,寄托自己的心绪。此种心绪,既可以说是小说中人物的,也可以说是作家自己的生活体验,联系当时作家漂泊在外、生活窘迫的实际状况,后一种成分也许更多,而将这两者融合,恰恰产生了打动读者的艺术力量。而这篇小说所写的“乡愁”,连接着日后这位“手艺人”角色的转换,最终成为以典妻作为赌资偿还的“赌徒”,那么表现此时人物的独特心境叙写,使其在两者之间游移不定,最终演化成为人们所不齿的“赌徒”,就别具一种感染力。

从经济层面看,茅盾所说的“破坏性”,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向着“赌徒”的转化,此种转化,在相当程度上是乡村经济转型期的真切写照。浙东的自然环境既显出深厚的土性特征,但同时又面临大海,显出开放性的一面,这使浙东作家在乡村体验方面有可能注入新的内涵。20世纪20年代以来,浙东沿海的农村自然经济已受到较大的冲击。由于外来资本的入侵,乡村的固有经济格局已有所变异,农民已不再只是安心于土地上讨生活,开始试着进城找工作、做生意,寻求别样生计。由于封建宗法制的顽固性,也由于外国资本入侵和外来文化输入的不适应性,造成乡村文化极为复杂的走向。濒临大海率先经受近代商业文化浸染的浙东地域,也陷入了这样的尴尬。在许杰的《赌徒吉顺》中,本来勤劳节俭的吉顺在步入“建筑有些仿效上海,带着八分乡村化的洋气”[3]113的县城后,心态发生了变化,只信奉一个上帝——金钱,而且还视若当然:“对呀!人生行乐耳!有了钱就是幸福,有了钱就是名誉;物质的存在,是真实的存在,精神上不过是变化无常、骗人愚人的幻影罢了。”[3]133最后竟发展到了“典妻”去满足自己的欲求。这类地道、本分的农民向着金钱欲求和商品化的转移,恰恰是对乡村文化在转型期所发生的“阵痛”的有力表现。

由上可见,许杰小说作为五四乡土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五四新文化、新文学的重要载体,显现出鲜明的理性批判的文化精神,其对古老乡村群体存在方式的批判,对现代乡土文学作家在都市与乡间灵魂漂泊的文化观照,都有着独到的发现与艺术表现。普列汉诺夫曾经说过:“每个民族的气质中,都保存着某些为自然环境的影响所引起的特点,这些特点,可深深地影响了以由于适应社会环境而有几分改变,但是决不因此完全消失。”[10]地域小说创作亦然,由特定地域文化所孕育的艺术文化传统不会根本改变,而且由于作家始终坚持对陈旧习俗的严正批判,使之合于健康发展轨道,许杰小说的独特艺术价值亦在于此。

三、深层意蕴:改造国民性的沉重、坚实主题

综观许杰小说的乡土叙事,深受地域风尚影响已形成一种独特的品性:文风的坚硬“土性”特质与体现浙东刚强、坚毅的民风、民气演绎。其创造的丰富乡土文学资源,是在新文学整体背景上的凸现。由此可以看出现代小说突破传统小说表现视域的拘囿,赋予其更为深广的社会性、人文性内涵。突进许杰小说的深层意蕴,我们看到,其小说不只是文学外在形式的更新,而是体现了包括改造国民性在内的重大主题的转换,为中国文学的现代转型提供了一个典型例证。概括许杰乡土小说的深层内涵,下述三点是最突出的。

一是凸显越文化植被下乡土叙事的鲜明色彩。浙东大地作为越文化区域,映现出这一地域乡土的鲜明特色,于是就有一大批乡土小说作家立足于地域文化精神进行深层开掘。这当中,从越地走出的鲁迅,引领浙东小说家们前行的意义尤不可忽视。尽管鲁迅的小说不能仅以“乡土文学”名之,因其还有更阔大、深邃的内涵,赋予其更重要的意义与价值;但鲁迅独特的人格力量和其“非凡的文化意识”的导引,浙东作家在文化价值观念及文学思想、文学样式上认同鲁迅,乡土写作就有着不俗的品位。正同鲁迅立足于浙东乡土,又超越于此,将笔触伸展到对落后的“国民性”的深刻批判,使作品蕴含更大的思想力量,浙东乡土作家们也在“暴露”和“治疗”上与鲁迅取得了一致的方向,显示出对鲁迅精神的承传。关注土地,关心民瘼,恰是古代文学作品很少表现的,这又是文学现代转型的重要话题。因鲁迅的引领,“使新作家群的笔,从教条观念拘束中脱出,贴近土地,挹取滋养,新文学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领域”[11],其意义无疑是巨大的。因而,探究许杰小说乡土叙事意义,从其承传鲁迅及越文化植被下的叙事色彩,是至关重要的。

许杰的乡土小说师承鲁迅,在开掘乡土题材、揭示深层意义上,表现得最是充分。其创作同样蕴含着改造民族灵魂的主题,而且在题材选择、表现方法、形象创造等方面形成诸多与鲁迅小说的共同点。鲁迅乡土小说的故事发生地通常被叫作“鲁镇”,或称作“未庄”“S城”,其表现的“鲁镇文化”或者“未庄文化”,是古老传统文化的象征。许杰小说的场景,经常反复使用“枫溪村”或“环溪村”来命名,同样是闭塞、古老、毫无生气、停滞不前的传统文化的象征。这里有械斗习俗的流行,使许多无辜的生命葬送在宗法制度的无谓争斗中;这里有经济的衰落导致人的心理变态,企图在赌桌上一决输赢改变自己的现实处境;这里有书写不尽的妇女悲苦命运,使她们在“典妻”“冲喜”“械斗”等恶习下一再上演悲剧结局等等。其小说秉承鲁迅的创作宗旨,特别注重对乡土人们病态灵魂的揭示,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形象类型,诸如:安贫知命、不思进取的庸人,甘当被人播弄、利用的“顺民”,灵魂被严重侵蚀、扭曲的随波逐流者等等,这种病态灵魂的寄植者一再为作家们所捕捉,就在于落后愚昧文化造就人们心灵扭曲的现象大量存在,对此做深入开掘就有促成人的灵魂警醒的意义。比如,许杰的小说《菜芽与小牛》,写菜芽的父亲因为女人不生男孩,整日在醉酒和打骂老婆中度日,但村里“酒店的人们”不但不加同情,反而以此取笑为乐,以填补自己精神上的空虚,这与鲁迅小说表现乡民中“无聊的看客”和“看客群体”的大量存在,就颇为相似。书写古老闭塞的乡村,重点是在揭示人的病态灵魂,期望人们设法加以“疗救”,许杰小说的创作宗旨显然也是传承着鲁迅精神的。

从越文化视域透视,最能见出许杰乡土小说特色的,是体现出素有“台州人硬气”的刚毅风格,写出越文化的刚性质素。浙东剽悍倔强的民风和刚韧劲直的人文品性,是浙东文化的显在表征。这一点为许杰所捕捉并加以着重表现,就有浙东民风的生动演绎。刚毅性,是与人的生命本源紧密相联的一种“土性”,这用来概括浙东民风特征是最为恰当不过的。诚然,“强硬”与“柔软”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品格,就风格本身而言,不存在艺术上的高低,而浙东作家的“强硬”品格,既是其自身“土性”气质使然,更是呈现中国文学中长期缺失的艺术表达的需要。其侧重表现刚性质素,正是实现中国文学现代转型必不可少的艺术要素。

二是着力于改造国民性命题的深层意蕴追寻。越文化浸染下的文学风尚,向来不乏崇实精神,浙东学派鼓吹“经世致用”的文化思潮在此地流布甚广,这势必影响文人的创作,遂有越地晚明以来颇盛的“经世”文风。新文学以来以现实主义为主潮的创作风气,更使越地作家走向写实,将笔触直接面对脚下的土地,面对因多山的地理环境造成稼穑不易的越地乡民,也是极自然的。许杰出生于天台山区清溪镇一户贫寒人家,自幼与平民特别是农民亲近,其创作从一开始就坚持为农民写作,秉持“为人生”的创作态度和现实主义精神,也是合乎情理的。他将艺术的笔触伸向生活的底层,侧重表现乡民们在泥土里“讨生活”的艰辛,正透出浙东文风“深刻”的一面。而其乡土小说注重主题意义的开掘,标示着现代小说越过浅显的现象层面,着力于深层意蕴的追寻,实际上正是现代小说应具有的“现代性”品格之一。社会人类学家认为,从乡土观照人类文化,就能获得对过往文化弱质的认知,将其上升到理性层面,“继承了西方文化的‘落后’‘传统’‘现代’概念,用它们来描述和批判民间的‘封建传统’,使农村社会的地方传统成为‘现代化的敌人’”[12],于此便有对传统文化中弱质部分的有效批判。正是基于对中国文化传统和人们生活方式的认知,许杰小说从两个方面用力,显出其改造国民性主题的深层突进态势。

一方面,古老“乡土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以家庭为本位的封建宗法制文化,此种文化有其特有的生成机制,但也造就了民族精神的沉重桎梏。许杰以粗豪、奇崛的文笔,展示浙地山乡剽悍倔强的民风,通过对诸如械斗、冥婚、典妻、冲喜等冷酷野蛮的风俗习惯描写,批判封建宗法制度对人的侵蚀和愚弄,显示出文风的坚硬性。其笔下的乡村,乡民们在宗法制文化愚弄下,大抵自私、狭隘,为了争得一块地、一方水,不惜以命相搏,付出惨重代价。其土性思维并非只是“土性”崇拜,其笔下的乡土,并无“文豪”们眼中的“农家乐”,子民们也大都显出精神弱质,由此挑开了农村封建宗法制度黑暗的一幕,并给以无情鞭挞,形成以启蒙为主导的表现改造国民性的沉重坚实主题。新文学初期,像《惨雾》这样如此“大规模”书写械斗的作品可谓绝无仅有,至少难得有如此惊心动魄而又结构严密的场景描写,由此可见许杰从一个独特视角切入文化批判的充足表现力。

另一方面,与改造国民性命题紧密相连的是人的经济现状的分析。古老“乡土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以农业经济为主体,此种朝不保夕的经济贫困也是灾祸丛集的缘由所在。乡民的贫困一旦与求神、求财这种民间习俗的不切实际以至于奢望、幻象联系在一起,也会形成一种极大的破坏力量。《赌徒吉顺》中的吉顺就此走上典妻、毁家的可悲路径,就是一个明证。吉顺的另一面,是对变异中的所谓城市经济的盲目向往,由此产生特有的“赌徒心理”,从经济层面印证了对原有生活方式的冲击力与破坏力。这个作品并非经济小说,但对于乡村的经济、文化在转型期所发生的“阵痛”也是一种有力的表现。

三是越地风尚渗透下的丰富民情、民俗文化蕴涵。浙东乡土小说为现代文学提供了许多题材多样的、色彩斑斓的风俗画。在许杰的小说里,描写枫溪村的山水图景,展现故土的风物风情,传达游子的“乡愁”情绪等方面,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从中隐现了感伤的思乡情绪,流露了作家对故乡故土的一往情深,同时也曲折地表达了作家对社会现实状况的不满。这是许杰乡土小说独具的艺术魅力之一。自然,由于作家的文化取向不同,在展示民俗、民情“风俗画”方面,也会呈现不同的表现形态。

一般而言,表现乡土的作品,在“五四文学”层面上,大抵显现出两副笔墨、两种格调:一种是启蒙/批判的,一种是理解—认同/审美—鉴赏的。前者指向现代文明的重建,通过对厚重“乡土”的解剖,扬弃由落后习俗形成的“文化堕性”,达到重建民族文化的目的;作品多为“乡土中国”的坚硬、“土性”呈示:沉滞、板结,缺失生气与活力。后者指向对一种艺术的生活方式的建构,透过对乡村“田园风味”“诗意栖居地”的描绘,对逝去的风尚、风物多取“眷顾”“怀恋”的态度,作品提供的是精致、优美的乡村风尚画以及对“人情美”“人性美”的歌赞[13]。文化“批判”型创作,以鲁迅为代表,其创作的启蒙主题是特别显露的;浙东乡土作家大抵是对古老乡土文化的审视,致力于对乡村群落人们的落后国民性探讨,对乡村习俗的审视也多从精神蒙昧角度探寻农民思想落后、人性麻木的根源,所以批判性视角也构成小说的根本性主题。以此时期许杰的创作态度而言,基于其“为人生”的创作主张,他当然也是承袭了以鲁迅为代表的注重“批判型”创作倾向的,因而能同大多数浙东作家一样,对封建习俗采取凌厉攻击的态势。对传统习俗取“眷顾”型的代表作家是沈从文、周作人。这一时期许杰注重“为人生”而创作,很难认同作为“儒者”形象而显现的周作人,其文化取向与周氏并不相同。他曾说过:“周作人是一个中庸主义者。他虽然是一个新文坛上的人物,但实在却是穿上近代衣裳的士大夫。”[14]这个观点虽不只是就周氏的民俗文化选择而发声,但也大体上反映出他对民俗文化的基本态度:并非对民俗、风物的一体赞美,而是凭着“有所为”的创作心态,使他难以认同的不过是“士大夫”阶层的文化价值取向。

乡土小说家注重民俗书写,重要的是在依据现实需求而展示的独特民俗文化意义。由于“民俗是一种自在的存在,在他的表象之后,是民俗学家正在揭示的深刻的文化意象——一种民族的区域的集体无意识。所以当我们从文化这一视角去审视民俗时,它就不仅仅是民俗与文化的结合,而是一种对生存方式的解读和进入了”[15]。这里,对“生存方式”的“解读和进入”,是至关重要的。在许杰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两类野蛮习俗是械斗和典妻。械斗所演示的是“生存方式”的极不合理性,为图一己私利,两个村子都陷入了不可名状的惨痛悲剧,证明以这样的方式而苟活、而生存,是极不可取的;而典妻的悲剧,不独造成了对男性的伤害,也使女性处于更不堪、悲苦的境遇中,家庭的破碎、人伦的丧尽,何言“生存”?可见从“生存方式”视角,“进入”许杰的小说,就能深切领会作家对此类恶习的严肃批判,许杰状写风俗民情,在乡村农民生存状态的背后,是乡民的精神迷失。地道、本分的农民向着金钱欲求和商品化的转移,恰恰是对乡村文化在转型期所发生“阵痛”的有力表现。地域文化传达的乡民生存形态、生活方式,又恰与表现沉重、坚实的主题联系在一起,这是浙东乡土小说作家深入挖掘民俗文化内涵的独特收获。

简言之,许杰小说继承了鲁迅乡土叙事的诸多特点,又有自己的独特创造精神,确实为我国由“五四”开创的乡土文学提升了层次。艺术社会学家丹纳认为:“要了解一件艺术品,一个艺术家,一群艺术家,必须正确地设想他们所属的时代的精神和风俗概况。这是艺术品最后的解释,也是决定一切的基本原因。”[16]他把文学艺术表现时代精神和地域文化精神,上升到艺术品“最后的解释”加以认识,无疑是对地域艺术的特别强调,而许杰融汇在“一群艺术家”,即浙东乡土文学中间所显示的独到价值,同样显出无可漠视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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