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恩极,李 群
(1.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北京 102488;2.中国社会科学院 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732)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重视数量”到“提升质量”的转化必然要求新的发展方式,亟须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转变。地方政府是科技创新的引导者和推动者,政府科技投入对于地区乃至国家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①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参考吴延兵[7],生产性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以及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政府R&D补贴可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缓解企业融资约束,进而弥合企业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的差距[1];②政府科技拨款一直是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这种稳定且持续的科技投入对基础研究的应用推广尤为重要[2-3];③政府科技资助具有导向功能[4],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外部私人投资,开创万众创新局面。
但是,在中国式分权背景下,拥有一定财权事权的地方政府有强烈动机扩大基础设施等经济性公共品的支出,缩减短期经济效益不明显且存在一定外部性的公共支出[5-6]。科技创新虽然是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但是具有投入高、风险大、周期长的特征,属于“非经济性”公共品,减少科技支出却是地方政府的“理性行为”。统计数据表明,2007—2017年,地方政府生产性财政支出占总财政支出的比重为21.22%,科技支出占比只有2.27%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