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丽
(衡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创新室,湖南 衡阳 421000)
2017年9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对新时代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了顶层设计与全面部署,意义深远。在该课程教学上,我们要深入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好教育部的各项要求,更要在课程的地方化建设上做文章。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是新时代对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要求,也是基础教育中变革人才培养模式的需要。课程实施20年来,虽然各级教育教学人员都在为之积极努力,但“课程开设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求、课程资源满足不了课程实施的需要、教师素质达不到课程的要求等问题”[1]依然存在。究其原因,是该课程的地方化建设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的策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门国家设置,地方指导与管理,学校开发与实施的三级管理课程。地方是“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是将国家课程转化为地方课程以更适合和适应学生的关键”[2],它在探寻提升课程质量,健全管理保障制度,强化顶层设计,引领专业发展,共建课程资源,开展督导评价等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课程实施的中心纽带,更是课程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所在。
《指导纲要》对国家、地方和学校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中各自的主体责任有着明确规定:国家重在“明确总体要求、基本目标、核心内容和保障措施等”,为该课程建构好“四梁八柱”,使其不至于变成“空中阁楼”[3],这是国家“为谁培养人”意志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