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吉同
陈寅恪先生于1969年10月7日,在“文革”的凄风苦雨中悲惨离世,留下遗愿葬杭州西湖杨梅岭祖墓先君陈三立墓侧。“文革”结束后,其家人赴杭州向有关部门陈情,但对方以“风景区不能建墓”为由拒绝了。(2019年4期《世纪.陈寅恪归葬庐山一波三折纪实》)
这个拒绝对于普通人来说,自然没啥可说。但用在陈寅恪身上,就不一定合适了。殊不知他一向享有“特权”。20世纪30年代,他就开始享受别人不能享受的待遇和照顾。比如在清华园,梅贻琦校长就特批陈寅恪一人可用四个人过冬用的燃料。1939年春,牛津大学聘请汉学教授,创办三百余年首次聘请一位中国学者为专职教授,此人正是陈寅恪。1945年陈寅恪赴英国医治失明的双目,英方明示所有费用均由他们承担。洋人也让他享受“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也是这样。饥荒肆虐的1961年,陶铸专门指示要特殊照顾陈寅恪,除保证主粮、副食和水果外,根据老先生的饮食要求,每日还专程从华南农学院为他供应鲜奶三支,并专为他配备了三个半专业护士做保姆,所有费用“全部由省委负责解决”。陈寅恪双眼几乎失明,工作之余为方便他散步,陶铸专门嘱咐在其門前修建了一条白色水泥路,这就是今天中山大学里著名的“陈寅恪小道”。(以上见陆键东《陈寅恪最后二十年》修订版P307、325)这一切皆因他是“国宝”,能为国家做出别人无法企及的贡献,故才想方设法保证他的工作条件和尽可能挽救他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