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金凤
那一年,我教六年级(1)班的语文,并担任班主任。一天,全班学生正在聚精会神地考试,突然一阵“滴滴滴”的声音打破了宁静。我扫视了一圈,发现小陈正慌慌张张地把手表往书包里塞。为了不影响学生们答题的思路,我只是严肃地瞪了他一下。
小陈是一个留守儿童,父母出外打工,家中只有奶奶。他纪律较差、经常违反课堂纪律,下课爱打架,也不完成作业,是一个令我非常头疼的学生。
见我发现了,小陈向我挤了挤眼,吐了一下舌头,然后拿起笔装模作样地开始做题。没想到,几分钟的平静之后,铃声再次刺耳地响起,立马招致了学生们的一阵哄堂大笑。我想此时不应该再保持沉默了,我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用非常严厉的语气一字一顿地说:“我们有句传统老话叫‘事不过三’,请这位同学注意了!”这话中的潜台词不言而喻,学生们都心领神会,目光不约而同地投向小陈,他默默低下了头。我本以为这句不失风度,还貌似幽默的警告会使他识趣,但事情的发展却出乎我的意料。
“滴滴滴滴……”手表的铃声再一次响起,在我听来,简直是公然挑战我在班上的威严,心中瞬间升起一团怒火。我冲下讲坛,走到他身边,逼视着他,并用手指指着他。小陈满脸通红,紧紧地握着手中的手表,目光投向我:“老师,再给一次机会!我再也不犯了。”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悔意和祈求,脸颊也渗出了几粒汗珠。怎么办?我沉思着:当即收缴?还是当众把他的手表夺过来,一脚踩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