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伟,陈瑞腾
在2018年9月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并强调要“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长大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2020年国务院和教育部分别颁布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和《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为《纲要》),从政策层面保障了劳动教育在学校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并对学校劳动教育的各环节提出了具有全局性和指导性的意见。《意见》和《纲要》里的“劳动教育”和过去几十年一些政策文本和教科书中常提的“劳动技术教育”是否同一概念,抑或存在其他关系,厘清两者的关联将有助于科学地界定“劳动教育”的内涵。
国内学者对劳动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有两个代表性定义:一个是檀传宝教授将劳动教育定义为“以促进形成良好价值观和养成良好劳动素养(形成劳动习惯、有一定劳动知识与技能、有能力开展创造性劳动等)为目的的教育活动”[1];另一个是王道俊和王汉澜两位教授将劳动技术教育定义为“使学生初步掌握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主要部门中适应面较广的劳动技术知识和技能的教育”[2]。这两个定义的提出前后相差了近30年,但是从字面上来看有交叉的部分,即培养良好的劳动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