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星
(西南交通大学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四川 成都 611756)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支撑。然而,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企业贸易不足等原因,经常面临“融资难”和“难融资”的问题。企业“融资难”和“难融资”的问题将会影响资金约束供应链上各主体以及供应链整体决策与效益,最终影响供应链协调。目前,存货质押融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难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以有形实物作为质押担保,大大降低了银行遭受还款风险的概率,因此受到许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企业的青睐[1];担保是金融服务的衍生产品,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的同时,更能提高企业获得融资的概率与额度[2]。当中小企业只有部分存货可以进行抵押融资时,考虑到存货数量与质量、企业与贸易规模、融资风险等问题,银行通常不会直接进行贷款服务。现实中,银行大多会通过与上游供应商签订部分担保合同等形式,为存货质押融资提供融资担保。存货质押融资与部分担保的融资组合,既能分担银行融资风险,又能提高企业获得融资的概率与额度,在融资实践中颇受欢迎。因此,在资金约束供应链中研究存货质押融资与部分担保的融资组合业务,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关于供应链的研究,除了企业的资金约束问题,如何实现供应链协调也一直是学者关注的重要问题。供应商在为资金约束零售商存货质押融资提供部分担保时,承担了额外的担保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