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光乾
在现代经济波澜壮阔的发展进程中,我国期货市场因缘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而诞生,近30年来历经了试点、整顿、规范和发展的不同时期和阶段,为发挥服务实体经济风险管理需求功能筚路蓝缕,与欧美发达经济体期货市场相比仍显赋能差异。我国期货市场虽在兼顾“服务+创新+开放”关系领域面临诸多发展瓶颈,但参与全球金融市场竞争的作用日趋重要。国家高层在《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中将“扩大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提升为战略任务,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已绘就我国由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的战略蓝图,为加快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通关架桥,因此“走出去”的期货跨境交易已成必然发展趋势。当前对“一带一路”建设倡议表达积极支持和参与协作愿望的国家、国际组织甚众。值得关注的是,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拥有丰富大宗商品资源,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目标半径要辐射“一带一路”沿线60多个国家(地区)的不均衡市场,无论是“双向”开放于法有据抑或是跨境交易利益保护,当前亟需建构期货开放型市场治理体系格局,尽快完善风险可控、安全高效的跨境期货交易法律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期货法”制定正处于审议阶段,亦为讨论期货跨境交易机制问题拓展了空间。而在研究领域,对于“期货立法”宏观研究有余而对“跨境期货交易”文献检索无几,尤其对“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下跨境期货交易法律问题研究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