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长江流域水资源丰沛,“优”于水的同时也“忧”于水。自古以来,长江水患就是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长江两岸人民与洪水的斗争持续了数千年。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把除害兴利、治水安邦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领导人民治江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党在新中国领导长江治理的发展史,是一部带领中华儿女除水患、兴水利、促发展、惠民生的奋斗史,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1949年,新中国成立在即,长江发生严重的洪水灾害。党中央、国务院密切关注影响国计民生的长江防洪问题,1950年2月组建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负责长江的治理开发保护工作。面对严峻的防洪形势,长江委1951—1953年研究提出了《关于治理长江计划基本方案的报告》,制定了治江三阶段计划,即第一阶段以培修加固堤防为主,适当扩大长江中下游安全泄量;第二阶段堤防结合运用蓄洪垦殖区,蓄纳超过河道安全泄量的超额洪水;第三阶段兴建山谷水库拦洪,达到降低长江水位为安全水位的目的。1954年全流域性特大洪水过后,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长江流域规划工作;1958年3月,周恩来总理在中央政治局成都会议上作了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报告;按照中央政治局批准的《中共中央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意见》,长江委编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