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静 肇州县永胜乡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缩短贫富差距,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追求的主要目标。以往的农村合作社是以家庭的形式为主,它虽然也给农村的经济提供了帮助,但经过长久的实践发现,该种组织弊大于利。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变了传统的农村发展模式,通过城乡结合、企业和农户互连的形式,打通农产品走向市场的道路,以此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两个主体,一个是企业,另一个是农民,企业提供资金和技术人员,农民提供劳动和加工农产品原料,二者通过合作,形成一条从原材料到农产品再到市场的供应链。在组织下,农民不再是为企业服务的工人,而是与企业一起担风险、享利益的合作者。而企业通过该合作社既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又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产品生产环节与加工环节的成本。从农村建设发展角度来看,农民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将科学技术引入进农业的发展中,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业的发展,以此提升了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占据一定的地位[1]。一方面,它是改善农村资金问题的有效策略。现阶段农村的资金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虽然现在很少存在吃不起饭的农民,但大部分农民的积蓄较少,只能维持生活需要,不能做太大的事业,由此使我国广大农村的经济发展停滞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