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崇高观及其中国化样态

2021-01-16 00:21孙亮洁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崇高马克思观念

孙亮洁

(南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50)

以马克思为主要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创造性地将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引入“崇高观”的研究之中,得出“观念崇高论”。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继承和发展了经典作家的“崇高观”,以“人民逻辑”升华了“观念崇高论”,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了通往“崇高”的具体路径,得出“人民崇高论”。在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理论上阐述了“崇高”的新表现,在实践上揭示新时代通过为人民服务来追寻崇高的新途径,形成新时代的崇高观。对马克思主义崇高观的分析,有利于加强我们对于“崇高”的理解,提高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追寻“共产主义崇高理想”的信心与决心,有利于我们总结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观点中国化的特点,有利于我们更加坚定地追寻崇高理想。

一、观念崇高论:崇高与高尚纯洁的理想观念紧密关联

在西方思想史上,有多名思想家对“崇高”进行过研究:朗吉弩斯强调“崇高”很大程度来自严谨的修辞和高超的辩论技巧;伯克认为“崇高”以批判与反思的“痛感”为基础[1];康德将“崇高”视为理性克服“感性痛感”所带来的快感,是“物自体的概念”;席勒将“崇高”视为超出我们理解力并且威胁我们生命力的东西;齐泽克指出崇高是对原质失败的再现,“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就是被抬高到、悬置在(被禁止的、不真实的)原质位置的意识形态[2]。总结起来,西方思想家主要从美学和伦理学两个角度谈“崇高”,即美学上的“无限性观念”,伦理学上的“无私利性”。但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对“崇高”有着与以上列举的思想家们不同的理解。

第一,崇高是“无限性观念”与“有限性个体”的矛盾统一。马克思在《美学笔记》(1)马克思的《美学笔记》也被翻译为《泰奥多尔·费舍〈美学或美的科学〉一书摘要》,该笔记是1857年上半年马克思所做的55页笔记中的一部分,与马克思的大部分原稿一样,现存于荷兰阿姆斯特丹国际社会史研究所档案馆中,影印件现存于俄罗斯现代史保管和研究中心,《文艺理论与批评》杂志1994年第2期转载。中创造性地将唯物辩证法,尤其是矛盾分析法用于对“崇高”的研究中,指出“崇高”在于个体超越自身渺小形象,将自身与伟大的理想观念联系在一起,即“观念超越形象的范围,并以自己的无限性同有限的形象相对立”,在“对立”中“主体会想起……确认和克服自己的有限形象的观念”[3]。在这种“个体有限”与“伟大理想观念无限”的矛盾对立中,马克思得出崇高的基本定义:“在崇高中,单个个体既是观念的本质性现象,与观念的普遍性相比又是终将消逝的渺小者。这种矛盾就是崇高。”[3]根据马克思的论述,我们发现作为“有限性”的个体在追寻超越自身渺小存在的“无限性观念”过程中,会让目睹这一过程的其他人产生一种带有悖论的矛盾感和略带痛苦的“愉悦感”,这种感觉就是人们所体验的“崇高”。另外值得说明的是,马克思的“观念崇高论”与康德“物自体式崇高”、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式崇高”等从前的“崇高观”有本质区别。其一,马克思的“观念”根植于感性物质世界。马克思认为“观念”与“个体”的关系是“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观念的无限性寓于现实有限的个体中,无限性观念本身也是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换言之这种“无限性观念”不能脱离感性世界的现实事物或运动而存在,而在康德与黑格尔那里,作为“无限性观念”的物自体或绝对精神是超越感性世界的。其二,马克思的“无限性观念”与“有限性个体”可以用实践为桥梁连接。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我们发现当渺小的、有限的个体不辞辛苦去翻越大山大河、探索浩瀚星空、追寻共产主义时,在这种有限与无限的矛盾中,山河、星空、共产主义等“无限性观念”和“有限性个体”之间通过“翻越”“探索”“追寻”等实践方式连接起来,个体是有可能触及、实现、融入“观念”的,崇高也在这种“有限与无限的矛盾辩证法”中产生。但是,在康德、黑格尔等思想家那里,“自在之物”是无法被触及的,“绝对精神”不仅先于主体存在,也是自我发展的。

第二,作为“崇高”来源的“无限性的理想观念”是超然的高尚纯洁与现实的社会运动的矛盾统一,共产主义就是其典型代表。哲学家康德指出“崇高”是一种能引起人们“敬意”的精神,“崇高”来源于不断诱惑着人追求却永远无法到达的“物自体”,崇高在“此岸世界”是“无功利的”。针对康德的观点,马克思指出“本质的东西和决定性的东西是与表象联系在一起的快感 (或非快感)……在康德那里,这种功能介乎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之间”[3]。在此,马克思基于唯物论与实践论对康德观点展开评判,指出康德的“物自体”式崇高由于忽视实践的作用,没有看到作为本质和决定性的“物自体”与事物的表象、实践的统一,因而忽略了“崇高的理想观念”需要具体的实践和社会现实运动作为支撑。与康德空中楼阁式的“物自体崇高”不同,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共产主义理想作为“超然的观念”和“现实的运动”可以成为“观念与形象的统一”[3]:其一,在理论与价值的“观念”层面,共产主义是高尚纯洁和超然脱俗的,它不追求阶级社会中的“个别人单独发展”,而是追求“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而超越了以往阶级社会的思想观念与意识形态。经典作家们认为共产主义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活资料按需分配,可以达到人精神境界的极大提高和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境界,从而开启人类的真正历史。其二,在社会运动层面,共产主义又是现实的,共产主义致力于“改变世界”,改变“现存状况”中的不合理之处,以努力构建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相比于资本主义或封建神权将不合理现实描绘成从古至今、不容更改的自然规律抑或是“神的旨意”,它更加优越和科学。并且,共产主义理想是可以而且必然能成为现实的,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美要求观念的纯现实性……通过它来形成一个固定这种无限流程的外观”[3],共产主义理想作为一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它认为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会由于生产力发展而突破自己的限度,其上层建筑由于经济基础发展也会突破自身极限,加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会让共产主义最终展现“无限流程的外观”和“开启人类真正的历史”,“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4]。

第三,“崇高”是坚定“价值立场”和“无个人私利”的矛盾统一。其一,崇高具有阶级性和坚定的价值立场。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崇高”可以反映在无产阶级劳动和关怀无产阶级的行为上,例如马克思指出“当共产主义的手工业者联合起来的时候……他们那由于劳动而变得坚实的形象向我们放射出人类崇高精神之光”[5]。恩格斯盛赞改善工人待遇、优化工人生活环境的罗伯特·欧文具有“孩子一样单纯的高尚的性格”[6]。在马克思、恩格斯论述的基础上,列宁明确了马克思主义崇高观的阶级立场。列宁指出孙中山等革命者的精神之所以如此崇高,很大程度在于其代表一个先进的、“向上发展的阶级”[7]291-292,得到人民拥护,而资本主义的所谓“崇高”之所以难免化为“虚伪言辞”,在于其代表落后阶级,它们得不到人民的拥护。[7]404-405其二,崇高不能追求一己之私。《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4]44,换言之“共产党人没有个人的私利”,共产主义本身也是追求“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公利,而非特定社群中某些特定个体发展的私利,当人们打着“崇高”的旗号追求一己私利时,“无限性观念”便被一己之私的个体的有限与缺陷所玷污,高尚的价值追求成为意识形态幻象的运作机制[8],崇高的本质最终难免被扭曲为虚伪。

总而言之,以马克思为主要代表的经典作家们,批判吸收了西方思想家的“无限性崇高”与“无私利性崇高”观点,又创造性地将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用于“崇高观”研究,用实践作为沟通“无限性观念”与“有限性个体”的桥梁,将美学维度与伦理学维度的“崇高”有机统一起来,从而得出有马克思主义特色的“观念崇高论”。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作家对“崇高”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马克思主义崇高观的基本内涵:崇高源发于代表“无限性”的高尚纯洁的理想观念与代表“有限性”个体形象之间的矛盾,当渺小的个体排除万难、不谋私利、不辞辛苦地追求高尚纯洁的理想观念时,往往能引发人们的“崇高感”,崇高具有阶级性和一定的价值立场。

二、人民崇高论:崇高升华于为人民服务、不懈奋斗的“人民逻辑”

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伟大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也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崇高观”进行了中国化,得出符合中国特色的“人民崇高论”。毛泽东指出:“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再斗争,直至胜利——这就是人民的逻辑,他们也是决不会违背这个逻辑的。”[9]在毛泽东该论断中我们发现“崇高”正是在永不停歇的斗争中,作为有限的个体在经历一系列见证自身局限的历史事件中,被导向一条通往无限性的崇高道路上,这种有限与无限的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崇高观高度契合。更难能可贵的是,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还向我们展示了个体如何通过为人民服务而接近“崇高”的具体路径。

第一,“崇高”升华于为人民服务。马克思在“高尚理想”和“人民性”之间隐晦地谈到“崇高”与平凡生活中的“为人民服务”可能存在着某种内在关联。马克思在分析“喜剧”时候用充满哲学思辨的语词指出,“崇高跌落的地方就是把绝对纳入自身的在场主体”,马克思强调“崇高跌落”“普遍性向自身真实性回归”才是“对崇高的真正保留”[3]。毛泽东等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等经典作家的思想,明确指出即使在平凡的真实生活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能够与“高尚理想、纯洁使命”等崇高事物产生强烈关联。不仅如此,他还明确前者是后者的充分条件。首先,“崇高”不能脱离物质经济现实。毛泽东指明无论是革命还是社会主义建设等“光荣、伟大、崇高”的事情,都不能脱离人民的物质经济利益的维度。早在1925年,毛泽东就认识到革命是“为了使人民得到经济的幸福”[10]34,“革命的民生主义”要求我们反抗买办阶级、地主阶级和“封建宗法”,以“使中国大多数穷苦人民得享有经济幸福”[10]15,1956年毛泽东谈及社会主义建设时候,指出如果社会主义的工业产值搞不上去,中国贫穷落后面貌不改变,“那你就不那么光荣,也就不那么十分伟大”[11]87。其次,结合中国传统文化谈“崇高”的人民性。毛泽东将中国传统道德、意识形态等观念性的评价标准与“为人民服务”结合在一起,他基于唯物史观指出“智、仁、勇”等代表崇高、高尚的观念都应该具有人民性,毛泽东在批判孔子的道德哲学时说“勇于压迫人民,勇于守卫封建制度,而不勇于为人民服务的……是历来的糊涂观念”[12]161。江泽民也曾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弘扬传统文化中诸如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的“崇高气节”[13]364。最后,“人民”这个“观念”本身就具有“崇高”的意蕴,造福人民也就是接近“崇高”。毛泽东继承了马克思“观念崇高论”的思想,在各种场合曾多次公开强调中国人民是“伟大的人民”,为人民造福是“崇高的事业”,为人民服务的人是成为“高尚的人”的必备条件。邓小平、江泽民指出人民教师等为人民服务的工作者是“崇高的革命劳动者”[14]、“崇高而又艰辛的”[13]371,胡锦涛指出抗疫非典疫情、维护人民健康的医务工作者具备“崇高的奉献精神”[15]。基于此,我们可以推断以毛泽东等思想家发展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崇高观视域中“人民”,本身就带有“崇高”的意蕴。

第二,“崇高”体现在为人民利益而不懈奋斗的行为。毛泽东等人一贯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首先,在保家卫国的奋斗与牺牲中显露“崇高”。毛泽东指出因保家卫国而英勇牺牲的抗日阵亡战士,给中国人民树立了“崇高伟大的模范”[12]112,毛泽东夸奖他们的行为是在执行“神圣任务”,在任务中牺牲的英烈与“中华民族自尊”“人类正义”等“无限性观念”融合在一起,印证了马克思“有限与无限的辩证法”。其次,艰苦奋斗也能体现崇高。毛泽东曾在《艰苦奋斗是我们的政治本色》中提到,对于“人民的苹果”,广大党员干部和解放军战士依靠“党的领导教育”“克己节省”和“纪律自觉”,能自觉认识到不能顺手摘吃老百姓的苹果,“不吃是很高尚的,而吃了是很卑鄙的”[11]162。毛泽东强调在艰苦条件下,也要维护人民利益,努力奋斗,成就“高尚”。最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践行和传承崇高。胡锦涛结合我国国情指出,雷锋因为人民服务而获得人民的“崇高敬意”,井冈山革命斗争能在不利条件下继续坚持,因为我们有为人民求解放的“崇高精神”,焦裕禄能有“崇高威望”,根源在于他的不懈为民服务,这都是我们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传承的[16]55-86。

第三,实现“崇高”的具体路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阐明了“崇高”与“观念”的关系,指出一个集体或共同体可以通过追寻“高尚纯洁的理想观念”来接近“崇高”,但是马克思等经典作家没有说明集体中的个体如何通过追寻“理想观念”来接近“崇高”的具体路径。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马克思主义崇高观的重要贡献,体现在他们为我们阐述了个体实现“崇高”的路径。首先,毛泽东在《纪念白求恩》中指出践行崇高,我们要争取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17]。其次,邓小平在《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将“崇高理想逐步变为现实”,需要做到一是有“敢想敢说的革命精神”,二是“人民内部要有充分的民主”,三是“脚踏实地的革命作风”[14]110。再次,江泽民强调“党对中华民族命运担负着崇高历史责任”[18],因此要不断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确保这种“崇高历史责任”。最后,胡锦涛指出坚持“崇高的理想奋斗”,需要“尊重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16]60。

基于以上解析,我们可以发现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马克思主义崇高观”进行了中国化的发展,将“人民逻辑”贯穿其中,教育并激励中国人民追求崇高理想与践行崇高事业,最终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人民崇高论”。通过对相关文献梳理,我们可以尝试总结出“人民崇高论”的创新性内涵:崇高升华于为人民服务、不懈奋斗的“人民逻辑”,“人民”本身就是作为“崇高”源头的“高尚纯洁观念”的一部分,为人民服务是真正追寻崇高的重要的、不可替代的途径。

三、新时代的崇高观: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崇高观的理论创新与践行

在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有着丰富的关于“崇高”的论断,这些论断是对以马克思、毛泽东等人为代表的经典作家“崇高”思想的理论创新,同时习近平总书记领导下出台的众多政策、方针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崇高观”的实践践行。通过理论创新和实践践行,最终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崇高观。

(一)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崇高观的理论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观念崇高论”和“人民崇高论”基础上,立足于新时代的实际情况,深化和拓展了“崇高”的意蕴,指出“崇高”还可以表现在情怀、信仰、事业、精神、境界、政治理想等诸多方面,习近平关于“崇高”的系列重要论断,对于我们加深对“崇高”的认识与理解有着重要作用。

其一,“崇高的情怀”。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讲话上指出为人民干实事,“要确立献身党和人民事业的崇高情怀”[19],这种情怀要求“不谋私利,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党、忠于人民”等。相较于马克思和毛泽东等思想家,习近平“崇高情怀说”凸显了道德、情感的能动作用。

其二,“崇高的信仰”。习近平指出“崇高信仰始终是我们党的强大精神支柱”[19],这种信仰就是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习近平在经典作家“观念崇高论”基础上,原创性地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崇高观念”范畴,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崇高观的内涵。

其三,“崇高的事业”。习近平强调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可以“不断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0],从而为马克思、毛泽东等人的“崇高观”增添了国际主义意蕴。

其四,“崇高的精神”。习近平在《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重温马克思的崇高精神”[21],学习马克思为人类解放、为真理斗争的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指出的“为人类解放的崇高理想而不懈奋斗,成就了伟大人生”,创新性地将人生道路与人生价值选择与“崇高的精神、理想”结合在一起,为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指导。

其五,“崇高的境界”。习近平指出“要宣传那些……保持崇高境界的先进典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22],习近平的“崇高境界”说在继承了马克思、毛泽东等思想家“崇高观”的人民性内核基础上,展现了新的接近“崇高”的途径,那就是学习“先进典型的崇高境界”,展现出习近平“崇高观”的独创性一面。

其六,“崇高的政治理想”。习近平指出“马克思主义政党具有崇高政治理想”[23],并且强调了这种政治理想在党的政治建设、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强化党员自觉性和坚定性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的论述相较于马克思在高度抽象的哲学层面谈论的“崇高理想观念”,毛泽东“接地气”的“人民的逻辑”,凸显“崇高”在党的建设中的作用。

总而言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崇高”的重要论述,在马克思、毛泽东等思想家的基础上赋予其新的时代性、实践性,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崇高”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崇高观作了重要的理论创新。

(二)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崇高观的实践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在理论上谈论“崇高”,更在实践中践行了马克思主义崇高观,在实践中将其应用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马克思主义崇高观的实践落实,激励着我们对“崇高理想”的不懈追求。

第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马克思指出崇高在于无限性的观念与有限性的个体之间矛盾运动,在矛盾作用下,“崇高在渺小中获得拯救”[3],毛泽东也强调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崇高使命。在习近平总书记号召下,我们党全面开展初心使命的主题教育,习近平指出要把主题教育同日常生活结合起来,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调查研究、学习教育、检视问题等要“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将主题教育作为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22]。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将唯物史观和价值立场切入崇高观研究中,毛泽东则明确提出“人民逻辑”。习近平总书记在实践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更是对“人民崇高”的生动体现,诸如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让全体中国人都过上好日子”等掷地有声的论断中,在“两不愁三保障”“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战”“共享发展”等具体实践中,我们看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奋力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坚定决心。

第三,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马克思等经典作家指出“崇高”尤其表现在“观念的宏大乃至无限性”,但是马克思特别强调不能止步于“观念的无限”,主体在观念的无限性中要逐步克服自身形象的有限性,从而让“主体的精神和客体的精神一起发展”[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携手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观点,一方面超越了国家、民族的限制,让伟大的思想观念充盈在世界的维度,充分体现了马克思的“观念的宏大性和无限性”。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还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进行了具体实践,例如“上合组织”“共筑中非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等都是其生动实践,在宏大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中,中国的国际形象得到提升,积贫积弱旧中国形象被扭转和克服,这一切都有利于营造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相对崇高形象。

第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典作家们曾强调自然的崇高性,例如马克思在《美学笔记》中详细讨论了“时间”“空间”“力量”的崇高,特别指出“积极的崇高”暗示着发展的可持续,即“似乎它在向无限扩展”[3],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强调人的行为不能违背崇高的自然规律,列宁指出资本主义破坏自然,而社会主义则通过法律制度、消除城乡对立、扬弃资本逻辑等方法重塑了自然的崇高地位[24]。习近平也特别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塑造人与自然双向的可持续发展,从人类历史的高度论述生态文明发展趋势,强调生态保护不仅“功在当代”也是“利在千秋”,生态与文明息息相关,“关乎民族未来”[25]。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与之相应的保护生态文明政策集中体现了马克思的“积极崇高”观点。

基于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崇高”的论述,我们发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崇高观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思想家崇高观的基础上,又有创新性的表述:理论上,崇高还可以表现在情怀、信仰、事业、精神、境界、政治理想等众多方面,这些方面都是作为崇高源泉的“无限性观念”的新时代中国化表现;实践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实践是新时代为人民服务的新体现和追寻崇高的新途径。

四、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崇高观,在新时代共建崇高理想

在当代,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马克思、毛泽东和习近平等思想家创立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崇高观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以崇高观为视角,可以管窥建党百年来经典作家观点中国化的特点。其一,重视实践性,让高深理论更“接地气”。从马克思等经典作家,到毛泽东再到习近平,从观念崇高,到人民崇高,再到新时代的崇高,仿佛崇高的内涵在“一直跌落”,从无限性观念跌入平凡日常生活,貌似中国化崇高观与马克思等经典作家的崇高观大相径庭,但是事实并非如此。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本身具有强烈的实践性,认为只有理论结合实际、诉诸实践才是理论真正生命力之所在,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以前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崇高只有“跌入”具体实践和日常生活才能成就自身,只有立足具体实践和说清追寻崇高的方式才能让“理论掌握群众”,才能让“思想的闪电”射入人民心坎。另一方面,这也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毕竟就连马克思本人也指出“崇高跌落的地方就是把绝对纳入自身的在场主体”,“普遍性向自身真实性回归”才是“对崇高的真正保留”[3]。其二,重视人民性,强调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性。例如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共产主义”等高尚纯洁的理想观念与崇高的关联,列宁强调“无产阶级”这一观念与崇高的关联。而到了中国,毛泽东等在继承基础上加以创新,更强调“人民群众”这一观念,强调“人民”这一概念本身就具有崇高意蕴,为人民服务是我们接近崇高的方式。到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结合中国国情,进一步丰富了“人民崇高论”的内涵,揭示了新时代背景下为人民服务以接近崇高的实践途径。其三,重视发展性,随着时代变化不断创新思想理论。通过以上梳理,可以发现马克思作为马克思主义崇高观的奠基人,指出崇高在于“无限性观念”与“有限性个体”的矛盾,提出“观念崇高论”,随后马克思、恩格斯又进一步发展了理论,指出这种“观念”应该是高尚纯洁的,“共产主义”就是典型案例,列宁强调这种“观念”的阶级性,毛泽东等强调“观念”的人民性,而习近平总书记结合新时代背景,将“人类命运共同体”“初心使命”“情怀”“境界”等融入“观念崇高论”之中。弦歌不断、薪火永传,马克思主义思想家们不断根据实践、时代的变化,发展创新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观点和方法。

第二,促进人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马克思主义崇高观为我们解答了什么是崇高,个体应当如何追寻崇高,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崇高有哪些具体表现等重要的理论与时代问题,在指导当代人们坚定“崇高的理想观念”、履行“人民的逻辑”、追求新时代的“崇高理想情怀”和追寻“崇高精神境界”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提高人民精神境界具有重要启示。

第三,推动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进步的指标不仅包括物质财富的增长,更包括精神文明的提高。马克思主义的崇高观为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和精神素养提供了指南和方向。马克思主义崇高观能够向社会更清晰、更明确地宣扬何为“崇高”,哪些行为和事物符合“崇高观念”的要求,从而对精神文明建设有重要指导作用。同时,精神文明也能反作用于物质文明建设,弄清、讲好、落实马克思主义“崇高观”,也能在生产和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自觉向那些“崇高的观念”看齐,帮助人们理解和自觉靠近真、善、美、“为人民服务”等高尚、崇高的观念,远离假、丑、恶和背离人民的思想,从而最终推动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

第四,对世界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马克思主义崇高观不仅具有深刻的科学性、人民性,还具有国际性的意蕴,认为真正的“崇高”理想和观念,应当符合人类“真正的本质”的要求,能够唤起全人类的共鸣。同时,由于马克思主义的崇高观关注全人类的命运和利益,尝试在人与人之间构建起自由、团结、互助的共同体,代表着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其绝佳反映。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蕴含着“可持续发展”“互利共赢”“共同创造人类美好未来”等内涵的高尚观念,向世界人民展示了我们真正要追求的“崇高观念”究竟是什么样子,从而为世界未来发展指明了科学方向与美好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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