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杰
(福州大学 法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6)
董仲舒的“君权天制”论曾被释为“君权绝对论”,饱受批评①如:任继愈先生指出:“董仲舒对于封建统治事业所担当的任务,就在于适应当时封建统治者的时代要求和需要,从地主阶级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的基本立场出发,建立一套完整的封建神学神秘主义的思想体系。”又说:“‘皇帝’代表天意,他是万民的主宰,甚至自然界的阴阳风雨都由于他的行动所决定,把一切权力集中在皇帝一个人身上,从而论证‘君权’的神圣和至高无上。”(任继愈《中国哲学史(二)》,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3-74页)此类论述不一而足。又,张国华先生主编的《中国法律思想史》认为:“君主代行‘天意’,如果不服从君主的统治,就是违背了‘天意’,所以,君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董仲舒这样把君主说成真正的‘神人’,借助天的力量来树立君主的绝对权威,完全是为了从政治上和思想上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和奴役。”(张国华《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第168-169页),之后,虽有学者为其正名②此类研究可参见俞荣根《儒家法思想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85页);张强《董仲舒的天人理论与君权神授》(《江西社会科学》2002年第2 期);宋惠昌《董仲舒的“君权制约论”》(《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9年第6 期);张永刚《简析董仲舒“君权天制”法律思想》(《学理论》2011年第17 期);郑济洲《“规约君权”还是“支持专制”——重论董仲舒“推明孔氏,抑黜百家”》(《衡水学院学报》2016年第2 期)等。,但仍有探讨的空间。笔者不揣浅陋,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之上,重新探析董仲舒的“君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