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召辉
生命如花,灿烂绽放,童年时光,正处在身心成长发育的重要阶段,生理、心理机能尚未成熟,个体认知水平较低,安全意识薄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对新鲜事物越来越好奇,易受到伤害和发生意外安全事故。作为一个学校安全管理者,倍感责任重大。
一、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必要性
(一)缺乏安全意识
小学生的年龄一般处于6-12岁,由于生理、心理机能尚未成熟,个体认知水平较低,安全意识薄弱,缺乏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方法。通过活动对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能够为增强安全自护的生理、心理意识与能力提供有力支持和帮助,能成功地减少一些意外事故的发生,促进健康安全地成长。
(二)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从自身的发展来看,他们活泼、好动,有强烈的好奇心,什么都想看一看、摸一摸、试一试。同时,由于缺乏生活经验,在活动中动作的灵敏度和协调性也较差,总是不能清楚地预判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当危险发生时,很难做出有效的防卫动作,从而导致受到伤害。通过在活动中进行安全教育,能提高对自己行为后果的认识,当再次遇到这样的或相似的危险时,便有了保护自己的能力。
(三)缺乏系统的家庭安全教育
从现在的家庭状况来看,很多是独生子女,在家中地位超然,家长对的过度保护现象较为严重,为了不出现意外,许多家长减少了活动的机会,身体的协调性、灵活性得不到应有的培养发展,丧失了一些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还有很多家长们由于工作繁忙,把交给年迈的老人照看,处于隔代管理的状态,几乎没有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