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天霞
中国古代的童蒙教育主要以识字、习字、背诵为主,注重对学童进行基础性知识与道德修养教育。在这一阶段中,识字是童蒙教育的主要内容,要完成这一重要教育内容,往往通过习字。据文献记载,唐初:“又诏秘书外省别立小学,以教宗室子孙及功臣弟子。”[1]但是,这样的学校只有贵族及功臣子弟才有资格入学,并不惠及百姓。直至武德七年二月高祖下《置学官备释奠礼诏》诏诸“州县及乡里,并令置学”[2],这才把童蒙教育扩展到全国。武德五年,改瓜州为西沙州,州治设在敦煌。这说明,唐代时期敦煌的童蒙教育是在官学体制下进行的。唐代的官学体制中,州有州学,县有县学。唐代敦煌地区设沙州,下置敦煌和寿昌两县,在法国巴黎藏敦煌写本编号P.2005《沙州都督府图经》残卷中便详细记载了沙州官学的有关设置:“州学右在城内,在州西三百步。其学院内,东厢有先圣太师庙堂,堂内有素(塑)先圣及先师颜子之像。春秋二时奠祭。县学右在州学西连院。其院中,东厢有先圣太师庙堂,堂内有素(塑)先圣及先师颜子之像。春秋二时奠祭。”另外,通过敦煌市博物馆藏编号067 的敦煌写本《地志》残卷,我们也可以知道敦煌属于上县。《唐六典》中对于上下县编制员额有这样的规定,上县县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3]。沙州州学的编制与员额也符合唐朝官学的基本制度。
习字蒙书是古代童蒙教学活动的重要教材之一,现存世敦煌习字写本主要以《千字文》《开蒙要训》《上大夫》等为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