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与突破:供应链金融发展中的挑战和趋势

2021-01-19 23:24宋华
中国流通经济 2021年5期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金融科技金融机构

摘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后,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经营,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已经成为全球以及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中国供应链金融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经历了金融机构主导、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产业互联网模式和规范发展等不同的阶段,在取得瞩目成绩的同时也在诸多方面存在问题,在产业端、金融端、金融科技端和监管端都面临许多挑战。为促进供应链金融的持续发展,保障政策落地,真正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必须建构系统性机制,从整体上进行变革与调整,持续稳定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这种整体性的变革框架可以称之为“3+2+1”体系,即三个层面的系统变革、两个基础设施的建设、一个驱动力的形成。三个层面是指制度环境、产业供应链生态以及金融服务体系;两个基础设施是指产业数字基础设施和金融基础设施;一个驱动力是指业务场景与数字科技的双轮驱动。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金融机构;金融科技;数字资产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66(2021)05-0003-07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互联网的产业生态对供应链金融模式与效率的影响研究”(71872177)

近些年来,供应链金融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领域,无论在全球还是中国,都呈现出巨大的增长潜力。据BCR发布的2021年全球供应链金融报告,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全球供应链金融业务增速大幅提高,资金使用量的增长速度更高。2020年全球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比2019年增长35%,达到13 110亿美元,资金使用量增长42%,达到5 050亿美元。其中,美洲增长最为强劲,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增长37%,资金使用量增长39%;其次是亚洲,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增长35%,达到2 270亿美元,资金使用量增长70%,达到690亿美元;欧洲也实现强劲增长,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增长31%,至3 370亿美元,资金使用量增长38%,至1 540亿美元;相比之下,非洲仍然较弱小,但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增长34%,达到210亿美元,资金使用量达到110亿美元,增长29%[ 1 ]。供应链金融这种强劲增长趋势同样在中国显现,据头豹研究院的分析,中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逐年呈现显著增长的态势,2015年为11.6万亿元,2016年为12.7万亿元,2017年为13.9万亿元,2018年为15.2万亿元,2019年为16.6万亿元,2020年为18.2万亿元[ 2 ]。尤其是最近三四年,扶持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各级政府部门有关供应链金融的政策文件主要包括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2018年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2019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特别是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及“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这些情况表明供应链金融已经成为全球和中国经济发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负面冲击、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经营的重要途径。

在供应链金融被全球产业界广泛认同和重视的同时,供应链金融也遭遇到了重大挑战和阻碍。从全球供应链金融市场态势看,虽然供应链金融发展迅速,但供应链金融中的风险也与日俱增。2021年3月8日,创立于英国的著名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格林希尔公司(Greensill)申请破产保护,主要原因是由于质疑其应收债务资产的质量,主要保险公司停止对其为包括瑞士信贷银行(Credit Suisse)等客户创建的投资组合中的41亿美元债务提供信用保险,从而引发公司的信用危机。该事件引起了全球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反思,特别是在供应链金融中如何把控资产质量、资金安全等问题。同样,随着供应链金融逐步在中国各行各业的开展,相关金融风险也在大量发生,仅2019—2020年,中国就爆发了诺亚财富踩雷事件、闽兴药业骗贷案、武汉金凰珠宝83吨假黄金案等诸多事件,迫使很多金融机构对供应链金融业务转变为谨慎态度。因此,如何解读这种充满矛盾的发展现状,供应链金融在中国究竟遇到了什么问题,未来发展中需要抓住哪些关键要素,这都是需要探索的重要问题,否则供应链金融将可能成为互联网金融中的下一个“P2P”。

理解供应链金融在发展中面临的挑战,需要以历史的眼光分析供应链金融的发展阶段和模式以及相应阶段中存在的挑战。

中国供应链金融肇端于2001年左右,主要是商业银行拓展相关产业金融业务,其先驱是深圳发展银行,即现在的平安银行。商业银行的初衷是立足于贸易往来和流动资产解决产业链中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问题,探索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有效途径。该阶段主导型金融产品主要包括应收应付类(如保理、反向保理等)贷款、存货仓单类(如存货质押、仓单质押等)贷款以及预付类(如保兑仓)贷款。然而,这种由商业银行直接主导推动的供应链金融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特别是在2012—2013年期间爆发了巨大的风险,最典型的是暗保理事件集中爆发,以及以上海钢贸案、青岛港融资诈骗案为代表的存货融资诈骗案件。产生这种诈骗案件的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商业银行并未真正渗透到产业链中,未能充分掌握产业运行规律,同时也没有实际掌控资产,在企业出现经营不良甚至恶意违约骗贷情况时往往缺乏控制能力和控制手段;另一方面,在中国的商业实践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企业往往不配合金融机构的征信要求和确权承诺,因此,商业银行即使察觉到风险,止损或处置的能力也非常弱小。

2010年以后,特别是上海钢贸案和青岛港融资诈骗案发生后,商业银行意识到自身推动供应链金融的挑战和风险,逐渐调整开展产业金融的思路,从前台退到后台,与产业链中龙头企业合作为产业链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提供资金。这是供应链金融的第一次进阶,其中产业金融的风险由龙头企业承担,这类企业在产业链中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对产业业务非常熟悉,商业银行凭借龙头企业的授信开展业务,能够有效规避第一阶段产生的问题。该模式目前仍是商业银行开展相关业务的主要方式,但這种模式在2017—2018年间遇到了巨大挑战:一是这种模式过于依赖龙头企业的强势地位,而中国有大量的生产制造企业,这些企业虽然不是龙头企业,但也有供应链上下游融资的需求,过于依赖龙头企业的供应链金融很难满足这些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在大批企业逐渐认识到供应链金融重要性的同时,也产生了供应链金融的异化,可称之为“流氓供应链金融”,即故意拖欠供应商资金,延长账期,凭借自身从银行获得的优惠资金,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以较高的利息提供融资,实际上是在做“二银行”,这种现象目前比较普遍,已引起很多上下游企业甚至自身企业内部业务部门的反感;三是供应链涵盖多级企业,在商业实践中,与龙头企业打交道的一级供应商或客户往往不需要融资,这时供应链金融就成为低频服务,但需要资金的多级供应商或客户又享受不到供应链金融服务。因此,供应链金融在这一阶段走到了瓶颈期。

2018年以后供应链金融进入多模式并行的状态。一方面,传统龙头企业主导、商业银行协同的供应链金融仍然在广泛实施;另一方面,一些新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或形态开始显现。这些新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产业互联网平台模式。有些企业摆脱龙头企业主导的模式,转而从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入手供应链金融。这种模式有多种方式,有些是由产业龙头企业主导,联合其合作伙伴共同推进产业供应链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的产业运营服务和供应链金融,最典型的代表是欧冶云商、华能大宗等;有些是直接搭建产业服务平台,通过有效连接众多上下游企业开展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还有些比较特殊,是通过资本牵引推动产业供应链网络和平台建立,进而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如蓝源资本打造的众陶联等平台。二是金融科技模式。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供应链金融与相关科技的结合越来越普遍,并以此来防范供应链金融中的潜在风险。目前这些新的模式尚未成熟,仍处于探索阶段。因为不仅如何有效构建产业网络、如何产生价值吸引力尚需摸索,而且在科技与金融方面,科技究竟如何解决产业供应链中遇到的障碍和难点,科技能解决什么不能解决什么,这些问题绝非一日就能找到正确答案。该阶段虽然供应链金融模式百花齐放,但也蕴含着巨大挑战,金融秩序面临着规范的压力,在供应链金融中很多企业越位直接从事资金借贷,甚至将供应链金融视为收益的重要来源。此外,在制度政策不完善的情况下,无论采用何种模式、何种科技手段,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控问题始终存在。

2019—2020年以来,供应链金融面临着发展的第四阶段,最典型的标志是2019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以及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其他7部委颁发《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这些文件的出台不仅意味着监管部门开始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而且也对供应链金融各主体的作用和行为提出了要求,此外,一些新的金融产品也进入到发展行列(如供应链票据和标准化票据等)。但该阶段究竟会发展出什么新模式,能否真正解决长期以来困扰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需要在实践中探索。

中国供应链金融历经近20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作为产融结合的重要形态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如今已经到了发展的十字路口,进入瓶颈期,供应链金融各方无法形成有效协同,大量业务仅停留在理念或口号上始终无法落地。具体来讲,在产业端,企业对供应链金融存在着迫切需求,供应链中大量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难以通过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核,其风控体系与商业银行的要求有明显的距离,融资缺口始终存在。在金融端,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动力强劲,甚至有些银行将供应链金融列为重要发展战略,但现实中很多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低频业务,不能保障业务的稳定性,借贷双方的风险控制需求也难以匹配,导致供应链金融成为商业银行的鸡肋性业务。在监管端,虽然中央政府和各地政府始终呼吁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积极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降准、展期、提高坏账容忍度,甚至出台保障中小微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委,主要在于供应链金融参与各方都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一)产业端的挑战

一是供应链金融的核心基础是产业供应链,金融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只是帮助供应链参与方优化产业资金,夯实产业供应链。但供应链金融的这种本质往往在实践中被忽略,供應链金融经常被视为一种纯粹的融资借贷业务,甚至很多企业将供应链金融作为新的投资领域,对供应链金融业务存在着非常高的投资回报和巨额利润的期许。有些企业甚至将供应链金融作为压榨、盘剥上下游企业的新工具,使供应链金融在合作伙伴中“恶名昭著”,很多大型上下游企业对龙头企业推动供应链金融业务非常反感和抵触,认为供应链金融恶化了公平的商业环境。二是很多企业本身竞争力缺乏,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不仅产品的技术研发能力不足,难以在市场上形成稳定的收益,而且内部管理缺乏规则化和体系化,外部协调管理能力更是短板,供应链金融难以惠及这些企业或行业。三是供应链金融需要行业规范和体系作为支撑,如果不同组织或企业之间缺乏规范标准的交易体系和信息分享机制,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就非常难。而这一问题恰恰在我国较为严重,不仅行业的信息分享体系尚未建立,甚至交易的基本元素,如合约、仓单、订单、运单、提单、面单等千差万别,这必然使供应链组织之间的协同效应难以发挥,合作网络无法建立,供应链金融缺乏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环境。

(二)金融端的挑战

一是过于关注融资借贷,将供应链金融理解为运营资金融资,忽略供应链金融优化整个供应链资金流的作用,甚至有些互联网金融P2P也称为供应链金融,试图从供应链金融中获利。二是大多数金融机构缺乏对产业的深入了解和研究,风控手段仍停留在对财务报表的理解上,未充分关注产业供应链的结构、供应链运营的流程以及供应链的管理要素,对其中的变化缺乏敏锐的洞察能力,无法了解产业供应链运行中的风险,导致供应链金融风控屡屡出现问题。有些金融机构停留在以传统标准化产品(如反向保理、仓单存货质押等)从事供应链金融的阶段,其金融产品与供应链运营的实际需求脱节。三是金融机构在推动供应链金融时过于关注所谓的产业“核心”企业,仍局限于主体信用掌控上,抓“核心”的思想始终主导着银行业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而未能真正从供应链业务或者上下游网络质量上把握供应链金融发展机会。而所谓的“核心”企业很可能不与金融机构配合,将收益留给自己,将风险甩给金融机构。

(三)金融科技端的挑战

一是无场景化地高估科技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作用。近些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广泛应用于供应链以及金融活动,科技公司高度强调科技在克服信息不对称、减少机会主义方面的作用,似乎金融科技能够解决供应链金融中所有潜在风险,而脱离具体供应链运营活动和场景的科技并不能够发挥出设想的功能,出现了上不着天(不能深刻把握金融实质、帮助金融机构提供定制化的技术方案)、下不着地(不能深刻理解产业需求、帮助产业提供定制化技术方案)的状况。二是缺乏体系化的科技手段赋能于供应链金融。目前很多金融科技公司片面夸大某一技术手段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作用。事实上,任何单一的技术手段对推进供应链金融安全有序发展的作用是有限的,往往需要综合性的技术体系,特别是跨边界、跨技术的一体化标准和规范体系[ 3 ]。三是始终无法找到金融科技公司本身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很多金融科技公司是技术开发者或技术方案的提供者,其主要目的是销售自身提供的技术产品,始终不能在供应链金融中找到准确和恰当的定位,无法确立其独特的商业模式或盈利模式,这是困扰很多科技公司的急症。

(四)监管端的挑战

一是无差异施策导致政策失灵。这些年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特别是2020年为抵御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巨大冲击,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帮扶措施。在金融方面,推动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借贷,并且配套了降准、延期、提高坏账容忍度等措施。从理性上讲,这些政策是非常有价值的,值得肯定,却忽略了商业实践的现实问题。我国存在着大量无竞争力、无良好市场、无理想的中小微企业,其运行带有很强的投机意味,它们一旦获得资金,根本不投入研发、生产,而是将资金流入基金、股市、房地产领域。相关领域发生问题后,银行往往紧急停止这类业务,形成一颗老鼠屎坏一锅粥的效应,而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则被“老鼠屎”带到泥潭中无法自拔。二是刚性政策使政策与实际脱节。为净化商业环境,各级政府紧急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保障经济有序进行,如确定高利贷标准、明确国有企业清理应付账款等政策措施,这些政策非常及时和必要,但具体的管理措施和条款需要根据我国的国情以及目前的发展阶段进行迭代优化,否则会导致这些政策、规范无法落地,最终变成一纸空文。三是部门之间的政策需要统一协调。重视供应链金融、规范金融市场非常必要,但在创新制度和规范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多部门协调,不一致的政策会让企业无所适从。

应对上述挑战,促进供应链金融的持续发展,保障政策落地,真正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仅依靠某个主体或某个环节的改变是不可能的,必须建构系统性机制,从整体上进行变革与调整,持续稳定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概括起来看,这种整体性的变革框架可以称之为“3+2+1”体系,即三个层面的系统变革、两个基础设施的建设、一个驱动力的形成。三个层面是指制度环境、产业供应链生态以及金融服务体系;两个基础设施是指产业数字基础设施和金融基础设施;一个驱动力是指业务场景与数字科技的双轮驱动。

(一)制度环境的完善和创新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保障

任何经济和产业运行体系长久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公平、公正的环境,没有良好的制度环境作为保障,任何经济运行模式都会受到制约和挑战,供应链金融的良性发展也是如此。供应链金融是一种基于产业交易行为和要素的金融活动,产业运营和金融活动的规范是该模式创新发展的关键。具体而言,目前制度建设方面有三点需要关注:一是体系化的公平交易规范和商业文明的建设,防止企业利用市场地位假借供应链金融的名义实施盘剥弱势企业的行为。特别是近年来,一些核心企业拖延账期、强行推行“供应链金融”实则牟利的做法需要加以严格规范。此外,对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对上游企业的支付期限需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最近两年国家各部委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限制企业延长支付期限,尤其是2019年9月国务院颁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这都是制度完善的标志,但還不够,需从系统角度制定一整套公平交易的制度体系。因为支付仅仅是供应链金融的一个环节,供应链金融涉及交易事实的确立、交付、产品使用等一系列的业务,单纯施压大型企业的支付行为容易造成企业进一步压榨供应商,以不签约、不确权、不承认货权事实转让等行为应对该政策。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从全周期、整体供应链的角度来完善制度。二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供应链金融成为热点后,大量企业和资本进入该领域,这种状况其实令人担忧。一方面很多企业越位充当资金提供方,另一方面很多机构试图从供应链金融中牟取巨额收益,而完全忽略风险体系的建构,结果很容易累积信贷危机。但是,供应链金融也不能完全只由商业银行承担,没有供应链各参与方的配合,仅由商业银行推动的供应链金融不可能成功。因此,必须严格规范供应链金融中各主体的行为,明确各主体承担的责任义务,特别是要明晰产业企业以及金融科技公司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作用,确定其合理的收益。三是除制度完善外,制度创新是供应链金融未来发展的重要一环。供应链金融作为产融结合的新生事物,需要相应的制度创新作为保障,特别是供应链金融涉及千差万别、大大小小的产业企业,现行的开户、征信方法、风险管控难以适应供应链金融发展的要求,必须进行体系化的创新,包括对公电子账户、远程开户、身份认证、人脸识别等。此外,还应完善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质押登记公示等系统,简化手续流程。值得提出的是,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的供应链票据和标准化票据是制度创新的重要里程碑,特别是标准化票据对真正推动产业金融与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这一目标的实现不仅取决于某个管理部门的创新探索,还需要所有相关管理方共同推进和创新发展。

(二)产业供应链生态质量提升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前提

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前提是供应链建设,而随着供应链金融逐步从龙头企业与银行协同推进,演进到互联网网络平台以及生态建构,打造和发展产业网络生态成为未来供应链金融持续发展的关键。供应链金融的基础不是单一企业或地域,必须以产业或行业这个中观层级为切口并将宏观和微观结合起来,才能找到供应链金融发展之路。因为单一企业或某一地域的供应链体系只是局部范围的运营协调,一方面其带动的企业范围和规模有限,很难实现整个经济供给侧和需求侧的结构性调整与有效对接;另一方面微观的供应链运营体系难以发挥跨产业、跨地域的协同效应,产业供应链不仅是企业运营的协作,更是具有时空效应的产业协作体系,推动供应链现代化发展需要从产业或行业入手,寻求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和关键因素。从目前状况看,实现从产业或行业层面建设供应链有两个发展方向:一是打造围绕行业服务的产业生态,形成行业企业在网络平台上的集聚与互动,同时生态建构者提供非核心业务的全方位供应链服务,营造产业供应链运营场景,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二是赋能地方产业平台或者产业集群,即帮助地方产业平台或者产业集群形成高效的运营体系,特别是协助竞争力不足的产业集群转型,推动跨区域的产业集群协同合作与产业链建构,助力甚至重塑供应链来营造产业场景,推动供应链金融落地。

(三)完善的金融体系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保证

供应链金融目前面临的最大障碍是难以对接金融端,即产业供应链参与方非常期许金融机构的支持,对资金需求非常强烈,却无法获得金融机构的支持,资金对接困难。造成这一困境的原因非常复杂,一方面是因为传统商业银行难以适应产业供应链对金融的需求,提供的产品与实际产业运营的特点不匹配;另一方面,单一金融机构无法应对纷繁复杂的金融诉求,风险管理手段过于单一。因此,供应链金融的持续发展需要完善的金融资源和体系作为保证。供应链金融发展过程中金融体系的完善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金融服务的密度,应让更多的新型金融机构进入供应链金融服务中。目前大多数供应链金融资金提供方仍是传统商业银行,这些机构风险容忍度较低,管理手段传统,容易形成“高喊口号、無所作为”的状态,名义上大谈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实际上根本不作为,或者虽有作为但规模有限。因此,让更多的新型金融机构(如互联网银行等)参与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有效手段。二是金融服务的广度,应让多元金融机构协同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不同的金融机构有不同的领域,对风险的评判有不同的视角,同时各自有着自身的优势,它们的协同合作能够克服单一主体能力不足以及风险管控的缺陷,加快供应链金融发展。如保贷联动一直是开展供应链金融很好的方式,但目前各领域金融机构仍各自为政,甚至商业银行内部不同业务线条相互割裂,不能协同进行产品设计、风险管控,这不利于供应链金融的长久发展。三是金融服务的深度,应摒弃供应链金融只是运营资金借贷的思维,从供应链资金流优化和管理的角度提供金融服务产品。事实上,供应链金融业务除运营资金融资外,供应链组织之间的支付清分、金融资产优化与交易等都是激活供应链资金流的重要手段。

(四)数字安全治理基础设施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核心

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使数字成为当今经济运行中最为重要的资产。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一方面推动了产业运行和供应链金融更加实时化、智能化、敏捷化,驱动产业链不断沿着高质量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推动产业供应链以及金融模式的创新。然而,在全面数字化以及金融科技普及应用过程中,供应链金融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危机:一是数字垄断,二是数字安全。数字垄断是指聚集了大量产业信息和数据的企业限制其他产业链成员进入市场,阻碍产业市场的竞争发展。数字垄断的产生是由于某些网络和平台的过度发展,使产业上下游企业和周边产业信息数字在特定平台上形成高度聚集,某些企业借助于产业数据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垄断。显然,数字垄断对产业链供应链的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也导致很多企业尽管认为平台和网络能够提供供应链服务包括金融服务,但仍拒绝加入网络。数字安全涉及信息泄露、数字鸿沟、信息污染、数字篡改等问题。特别是供应链往往涉及大量利益相关者和复杂的交易活动,一旦供应链中的信息数据发生泄露和篡改,不仅对其中的参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构成威胁,也直接挑战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与稳定。数字垄断和数字安全问题需要国家和行业层面制定与完善数字治理政策。所谓数字治理是从组织方式、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工具等方面对产业链供应链数据获取、数据架构、数据运用以及数据全生命周期等各个维度进行全面的梳理、建设、管理和持续改进。目前,一方面,应完善数字治理的多元主体和合作共享机制,推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之间信息数字的流通和交换,让监管方成为数字区块链网络中一个节点;另一方面,应强化数字治理的系统设计和规划,这既要体现在网络、系统、平台等体系的管理上,也要体现在治理标准规范、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的建设上。

(五)金融基础设施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基石

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离不开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这里基础设施不仅是指硬性的技术或系统建设,更是指供应链金融运行底层要素的建设,如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动的供应链票据和标准化票据等都是供应链金融运行的基础设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有赖于这些基础设施的完善、规范和重构。如果基层要素不尽合理,运营模式创新的效果就不可能太理想。金融基础设施主要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供应链金融中信息和技术的标准建设。供应链金融涉及很多系统和技术的应用,如利用物联网获取、传递相应的数据,利用区块链实现分布式、不可篡改的记录等,但这些信息的获取、传递、应用等都需要标准来支撑,否则会产生信息和系统的孤岛。第二类,供应链金融基础要素的规范建设。目前发票已经实现统一规范,但供应链金融涉及很多方面,如交易过程中除应收应付外,还涉及大量的函证(如投标保证函、履约保证函、质保函等),物流过程涉及仓库、仓单、运单、提单等,这些大量的要素都需要标准化、电子化、在线化。第三类,公共信息整合平台的建设,即如何有效贯通不同管理部门的信息数据,在保证经济安全的前提下,提供一体化的公共信息。与供应链运营相关的海关、商检、工商、税务等数据必须进行有效整合,以便对供应链金融形成有效支撑。第四类,供应链金融业务和产品的基本规范,特别是开展供应链金融必须具备的能力和操作规范需要标准与管理体系。

(六)服务场景与金融科技双轮驱动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动力

供应链金融的持续发展有赖于数字信任的建立。数字信任是指借助于非人为的因素,客观、全面地反映供应链中各组织的质量和业务状况,从而确立组织间的信任关系。数字信任的关键在于实现供应链运营以及金融活动中信息数据实时、透明、相互核验和可追溯,而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获得金融科技的支持,这也是最近这些年科技成为供应链金融热点的原因。然而,技术的作用既不能放大,也不能低估,要防止对金融科技的认识出现信任盈余或者信任赤字。信任盈余是指过高估计科技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作用,认为只要运用了某种金融科技就能够克服所有潜在的风险,供应链金融就可以高枕无忧地展开;信任赤字则是认为某些技术只是噱头,根本无法解决任何现实问题,这尤其表现在对区块链的认识上。因此,理性合理地看待和应用信息通信技术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关键。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途径是将服务场景与金融科技紧密结合。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需要有服务的内容、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来提出诉求,才能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同样,只有合理有效地采用技术,才能让服务场景真正确立,产生服务的价值。因此,供应链的产业主体必须明晰产业运行中什么地方、什么环节、什么要素需要借助信息通信技术来实现数字化;除传统征信手段外,金融机构需要明确哪些数字信息可以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供应链服务平台必须应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系统刻画和反映供应链运行质量,并且以金融机构能够理解和接收的形式将其传递给金融机构作为决策的依据。

參考文献:

[1]BCR.World supply chain finance report 2021[EB/OL].(2021- 01- 26)[2021- 03- 28].https://bcrpub.com/worldsupply-chain-finance-report-2021.

[2]头豹研究院.2019年中国区块链在供应链金融行业应用研究报告[R].2020.

[3]宋华.智慧供应链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67-69.

责任编辑:方程

Dilemma and Breakthrough:Challenges and Trends in the Development of Supply Chain Finance

Song Hua1,2

(1.School of Commerce,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872,China;2.China Supply Chain Strategy Management Research Center,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872,China)

Abstract:After the outbreak of Covid- 19 in 2020,supporting SMEs to continue their operations and solving corporate financing difficulties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direction for global and Chinese economic development. During the past 20 years,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supply chain finance has experienced such different stages as oriented by financial institutions,cooperation betwee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supply chain core enterprises,industrial Internet pattern,and regulated development. Though we have made significant achievements,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with that in the side of industry,finance,fintech,and supervision.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upply chain finance,guarantee policy implementation,really solve the difficulties in financing for small,medium and micro enterprises,we have to formulate a systematic mechanism,carry out the overall reform and adjustment,continuously and steadil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supply chain finance. This overall reform framework can be called the system of“3+2+1”,namely the systematic reform from three levels,two infrastructural constructions,and the formation of one driving force. The three levels ar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industrial supply chain ecology,and financial service system;the two infrastructural constructions are industrial digital infrastructure and financial infrastructure;and the one driving forceisthedualdrivingofbusinesssceneanddigitalscienceandtechnology.

Key words:supply chain finance;core enterprise;financial institution;fintech;digital ass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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