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 波,王 焦
(1.重庆交通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重庆 400074;2.重庆交通大学 财务处,重庆 400074)
一般而言,寻租行为不利于经济增长[1-2]。寻租行为会损害技术创新[3-4],长期以来,关系在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逐渐成为一种资源资产,尤其是转型经济国家,一些法律不健全,还存在关系寻租现象,然而寻租行为将损害科技创新[3]、腐蚀创新的机能、阻碍中国自主创新[4]。通过制度创新可以缓解寻租发生的概率,比如制度的创新可以大大提高寻租成本,使寻租成为一种不划算的事情[5]。制度创新有利于资源配置,缓解资源错配和不正之风蔓延的传染效应,创新发展已成为时代的主旋律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完善多项法律制度,更加严格地控制政府等相关主体的行为,惩治强度的深入对企业行为产生了重要影响;原来企业更注重交际应酬,更多是寻租竞争而不是科技竞争,惩治环境下维持关系的部分寻租费用可能转为企业内在能力提升的费用支出,如研发费用支出,研发费用投入替代了一定寻租费用。惩治方式一定程度上缓解各主体习惯通过寻租解决问题的传染效应,缓解高管把企业资金用于多种寻租行为,更多的资金被用于企业价值提升。寻租会减弱企业研发投入[6-7]。党力等[8]从政治关联视角探讨了惩治与企业创新的关系;邢会等[9]认为,寻租行为普遍,会严重影响企业创新环境,间接导致企业减少研发投入;葛立宇[10]认为,存在“要素市场扭曲→企业家寻租活动增多→企业创新强度减弱”的传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