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及策略

2021-01-20 08:14钟荣丙
科技创业月刊 2020年12期
关键词:发展

钟荣丙

(中共株洲市委党校 科研处,湖南 株洲 412008)

0 引言

党的十九大以来,湖南制定实施了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总体思路: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四大体系”“五大基地”“五个强省”经济发展格局[1]。近年来,湖南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成效凸现,基础日益坚实,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目标任务非常明确,发展前景催人奋进。

1 湖南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坚实基础和良好态势

1.1 经济总量持续增长

2015年,湖南省地区生产总值29 047.2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全国排名10[2];2019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39 752.1亿元,比上年增长7.6%,全国排名9[3]。经济总量持续上升,全国排名稳居前10(见表1)。

表1 湖南省近5年GDP总量、增速及排名

1.2 产业结构日益优化

近几年,湖南省全省三次产业结构日益优化,第三产业、生产性服务业、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突出(见表2)。2015年,全省三次产业结构为11.5∶44.6∶43.9,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9.7%,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1.2%[2];到2019,全省三次产业结构为9.2:37.6:53.2,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与上年持平,生产性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3.8%,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

表2 湖南省近5年三次产业结构、第三产业比重提高值、生产性服务业和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贡献率

1.3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

1.3.1 在“破”上下功夫,稳步推进去杠杆,大力增强发展后劲

推出40项改革举措,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市场化改革取得突破。取消各类行政权力105项,公布200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4]。指导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13家,减少法人单位127家[5]。

1.3.2 在“降”上下功夫,引导过剩产能退出市场,大力清理无效供给

2017年以来,湖南省累计关停取缔煤炭、烟花、造纸等“散乱污”企业1 563家,关停不安全小煤矿48处,淘汰钢铁落后产能120万吨、煤炭落后产能600万吨,关闭退出危险化学品企业134家、烟花爆竹企业294家。2019年,湖南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上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减少3.77%,二氧化硫减少4.70%,氨氮减少2.99%,氮氧化物减少2.10%[3]。

1.3.3 在“立”上下功夫,深化 “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湖南不断加大“最多跑一次”改革力度,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实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出台了招商引资“10个严禁”,尝试推行市州营商环境评价,实行便民审批“一号申请”“一门服务”“一窗受理”“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证照联办”“多证合一”、负面清单制度等“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减负松绑[5]。

1.4 创新生态体系日趋完善

近年来,创新型建设的成效突显,创新能力、创新环境、创新体系都上了新台阶。2018年,湖南创新综合实力在全国排名第12位,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8%。

1.4.1 创新规模不断壮大

湖南现拥有7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5个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3个万亿级产业、11个千亿级工业产业,普通高校110所,R&D人员总量达到18万人年,创新规模庞大并仍扩增速度不减。仅2019年,岳麓山大学科技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分别新增企业1 012家、812家。

1.4.2 创新投入不断强化

近几年,湖南创新投入总量和强度日益增大,创新投入结构日益合理,创新投入主体日益扩大(见表3)。

表3 2015-2017年湖南省研发经费投入情况

1.4.3 创新平台不断丰富

到2019年底,湖南省拥有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6个国家级经开区和高新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6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38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8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54个;123个省级园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24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2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06个[3]。

1.4.4 创新政策不断优化

近年来,湖南“1+X”科技政策体系逐步形成,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5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湖南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湖南省“十三五”科学技术普及规划》等文件,对建设科技强省作出了总体布署,在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出台了增强创新活力的“20条”[6-7]。

1.5 城镇体系日臻完善

1.5.1 空间布局科学化

湖南省新型城镇化坚持“分区发展”思路 ,形成了以长沙为中心和以长株潭、洞庭湖、大湘西、大湘南为集团“一中心四片区”的发展格局,构建了"一核+多团"的科学城镇体系。

长沙中心地位凸显。长沙是湖南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中心,经济实力远远超过其它市州(湖南唯一“万亿俱乐部成员”),湘江新区和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快速崛起,连续10年荣获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成功获评“世界媒体艺术之都”和“东亚文化之都”,作为文化娱乐、出版、广电、动漫“湘军”的大本营名扬海内外,辉映出“湖南之心”和“中国之星”风采。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位稳固。伴随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程度不断增强,长株潭地区生产总值增至16 835.0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至42 861元、消费品零售总额增至7 159.0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8.8%、投资增长10.7%[3],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如期建成,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强力推进,长株潭衡“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宽带中国”长株潭示范城市群等相继落地。

1.5.2 城镇结构合理化

1978—2013年,全省城市数量从10个发展到29个,建制镇由154个增加到1138个。目前全省有大城市3个、中等城市8个、小城市18个,规模等级相对完备、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基本形成。长株潭地区、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都依托各自的发展基础和区位条件优越,突破行政体制壁垒,构建以市级城市为中心、以县级中心地为次中心、以重点乡镇为基层节点的次级城镇体系,在“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衡阳市+郴州市+永州市”“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怀化市+邵阳市+娄底市”四个子体系内,形成了既分散又聚集的城镇发展格局,构建了以城镇团为主要特征的城镇体系[8]。

1.5.3 综合交通便捷化

覆盖城乡、外联内通、功能完善的综合交通体系已基本形成。截至2017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20.2万km,实现100%的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乡镇通客车率达到100%,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98.91%;全省水路可通航里程达11 968km,位居全国第三[9]。到2019年末,全省公路通车里程24.1万km,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 802km,铁路营业里程5 271 km,其中高速铁路1 986km[3]。

1.6 对外贸易体系完善

1.6.1 对外贸易水平突飞猛进

近几年,湖南“开放崛起”的成效十分明显,2017-2019年进出口总额和一般贸易出口形势喜人(见表3)。到2019年,湖南进出口总额为4 342.19亿元,同比增长41.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7.8个百分点,进出口增速居全国第1,进出口增量居全国第3,总量在全国排名上升4位至第15位[10]。

表4 2017-2019年湖南进出口总额和增率 (单位:亿元)

1.6.2 国际合作不断深化

到2018年,湖南的国际合作人扩大至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外贸易达465.3亿美元,实现了跨越发展。其中,与美国、韩国、日本、欧盟、东盟等传统贸易伙伴进出口保持增长,分别实现357.2亿元、165.8亿元、137.0亿元、395.2亿元和381.5亿元,同比增长22.0%、48.8%、13.6%、28.1%、40.4%[11]。

1.6.3 外商直接投资增长

到2019年末,在湘投资的世界500强存续企业175家,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3家。全年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81.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8%。全年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合同金额125.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6%[3]。

1.6.4 外贸结构日益优化

首先从贸易主体看,民营企业成为第一主体,重点企业快速增长,“破零倍增”成效突显;其次从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进出口、加工贸易进出口和其他贸易进出口齐头并进;第三从增长特征看,制造业持续高速增长,第三产业进一步明显提升;长株潭城市群、洞庭湖区域和大湘南片区持续稳定,大湘西片区开拓有力;四是从市场结构看,石油及制品类商品快速,增长基本生活品类商品和餐饮消费稳定增长,居住类商品零售额增速、交通电器设备类商品和消费品市场增速有所回落,文化娱乐体育健康类商品增速下滑[11]。

2 湖南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点任务和推进方略

2.1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三大变革

湖南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对湖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进一步提升供给质量、逐步解决深层次的体制障碍、更好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其核心任务依然是“三去一降一补”。

2.1.1 持续高效去产能

(1)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借助市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从源头上优化产能结构,防止过度建设,减少不合理建设,淘汰落后技术、落后工艺和落后产能;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在去产能过程中同步推进产业创新,提高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强化政府调控。适度加强政府引导和行政调控,激励性政策和强制性行政手段并用,适时扩大去产能范围,全面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刺激市场需求;建立产能调节的长效机制入手,建立去产能补偿制度,以行业进入新门槛和新标准控制新增产能,严控质检标准与市场准入门槛,坚决取缔资源投入大、耗能高、污染严重的落后过剩产能[12]。

2.1.2 突出重心去库存

(1)仍需以房地产为重心。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完善房地产基础性制度,健全购租并举商品房制度,优化房地产的供给结构和供给质量,从制度上解决市场供给相对过剩而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和摆脱“高房价”与“高库存”并存的困局[13];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数量,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大力挤压房地产泡沫,减免房地产库存的积累,同时切实提高普通城乡居民的住房购买能力。

(2)全面推进两大转变。从被动去库存向主动去库存转变,深刻挖掘产生库存的根源,准确把握去库存的周期规律,积极主动寻求去库存的新思路和新办法;从部分去库存向整体去库存转变,在去库存中把中下游低端制造业和房地产摆在同等重要位置,还要前瞻地考虑未来新型产业可能有的去库存压力。

2.1.3 稳妥有序去杠杆

着力管控杠杆,在控制好总杠杆率的基础上,重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杠杆率,支持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盘活闲置资产和存量资产,快速处置“僵尸企业”,实行资产证券化,加大股权融资力度,鼓励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营造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匹配的财政金融环境,严守金融风险防控底线,调整信贷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推动市县两级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贷款贴息和保费补助力度。

2.1.4 综合施策降成本

(1)降低要素成本。酌情减免实体经济企业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进一步扩增取消、降标和放开服务性收费的范畴,进一步优惠土地价格或租金、用电用油用水用气等能源价格,全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要素成本。

(2)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创新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权力负面清单,减少审批环节,开通“一窗式”绿色审批通道,构建全方位、高质量、无障碍的服务体系,努力做好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

2.1.5 扎实有效补短板

既要补硬短板更要补软短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角色定位,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建立政府与企业的协商决策机制,纠正宏观管理的错位、越位和缺位,增强各级政府的经济驾驭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既要补发展短板更要补制度短板,按照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生态文明制度、社会治理制度,提升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执行能力;既要补基础设施短板更要补产业发展短板,在着力补齐各类城乡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根据湖南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大力加强产业项目建设,着重补齐县域经济实力还不够强、非公经济比重还不够大、现代服务业水平还不高和开放型经济发展还不快等短板。

2.2 明确战略主攻方向,全力发展实体经济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把着力点和发展根基放在坚持发展实体经济特别是现代先进制造业上来,纠正前些年出现的“脱实向虚”的一些倾向。

2.2.1 全力推进工业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

(1)坚定不移地做优现有重点产业。紧抓“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机遇,大力发展工程机械、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烟草制品业、先进储能材料及电动汽车、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生物医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新能源装备、汽车、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人工智能及传感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油化工、专用设备制造业等20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

(2)坚持不懈地做强新技术、新产业。贯彻创新引领,以建设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大力实施“核心先行、辐 射带动、全面提升”的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一大批创新创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集聚“新”动能,激发“新”动力,进一步加大自主创新、协同创新扶持力度,提升全省微晶石墨、石墨烯、动力电池材料、新型复合材料产业、3D 打印、物联网技术、精密传感技术和互联网技术、“铅钢复合” 技术等的核心竞争力[14]。

(3)坚韧不拔地做大开放型产业。坚持开放崛起,更加主动地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更加充分地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牢牢抓住产业梯度转移和层层开放推进的良好机遇,进一步壮大“制造湘军”:迅速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电子信息、有色金属加工、新能源、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等贸易产业集群的国际影响力,培育贸易新业态,打响一批“制造湘军”品牌;依托湘欧快线,竭力建设铁路和航运口岸、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大力实施“制造湘军出海”工程,促进“制造湘军”抱团出海,形成优势产业联盟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15]。

2.2.2 全力推进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1)加强顶层设计。做好前期研究,准确把握新兴产业的发展趋势,深刻分析重点领域的方向性、前瞻性、苗头性问题,尽快制定《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对各市州及其县(市、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参考。

(2)加强全省新兴产业的合理布局。根据发展基础和区位优越,分别对长株潭地区、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新兴产业发展进行统筹规划,明确各地区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特色行业,开展友好合作,避免大量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3)强化新兴产业发展战略和路径的理论研究。湖南省社科基金、湖南省自然基金应加大湖南省新兴产业发展相关研究的支持力度,并大力促进成果转化。同时,湖南省科学技术专项项目和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应在先进制造、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生态环保等领域进行重点部署。

(4)进一步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全面优化和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注重"两型"示范、高新技术创新的成果转化和重大或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的申报流程和分配方案,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的监管和考核,对更加高效地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16]。

2.2.3 全力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发展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创新创业的主力军,是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是发展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和重要选择。因此,我们应紧抓产业项目建设的契机,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蓬勃发展。

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用1 000万以上的培育奖励和创业补贴,重点扶持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新技术改造的传统产业等八大领域的“小巨人”;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大力支持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并促进其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力争在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优质高效地实现技术创新活动的价值和目标;设立科技人才培养基金,以无偿资助的方式,重点支持引进领军科研型、领头创业型、领办项目型高层次科技人才,鼓励株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技术创新团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科技研发平台。

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逐步减少行政审批时限和检查评比,清理并废止不合理收费性文件,减少行政性服务收费项目,降低行政性服务收费标准,优化执法环境,营造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宽松环境;以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区域、优势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为载体,建设一批特色突出、绩效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双创”示范基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孵化和成长奠定基础;充分利用“互联网+”,整合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平台,建设信息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开设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系统、创新创业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企业诚信管理系统、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系统和奖励补贴资金申请系统等,抓好政策培训和对接服务。

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基础上,尽快出台《湖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标准和流程;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运行状况监测,有关职能部门应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联合一些高水平的研究机构每1~2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一次“体检”,深度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状况”,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把好脉”“问好诊”。

2.3 坚持创新引领,健全区域创新生态体系

近年来,湖南省委提出,“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宣告湖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两大直接动力――创新和开放,创新是第一动力。应抢抓机遇,全面贯彻“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思想,将建设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旗帜性抓手,引领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3.1 培育新型创新群落

(1)培育创新创业群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大力鼓励企业人员 、留学归国人员、各类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将区域协同创新生态体系中的创新群落由产学研等创新主体扩散至各界创业大军。

(2)发展新型科研机构。在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民办科研机构快速发展;从能力提升、机制创新、完善评估体系等方面促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设立科研机构;搭建“产学研官资”创新创业生态链,培育虚拟大学园。

(3)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具有探索精神的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技术人才,形成与“三大变革”需求相匹配的人才梯队。

2.3.2 健全创新投融资体系

首先加大财政投入,在湖南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上增加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同时争取科技部各类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其次多方融资,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基金,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注入创新基金;第三强化科技金融,大力发展科技银行、科技保险和创新风险投资,促进科技创新和金融深度融合。

2.3.3 健全高层次科技人才培育体系

以政府和用人单位共担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引进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国家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以项目为纽带,重点引进湖南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优秀创新人才;以产学研协同创新为契机,推动建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优势互补和利益共享机制,依托产学研三方合作,联合培养一大批高层次科技人才;转变思想观念,高度重视高层次科技人才成长,在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发掘选拔、评比评价、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方面加大选人用人机制创新,实现高层次科技人才效用的最大化。

2.3.4 健全创新平台体系

(1)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建造一批智慧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大力建设“众创空间”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双创”示范基地,扶持一批“双创”支撑平台,全面整合各方创业创新资源。另一方面,加快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互联网+”制造创新中心、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中心、实验验证中心等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和科学技术对接平台,提高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率和产业化率。

(2)建设智能化创新网络。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在互联网、物联网和务联网“三网技术”广泛应用的前提下,区域协同创新生态体系的数字化和网络化自然而然成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在建设区域协同创新生态体系过程中,必须促进体系内协同设计、协同平台、协同服务、协同供应和协同生产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实现创新信息互惠共享、创新目标共同设定和创新行动最优同步,如图1所示。

图1 区域协同创新生态体系数字化和智能化结构

2.4 坚持开放崛起,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

2.4.1 构建立体式开放体系

通过铁路、公路、港口、航空、电子口岸的协同发展,构建“铁、公、水、空、信”五位一体的立体式开放体系,优化开放发展的总体布局,提高开放崛起的运行质量[17]。

(1)陆运方面,更加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持续扩大湘欧快线的合作伙伴。一方面,从国内来看,湖南14个市州应尽快全部加入湘欧快线,想方设法吸纳江西、广东、贵州等省临湘的市县加入湘欧快线 ,增大运输规模,实现常态化运营;另一方面,从国际来看,既要扩增“一主两辅” 的运行路线,又要改变以东欧为主的现状(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将湘欧快线延伸到西欧和北欧国家(目前只有德国),尽快实现滿载返程。

(2)水运方面,更加积极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持续扩大“五定班轮”的运输能力。分层次完善高等级航道,积极主动对接长江中游深水航道建设,加快推进环洞庭湖口岸建设,重点推进湘江中上游和沅水下游航道提级;科学布局港口建设,尽快构建以岳阳港、长沙港为核心,以株洲港、常德港、衡阳港、湘潭港、益阳港为基础的层次清楚、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港口体系。

(3)空运方面,以长沙黄花机场为中心,持续扩大临空经济规模。湖南省各级政府应全面贯彻《大力推进航空航天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同发力,以建设长沙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为引领,大力推进株洲通用航空产业快速发展,更高质量、更高层次构建以航空枢纽为带动、以航空偏好型产业为主导、以航空关联服务业为支撑的湖南临空经济体系。

2.4.2 搭建多样化开放平台

(1)大力建设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积极创建中国(湖南)自贸区,探索具有湖南特色的自贸区建设新思路;以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衡阳综合保税区、湘潭综合保税区、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岳阳综合保税区、株洲铜塘湾保税物流中心为基础,推进全省14个市州建设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全覆盖,并大幅度提升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的效能。

(2)高质量发展工业园区。以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以临空临港经济区、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为基础,紧抓打造中西部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的契机,分类提升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原动力,引导各类工业园区整体转型提质;以创新为动力,向开放要活力,加强工业园区联动发展,强力推进产城融合,严格产业项目准入,科学培育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

(3)打造“中部会展高地”。坚持“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的指导方针,持续扩大轨道交通产业博览会、中非经贸博览会、中部农博会、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促进高端会展品牌专业化、国际化发展;进一步做好全省和14个市州会展平台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打造中部会展高地”总目标,并制定发展战略和行动方案,建立协同发展机制,聚集各方攻坚力量,完善会展生态体系。

2.5 坚守特色城镇化道路,完善新型城镇体系

新型城镇体系既是湖南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也是承载湖南高质量发展的主体形态。建设以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以市州中心城市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布、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是湖南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大目标任务之一[18]。

2.5.1 进一步强化长株潭城市群的核心地位

首先,深度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将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确定为省级发展战略,并努力创造条件争取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机构设置上,可由省委常委级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设省发改委,成员由相关分管省领导、省直部门负责人、三市主要领导等组成;顶层设计高端化,相关发展目标、规划纲要、重要人事安排等由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其次,切实推进长株潭城市群提质扩容。多年前,就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提出了“3+5”的扩容计划,进一步提高了长株潭一体化的站位。但由于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大面积存在的行政壁垒,长株潭3+5城市群的发展需提高。下一步,应积极探索以政府推助、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协同发展模式,统筹协调各地行政规章,健全公共投入共建机制,推进产业互助、交通融合、市场对接和公共服务行为同步,真正实现长株潭3+5城市群共同发展、共同繁荣[19]。

2.5.2 进一步强化市州中心城市的主体地位

(1)发挥市州中心城市的承上启下作用。鼓励市州中心城市承接省会、沿海发达城市、国际都城市的文化传播和产业转移,如株洲承接长三角的产业转移、郴州和永州承接珠三角的产业转移、岳阳的外向发展;更好地发挥市州中心城市的流通作用和辐射作用,延伸市州中心城市的生产链、生活链、流通链和消费链,以“能量和资源的扩张”带动县级中心城市和中心城镇追赶发展、跨越发展。

(2)发展市州中心城市的次中心作用。深度推进抱团发展,进一步增强“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 “衡阳市+郴州市+永州市” “张家界市+吉首市+怀化市+邵阳市+娄底市”4个“城市团队”协作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新型城镇体系中次中心作用。

2.5.3 进一步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重点城镇。对现有国家级、省级重点城镇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通过规划引导,建立健全优胜劣汰机制,控制重点城镇的总体数量;加强市场化运作,把重点城镇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分批将重点城镇培育成为一定区域内生产加工、商贸物流、文化服务、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示范区,支撑新型城镇体系高质量发展。

(2)大力发展特色城镇。准确把握特色城镇的发展趋势、方向和规律,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特色城镇发展中长期规划,科学合理布局特色城镇,促进特色城镇发展,重点关注地域特色、产业特色、文化特色、民生特色;围绕特色发展,制定一系列特殊扶持政策,用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机制、新平台载体广泛积聚人力、物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呈现特色城镇在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展现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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