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控股股东对行权企业风险承担的行权效应、影响边界与传导路径

2021-01-22 02:38:26符号亮
经济与管理研究 2020年12期

符号亮 丁 杰 袁 鲲

内容提要:本文基于沪深市场上市公司数据,检验非控股股东行权对企业风险承担的行权效应、影响边界和传导路径。研究结果显示,非控股股东积极行权降低了企业风险承担水平,行权效应显著,尤其是对于行权成本与行权收益相对接近的企业而言,其行权效应更为明显。在影响边界方面,对民营、高管纵向兼任、低声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非控股股东行权对企业风险承担的行权效应更强。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可能的作用传导路径主要是非控股股东行权通过抑制第二类代理成本减少了控股股东掏空侵占。

一、问题提出

高风险投资机会可以给企业带来高额回报[1-3],但不能否认的事实是,高风险本身具有更多的不确定性,企业在捕捉更多投资机会的同时也可能加剧财务困境[4]。面对企业风险,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两类股东本应公平承担。不过在既有制度安排和投资者保护薄弱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往往滥用控制权优势掏空公司[5-8],造成两类股东在收益获得与风险承担上面临严重不公平的对待。企业过多地承担风险,使得控股股东容易实施机会主义掏空行为,背后则是在牺牲非控股股东的权益[9]。

非控股股东权益保护一直是监管层、实务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然而现有文献较少关注制度消极效应下的非控股股东自身行权的风险态度,特别是对第二类代理问题与风险承担的具体影响尚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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