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祥海, 吴佩洁, 李林桐
(1.哈尔滨工业大学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90; 2.英国帝国理工学院 工程学院, 伦敦 SW7 2AZ)
“公交都市”的概念最早由美国罗伯特·瑟夫洛教授在其1998年出版的《公交都市》(The Transit Metropolis)中提出,是指一个公共交通服务与城市形态和谐发展的区域,倡导城市公共交通应与土地利用、城市布局、人居环境等因素相互协调、相互促进[1]。在该书中,作者把世界各地的公交都市划分为适应性的城市、适应性的公共交通、有强大市中心的城市和混合型的城市4个类别,并把哥本哈根、新加坡、东京、香港等列为世界著名的“公交都市”。
在世界各城市积极探索并创建“公交都市”的浪潮中,中国政府也积极参与其中,并于2011年起正式启动中国“公交都市”创建的专项计划。该项计划是缓解我国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改善民生质量的重大举措,具有促进我国各大城市可持续化发展、资源集约化、环境友好化的重要意义。因此,本文以我国37个“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第1批和第2批)为研究对象,探讨了我国“公交都市”的政策条例和各城市创建“公交都市”的历程,并重点分析了中国特色“公交都市”的典型特征,可为评估我国“公交都市”政策的成效提供参考。
为积极应对大量机动化出行给中国城市带来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资源消耗等挑战,2011年我国交通运输部在《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2]中首次提出选择我国30个城市开展“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以贯彻落实国家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