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旺辉 曾颖 黄培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
前言:随着当前我国保险业各类经营公司主体的逐年不断增多,各类型保险经营公司之间的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文章从如何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现象、分散经营风险等多个角度,从理论上深入论述了人身保险业务承保中可能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以及核保业务的特殊重要性等等,希望本文能够为今后我国的核保保险事业发展提供一些帮助。
近几年来,保险市场恶性竞争日趋激烈,各地的保险公司竞相要求加大保险核保人身险金融业务的技术开拓创新力度,人身险核保业务虽然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但保险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与市场恶性竞争将会使承保人的风险日益突显,所以目前现在我国的人身险核保业务承保中还存在着很多的承保风险,本文的框题就将对这些承保风险问题进行逐一调查分析,希望其中能促进我国核保保险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一些帮助[1]。
一般来说,企业的个人保险业务需求往往具有多方面和多元化层次的,为此,各被保险人必须充分利用多款保险产品设计一套综合的承保业务方案,如果承保方案不合理,将会带来巨大的保险承保业务风险,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三个主要方面:一者就是企业个人保额保险过于集中,不能使其得到有效分散;二者就是寿险保障业务范围过于广泛,使保险赔款大幅度的上升;三者就是保险费率价格下浮幅度大,致使保费严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