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健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武汉 430072)
我国政府一贯重视“三农”问题和农村工作。相对于城镇化发展进程,近些年的乡村建设明显滞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推动农村现代化发展的信心与决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擘画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作为农村自治主体的村委会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研究村委会的定位、所面临的困境以及突破困境的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村委会的职能及其角色定位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点,学者们普遍认为准确定位村委会的职能和角色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前提条件。曾学华指出,村民自治组织是参与农村治理的骨干力量,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受到村民自治组织治理能力的显著影响(1)曾学华:《以村民自治创新促进农村治理现代化——基于成都村民议事会创新实践的思考》,《河北地质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钱茜研究发现,在实践中农民对于村委会的性质其实并不关注,但在农民看来,村委会是与其利益息息相关的最重要机构(2)钱茜:《村委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权重构——以上海市城市化撤村为背景》,《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年第5期。。
村委会对农村工作的重要性决定了它必须切实履行好职责,发挥应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