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洪莉 朱德全


[摘要]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取得数额稳步增长、模式渐趋成熟、管理走向规范等成效的过程中,项目制的贡献不容忽视。但项目制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中的效用限度仍有显现,项目制“专款专用”原则,束缚职业院校的经费自主权;项目制“择优立项”原则,触发职业教育发展的“马太效应”;项目制“短期资助”原则,导致职业院校项目实施断裂。因此,项目制再升级成为新时代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改革的必需。为此,未来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改革可以通过放管适宜,以扩容项目制的经费使用空间;通过破旧立新,以提高项目制的资源配置效益;通过刚柔并行,以完善项目制的验收考评标准。
[关键词]项目制;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作者简介]彭洪莉(1996- ),女,重庆人,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在读硕士;朱德全(1966- ),男,四川南充人,西南大学教育学部部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 400715)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9年西南大学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重大课题“新时代国家教育政策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之子课题“职业教育政策实施情况调查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SWU2020003,项目主持人:朱德全)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1)01-0029-08
在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视域下,项目制作为治理手段之一得到广泛运用,其目的在于“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强化职业教育质量效益”①。在职业教育领域,项目制主要作为国家进行财政转移支付的一种方式存在。从应然层面来看,项目制在一定条件下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优化资源配置的优势;但从实然层面来看,基于制度实施的不确定性也有一定的效用限度,可能会产生一些预期外的副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