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素斌
摘 要: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科技信息的不断进步,一些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得以凸显,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层面存在范围过窄以及行为主体认定局限性等问题。文章基于反不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和制度关系,提出相应的完善策略,以实现对社会主体法制体系的健全。
关键词: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关系;保护
一、反不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
从二者的理论关系来看,主体对知识财产的专属性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主要表现。国家为促进主体进行知识创新,保障市场经济主体合法知识权益。主体提托创立的知识权益享受由此带来的竞争优势,其在法律体系上具有相对明显的垄断性权益特征。从私法领域来讲,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市场主体在利益遭受损害时请求救济的一种途径,它赋予市场主体以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一定层面上体现的是权利的救济性,它来派生自原权利。可以说,从理论关系上二者属于就给与被救济的关系。
从二者的目的上来分析,知识产权法致力于对智力创造成果以赋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终止以此保障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二者在目的上具有共通性,都体现在对知识产权主体的智力、劳动以及财产权益的保护,对保障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在原则体现上都具备诚实守信与利益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