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郭立新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互联网技术在此前的十几年,成就的是以线上销售为主要模式的平台类企业。支撑这一成就的商业逻辑是:技术和技术改变的生活方式,改变了消费者的购物习惯,提高了商品在流通渠道中的流通效率。但与此同时,这种流通效率提升带来的市场集中,也扩大了渠道平台的议价权,形成了垄断优势。
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的10—20年,互联网技术在商业上的应用前景将主要体现在数据化技术对上游传统企业,如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的改造上,渠道平台端大数据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则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受到约束。
法律舆论环境、社会激励机制和市场需求都将促进大数据相关的技术,包括物联网技术的投入转向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和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高端服务业。个人认为,这种技术投入的转向将依赖于以下三种需求:
渠道平台垄断的可能危害之一是破坏渠道生态,一旦销售过度集中到平台渠道,其他形态的渠道生存空间变窄,将使得上游供应方更多地依赖下游平台,供需关系的平衡受制于单一的渠道结构会使得供需矛盾相应集中,整个平衡的风险也相应集中。更重要的是,平台单方面效率的提升将使得上游供应商失去议价能力,先是会造成中小企业的生存能力下降,进一步也会影响头部供应商创新能力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