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胡志刚
基于党的十九大关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发展的科学论断,《销售与市场》2018年新年发刊词首倡“美好营销”,并寄望“中国营销下一个10年,走向美好新时代”。这是一个多么令企业界、营销界感到振奋和温暖的营销愿景!然而,三年过去了,中国企业尤其互联网企业的营销实践似乎离“美好”相去甚远,甚至更坏了。2019年以来,笔者多次在《销售与市场》刊文呼吁“构建企业品牌伦理”“防止大企业作恶”,站在这个风云突变、波诡云谲的时间节点,当时与“新商业模式”“新营销范式”相悖的那些不合时宜的言论,如今竟一语成谶。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有一句名言:“人们的品行有的好像建筑在坚硬的岩石上,有的好像建筑在泥沼里,不过超过一定的限度,我就不在乎它建在什么之上了。”借用这一比喻,时下多少占据眼球、把持风口的营销的品行,仿佛真是建立在泥沼里。
1.广告。如今在铺天盖地的广告中,创意恶俗都似乎已经过时了,直接开启“恶霸”和“骗子”模式。
“恶霸”模式:如某乎、某宝、某游、某直聘、某婚纱……重复播放、歇斯底里地喊出品牌名字,简单、直接、粗暴。而且,这类广告往往投放在电梯间。广告主可谓深谙封闭式媒介渠道的强制性!
“骗子”模式:如“一家三口围坐在餐桌前,再精打细算也要给女儿一个像模像样的生日。”“我害怕的,是我的世界,只有两点一线。”“用我请客做东有面子,轻轻松松下月还。”这最大的骗术,就是构造一个伪平等感,为此不惜摧毁整个社会的道德价值和稳定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