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学斌 裴正强
(1.北京奥城五合置业有限公司,北京 100029;2.招商局集团交通物流事业部,北京 100085)
2012年3月2日,一艘散货轮在南京某船厂修理交付过程中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导致4人死亡、3人轻伤,并造成船舶建筑不同程度损坏。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燃油废气组合锅炉的安全阀被盲封和主蒸气阀被关闭的情况下进行调试,由于未发现压力、水位信号取样显示失真和报警联锁装置失效的故障,致使锅炉在经过近2个小时的燃烧后发生超压并产生热爆炸。
这起船舶锅炉爆炸事故的损失是非常严重的,教训极其惨痛。事故也反映出船舶锅炉危险因素复杂,航运公司辨识不全面、管控措施缺位等问题。为防范船舶锅炉安全事故发生,本文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对船舶锅炉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进行分类、分析辨识,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建议。

火灾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船舶锅炉一般采用燃烧重质燃油作为加热源,燃油在输送加热过程中容易发生泄露,如果泄露到船舶柴油机排烟管等高温设备上或者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火灾事故;部分船舶锅炉热媒采用导热油,导热油泄露至炉膛内或在锅炉对外输出热能管路上发生泄露,会诱发火灾事故发生;输油管静电聚集,维护检修期间的擦机布、油棉纱、木屑等可燃物堆积和失控等也会造成火灾隐患;在锅炉检修过程中,由于气割、电焊等明火作业操作不规范、或者安全检查不到位等原因容易引发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