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正富
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截至2019年,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田横镇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82家,其中省级示范合作社2家,青岛市级示范合作社4家。在对合作社规范管理时,笔者发现有的合作社编制的财务报表存在一些问题。
1.没有按照规定程序编制财务报表。笔者发现一个合作社2017年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查找原因,是合作社没有按照规定程序编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中漏填了当年计提的盈余公积40333元。
2.对应相等关系的项目不相等。有一个合作社编报的财务报表,其《权益变动表》中资本公积年末余额与《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年末数不一致。还有一个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表》中提取盈余公积56842元,而《资产负债表》中盈余公积年初数和年末数差额为39961元。经核查,合作社本年度没有将盈余公积转增股金,也没有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资产负债表》中的盈余公积填报错误。
3.盈余分配不符合规定。有的合作社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盈余返还,将当年盈余提取盈余公积后,全部作为未分配盈余留存。如一个合作社2018年盈余772620元,提取盈余公积154524元,剩余618096元作为未分配盈余入账,没有进行盈余返还和分配剩余盈余。还有一个合作社应付盈余返还数额太少,其2019年实现盈余666083元,年初未分配盈余23866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133217元,其可分配盈余556732元,计提了应付盈余返还160000元和分配剩余盈余100000元,年末未分配盈余296732元,这个合作社2019年应付盈余返还低于其可分配盈余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