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娟,王 强
(1.山东省立医院,山东 济南 250021;2.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1)
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供需理论出发,发现居民医疗服务有效需求不断释放,供给侧改革相对滞后难以满足突然释放的医疗需求[1]。我国于2009年4月向社会公布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逐步改变公立医院补偿途径由政府、医疗收入和药品加成改为政府投入和医疗收入两方面,取消药品加成,理顺医疗服务的价格,改善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降低卫生总费用,保障公立医院公益性。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公布,北京5家医院开始试点取消药品加成,并收取药事服务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标志着县级医院开始取消药品加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等文件出台,开始推进各地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取消药品加成。在2017 年 12 月召开的“全国医改传播高峰论坛”上,国务院医改发言人明确表示“我国所有的公立医院已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
方案的制定主要考虑的因素就是医院补偿由三方改为两方,药品加成取消带来的资金缺口如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