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飞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无锡 214153)
党政共同负责制是党和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它是指以高等学校院(系)党委(党总支)为政治核心,以院(系)院长(主任)为行政负责人,班子集体领导,党政密切配合、协调运行、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落实好党政共同负责制是确保新时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力顺畅贯彻执行的根本,是确保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前提,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二级院(系)具体落实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五大职能的基础。
研究任何社会事项基本都绕不开价值判断,但价值判断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特定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指向及决策部署为依据。高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也存在特定的历史发展与变革阶段特征,具体表现为四个阶段。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最初的十年是中国由积贫积弱逐步走向民殷国富的历史阶段,包括大学教育的旨归在内,社会各项事业的推动与发展都在围绕实现现代化展开。1990年4月,中组部、中宣部和国家教委党组三部门在京联合召开第一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接见全体代表并与部分代表座谈。由此,党中央对高校党组织,特别是对直接履行育人职责的二级院(系)党组织功能和作用的发挥开始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