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形式求变的误区

2021-03-08 06:40□白
文学自由谈 2021年5期
关键词:斯特恩序言志书

□白 草

近年来长篇小说形式上出现了一个特殊现象,迄未引起注意。

小说形式的变化,多源自作家自觉的文体意识,故而可视为内在的、审美意义上的实验或实践。然而,检视一些小说文本在形式上发生的变化,则全部表现于外在技巧和技术层面,与内部结构、内在逻辑无关。这种求变现象或许反映了作家对真实性的焦虑,亦即为证明自己的作品更加真实、可信,引起读者阅读兴趣,便在外部形式上作醒目、显眼的变动。

将这些变化归纳起来,大略可有四类。

第一类现象:单纯在序言、章节顺序上做文章。其方法之一是故意颠倒而为之。比如,改变序言与正文的结构关系,序言所占篇幅、字数远超正文;这方面,刘震云的长篇小说《我不是潘金莲》(2012年)可以为例。再如,将正常章节的顺序反转过来,不从第一章第一节为起始讲述故事,而是以倒数序号安排章节,并且一直倒数至“0”。这方面,可以马原的长篇小说《牛鬼蛇神》(2012年)为例。

《我不是潘金莲》仅三章,第一章序言,有一百零七页;第二章仍为序言,一百六十二页;第三章正文,十七页。按故事情节以及大小事件,小说其实只有两章,即,第一章序言,第二章正文。把序言分割为两章,且序文篇幅远超正文,畸轻畸重,这在当代文学史上,往前看无先例,将来恐怕亦无人再勇于试验。作家解释道,序言和正文的颠倒“符合生活的逻辑”,“生活的逻辑会导致政治的逻辑”,最后出现一个“逻辑反转”(《刘震云谈新作〈我不是潘金莲〉:“我是中国最绕的作家”》,《海南日报》,2012年8月20日)。考其内涵及意图,实为两截:序言部分,女主人公因丈夫假离婚而四处告状,民冤;正文部分,无辜县长受牵连丢了官位,官亦冤。两相比照,民冤,官更冤。所谓“逻辑反转”,指官之有冤而无处可诉,这才是真正的冤,是小说的主要意图所在。如何表达此种冤?用少量的十七页篇幅,足可以少胜多,从而聚合起读者注意力:县长罢官后开饭馆,烧制了一道享誉县城的“连骨熟肉”菜,食客满座;然而,一派市井烟火气,终难消其凄凉之意。只是那已失去了形体比例的文本,犹如一顶大帽子下面,站着一个小小人儿,嘤嘤地向人诉说着天大的枉屈。

刘震云此前发表长篇小说《一句顶一万句》(2009年),章节安排上就引人注目:目录;第一章/前言:出延津记;第二章/正文:回延津记。将前言放在第一章,虽不合现在书写惯例,倒也不算大误;当年《阿Q正传》第一章即是序。可是把“正文”二字特意标示出来,就是蛇足之添了。一部只有前言和正文的小说,也无须用章来标示,这反映出作家早就试图改变序言和正文的结构关系。只是此事难可为、不可为,正如《史记》所说,“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改变序言与正文关系,犹如鞋帽倒置。《一句顶一万句》出单行本时,最终改为“上部”“下部”,这就等于自承初刊时章节的安排是无谓的,没意义的。

马原的小说走得更远,将章节顺序全打乱了。为直观起见,抄录其中两卷题目如下:卷0:第三章 大串联;第二章 革命;第一章革命之外;第〇章 金钱或离情别绪。卷1:第三章 吊罗山鬼魅;第二章 再见李德胜;第一章 天堂岛罡风;第〇章 生命的徘徊特质。

章节题目上的倒写,至少须指示着一个浅层次意图,即正文内容也相对呼应并且顺应;时序、叙述方面,则要表现为倒叙形态。奇怪的是,正文叙事竟然规规矩矩地顺着往下说,以卷0为例,它并没有像倒置章节序号所提示的那样,让读者相信将由当前时态进入过去时代,溯洄从之,而是相当老实地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大串联”开始,一路顺延下来,写到眼前即二十一世纪时作者对“人的问题”的思考,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云云。还有一个明显的矛盾:小说章节序号倒置,而卷数又按正常顺序逐次排列,从卷0到卷3,中规中矩,这种设置法在当代文学史上也是绝无先例的。一顺(卷数)一倒(章数),交错在一起,表面上煞是好看,然而这样设计卷数、章节,作者究竟要传达出一种什么样深层的意味呢?殊不可解。还有“卷0”“第〇章”这种表示法,再三思之,不知何所据,又当何所指?按照常识,“卷0”“第〇章”便意味着此卷、此章是不存在的。

以阿拉伯数字“0”标示章节者,不独马原。绿妖的《北京小兽》(2012年)共三部,第一部由“0”为起始,第三部以“0”收尾。吴亮的《朝霞》(2016年)也是从“0”开始,到“99”节。若问《朝霞》共有多少节,是九十九节,还是一百节呢?这种标示法蕴含着怎样的思虑?是否正确?

章节序号的设计和设置,在小说文体中,有时候既是技巧,有时又不仅仅局限于技巧,它反映着作家的文心和深思。外国作家拿章节大做文章的,首推英国的斯特恩。斯特恩那本被誉为奇书的长篇小说《项狄传》,凡七卷,每卷章数不等,其中第四卷有意缺第二十四章,但在印刷时又保留十页空白纸面。第九卷第十七章终了,直接进入了第二十章。读者一定心生诧异,莫非第十八章、第十九章又丢掉了?一直到第二十五章开篇,作者斯特恩才要求道,我们必须回想前面空白的两章,不管读者诸君怎么骂作者是傻瓜、笨蛋、二百五,怎么高兴怎么骂,作者只希望给世人一个教训——“让人们用自己的方式讲他们的故事吧”。然后,顺着往下看,赫然标示着“第十八章”“第十九章”!原来作者把这两章内容整体挪移到第二十五章了。这个中断了的故事情节是:下士抬手准备敲门,布丽奇特小姐在里面正把手放在门闩上。直到第二十五章开篇,下士一抬手,还没敲门,布小姐就从里面打开了门。这一敲一开的动作,原本只需几秒钟,斯特恩却让二人把手悬在半空,一直悬了整整两章的时间和距离,才让其完成。

为《项狄传》作序的詹姆斯·A.沃克写道,《项狄传》的写作看似随意散漫,包括章节上的丢失或挪移,却是作者精心设计的朝向四面八方的“漫游”,“观念组合原则”才是小说重要的结构手法。斯特恩不会一味讨好读者。他一面给读者快乐,一面却“极力地戏谑读者”;读他的小说,要与欢笑结合起来,读者因此而变得聪明起来,成为天底下幸福的人(《项狄传》,蒲隆译,第35—36页、第55页,译林出版社,2006)。俄国著名文论家维·什克洛夫斯基说,斯特恩移动章节、颠倒位置,就是为了让读者惊异,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这反映了人们至今还未全然认识清楚的斯特恩的真谛:“斯特恩的确是个形式复杂化的作家。首先他放弃了陈旧的结构法,其次,他更接近地认识人的本质。”(《散文理论》,陈宗次译,第237页,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7)

一个作家,要是读了斯特恩的小说,倘无某种深思熟虑的观念和意图表达,那么,他在章节安排上大概会老老实实地“仍旧贯”,少玩或不玩花样。

第二类现象:小说形式运用了正文加“注释”的写法。采用这种形式的作家,明确表示小说正文为主要内容,是必读部分;注释部分,可读可不读。这方面的例子,如乔叶的长篇小说《认罪书》(2013年)。

《认罪书》于文体形式上,假托一个身患绝症的80后女性,生前将一包关于自己当二奶,且与官员兄弟俩乱伦经历的文字材料,交付作者,任其处理。小说的基本结构,由人物自述、自注与作者所加的“编者注”组成。主人公所作自注,“和标准意义上的注释有很大差异”,只是为了表示对逝者的尊重,原样保留。作者所加注释,针对的是其中“专业词汇和地方方言”,以方便读者理解。作者自我赞许道,这些文字既是小说,又是真实的自传,“如果这是个自传的话,那就是个很特别的自传;如果这是个小说的话,那就是部很特别的小说”。作者自甘居于加工者、修饰者地位,充当“编者”角色。

《认罪书》的疏漏处至为明显。采用注释形式,至少须依循注释规则,熟悉对象,才好作注。可收到材料的作者并不了解材料的主人,仅凭想象就可作注吗?此为疏漏之一。材料的主人,一个没有写作经验的普通职员,只管写下心中的忏悔就可以了,哪有写一节文字便作几个注释之理?此为疏漏之二。一部由材料与注释构成基本框架的小说,注释的真实性已经令人生疑了,其整体结构则有欠牢固,虽然《认罪书》注释仅占一小部分。

一般意义上,注释针对难懂的内容,形式上则居于正文页底或文末。学术著作中,除了黑格尔《小逻辑》敢大模大样地把注释(贺麟译为“附释”)与正文并置,很少有例外。作者明白这个规则,所以预先声明注释文字可读可不读。把注释引进来,与正文并置,很可能会引发形式上的变革,某种程度上会改变阅读方式。实际情形是,作家写下的注释文字,依然属于情节的一部分。既为情节不可或缺的部分,为何不精心酌取、裁剪,经之营之,非得把一个整体打成两截不可?

原本要以注释形式引起格外注意,可注释处于次要的、从属的地位,无形中会让读者产生轻忽之意。

第三类现象:小说形式中引进与文学距离很远的其他学科形制。如用“志书”形式创作的长篇小说《炸裂志》(2013年),以“卷宗”形式写作的《吾血吾土》(2014年)。

志书本身无文学性可言,与文学也向未发生过多少关系。现在《炸裂志》把志书形式直接套用在小说文体上,并在“主笔导言”中借叙述者之口表达:“写出一种新的史志来,使那种典史志书不是死在书架上和书库里,而是活在读者的手里边。你们要忘记你们是在读志书,而是在读世上最好读的一部人物、都市之传记。”假定读者真的相信作家创造了一种文学史上从未有过的新文体,即所谓的志书小说,那么,读者定会从虚构世界中欣赏到真实的山川风物、地理沿革、民情风俗、政治事件、仁人志士、烈女孝子——这些可是志书的专利,定会一新读者耳目。然而,小说并没有提供此种内容,仅是借志书形制,写了一个依靠非正当手段致富的村落,如何渐次发达并扩张为新兴城市的过程。若将志书形式取消,还是一部小说。

小说是一种具有相当包容性的文体。米兰·昆德拉说过,“小说的形式几乎是无限制的自由”,能够容纳、消化一切东西。在评述布洛赫关于小说“合并能力”的观点时,昆德拉写道,“小说具有非凡的合并能力,……小说的特点正是包容其他形式”。当这些“其他形式”进入小说文体后,经过一个充分的文学化过程,小说内部也因此而发生一些程度不同的变化,“导致对小说的形式进行深刻的改造”(《小说的艺术》,孟湄译,第62页、81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据此可推导,那些不能被小说“化”掉的形式,会被小说排斥掉;志书即是。志书的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即资治、教化、存史(来新夏《邃谷文录》第1卷,第635页,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小说的虚构功能和批判精神,与志书的实用功能显然处于对立状态,二者间基本上没有同质因素。

范稳《吾血吾土》以五个卷宗结构小说,连缀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不同时段有关主人公的材料,包括个人交待材料、家书、布告等等。作者借重卷宗形式,内容却全是虚构和想象,似乎忘了卷宗的性质——这些文件的历史真实程度,决定着情节的深广度。比较之下,《吾血吾土》中如此珍贵的材料,依据其性质,有一部分甚至可说绝无解密可能,究竟从何种途径获得,书中只字未提。对一部意在以材料取胜的小说而言,材料的独一性已占得先机了,拿卷宗套在小说身上,就是为了增加小说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卷宗,说到底就是一包需要艺术加工的文字材料。既要艺术加工,又要保持材料的原始意味,对作者来说,进退失据,难乎其难。

以志书、卷宗、材料等作为小说形式,其实都是某种写作策略和手段。不知作者是否考虑到,有些被借用的形式如志书、词典等,本身有其悠久、深厚的传统,乃至内在生命;当被强行挪移时,它们会反抗,有排异。反过来设想一下,一部志书,假如借用了小说形制,那会是怎样的形态?

第四类现象:拿古典文学的某些做法,运用于小说的章节、结构中。比如,唐朝晖的《折扇》(2016年)用了杂剧手法“折”,周大新的《预警》(2009年)则用了“阕”。

《折扇》描写了南方一种特别的“女书”文化,形式上为“第一折”“第二折”等,共五折十三章,每折所含章数不等。初见“第一折”这种表示法,读者或许会首先想到,作者定是借用了杂剧结构法。元代杂剧剧本的结构形式,一般为一个楔子加四折,也有少数剧本为五折或六折。折,即是一个段落。“一折相当于现代话剧中的一幕,但不限于一时一地。每折戏有相对的独立性,其曲牌必须属于同一宫调,联成一套,并需一韵到底,可以单独演出,称为‘折子戏’。”(廖仲安、刘国盈主编《中国古典文学辞典》,第1030页,北京出版社,1989)折,是情节单位,亦是音乐单位。作者借用这种手法,也会令人产生联想,小说所写内容大概也与音乐、戏曲有关。可是,故事情节显示,所谓第一折等等,关联着小说中的物形象“折扇”,如第二折第五章结尾,“老人拿出一把折扇,上书有信”云云。原来此“折”非彼“折”。

小说标题“折扇”,与正文结构杂剧手法虽同为一个“折”字,意义却是大相背离;并置一处,谬以千里。

“阕”是词的结构形式。词一般分成两段,“称上下片或上下阕”(曾枣庄《中国古代文体学》下卷,第45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有时也称一首歌曲为一阕。作为一种文体结构,阕的特点是形制短小,容涵有限。《预警》三十多万字的容量,分置于上阕和下阕之中,让人禁不住想起《庄子》中的一句话:“褚小者不可以怀大,绠短者不可以汲深。”鲁迅说,长篇小说是一个时代的“纪念碑”,“是时代精神所居的大宫阙”(《鲁迅全集》第四卷,第13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阕”犹如一个小布袋。一个小小布袋子,怎能装得下一个时代的纪念碑呢?

形式上的求变,更深层还与作家内在生命诉求相关。陈平原研究了五四时期小说,发现当时日记体小说、书信体小说等颇为流行,原因即在于此种文体适合表现作家们普遍痛苦、灼热的内在情感(《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第9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这也说明了,小说新形式的出现,确乎有助于激发作家内在的、不能已于言的热情与痛苦,而惯常的形式已不太适宜于充分、尽情地表现。新酒必须装入新皮囊;旧皮囊易破,装了新酒也会流失掉,故而文学上的逐新求变,为必然趋势。倘若缺乏内在生命之感,看似用功,实际并不费力气地仅在小说技术层面下功夫,便以为完成了一部特别的作品,则陷入了一种误区。作品形式上的变化,对今天的创作难说会产生什么影响,仅仅是在形式上尝试求变。尝试的结果,看来此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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