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速裁”,裁出民生幸福路

2021-03-08 09:51王旭之
中国社会保障 2021年11期
关键词:速裁温州市立案

■文/王旭之

“工伤速裁”的探索之路

2020 年7 月,从河南来浙江温州务工的“新温州人”老胡发生了工伤,并回到了老家郑州进行治疗。在治疗期间,老胡因为和单位之间就赔偿事项未能协商一致,于2021 年6 月11 日通过“浙里办APP”,向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了劳动仲裁。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收到老胡的网络仲裁申请后,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在确认短期内无法调解的情况下,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开展“线上庭审”,并于7 月2 日开庭。

由于用人单位在温州本地,单位人员表示要来现场开庭,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用了一方当事人在线、另一方当事人线下的方式展开“线上庭审”。7 月6 日——距老胡申请劳动仲裁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老胡在郑州就拿到了仲裁裁决书。单位见裁决书写明了是一裁终局,也及时支付了赔偿款。

拿到赔偿款后,老胡激动不已:“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处理程序、时间,对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来说极为重要,这边需要钱去治疗,那边还得耗精力去跟单位打官司,真的是费时费力,真没有想到温州的‘工伤速裁’这么给力。”

老胡提到的“工伤速裁”是2021年温州市人社局探索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快速化解,着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改革的新模式。通过搭建速裁机制、打造专业团队、确立专案专办、强化部门联动、开通“云上服务”等方式,缩减立案审批时限、推动案件调解快办、加速工伤裁决赔付,进一步促进便捷维权,实现工伤保险待遇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及该类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的办案时间从以往的60 日内压缩至30 日内。

近年来,随着温州市民营经济的持续壮大,来温创业、就业的外来人员数量逐年加大,劳动仲裁工作面临的压力与挑战也日益增加。据统计,2018 年至2020 年期间,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案件2 万余件,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案件4239 件,占案件总量的五分之一。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多发,究其原因,一是用人单位未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工伤事故多发;二是用人单位存在认识错误,认为给员工参保后无需再承担雇主责任,导致双方产生矛盾;三是用人单位未给员工参保或未按实际工资缴费;四是建筑行业用工不规范,建筑工地层层转包、非法转包现象严重,用工主体和工伤保险责任主体往往不一致,容易引发矛盾。

工伤职工维权也存在一定困难,如大部分工伤职工为外来务工人员,不清楚发生工伤后该去哪里咨询赔偿事宜;部分工伤职工没有委托代理人,法律知识匮乏导致维权艰难;部分工伤职工受伤后回老家治疗,导致调解、出庭困难。

“线上庭审”为工伤职工解忧

柳景珏∕摄

“2018 年,人社部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满足当事人更高维权需求。同年浙江省仲裁院将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提升信息化水平列入今后5 年工作思路。” 温州市人社局局长瞿自杰介绍,在此推动下,温州市人社局积极打造互联网仲裁院,建立了网络调解室、网络仲裁庭,具备了网络调解、网络庭审的良好硬件条件。2020 年对原有的标准化仲裁庭进行改造升级,建立了“线上”“线下”功能相结合的信息化融合庭,为当事人提供庭审模式“菜单式”选择。同年9 月,温州市首个通过信息化融合庭审理的案件对公众直播,吸引5000 余人次点击观看,2000多人次点赞。

通过信息化融合庭,当事人可以选择双方均到现场庭审、调解,也可以选择均通过手机或电脑在线庭审、调解,甚至可以选择一方当事人到场、另一方当事人在线的模式进行庭审、调解。除此之外,温州还开通了其他几项“云上服务”,例如在劳动仲裁智能咨询系统“温小仲”开辟工伤栏目,为工伤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在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漫画释法专栏,制作普法漫画,为群众提供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将工伤保险待遇典型案例制作成视频来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等。

“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2016 年建立了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劳动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等资讯。2020年,又开始拓展微信公众号功能,开发仲裁智能咨询系统,以人机互动的形式答复各类劳动纠纷问题。该系统自推广使用以来,已累计服务3.6 万人次,问题有效命中率达90.24%,解决问题99.59%。”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柳景珏介绍,这些都为“工伤速裁”改革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基础条件。

“线下压限”惠及劳资双方

今年4 月底,温州市一家工程公司的员工朱先生为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送上一面锦旗,他表示:“温州工伤速裁办案的方式方法和速度,已经超出了我原本的认知,我真心地为你们点赞。”

“针对‘工伤速裁’,我们不仅开通了云端线上的包括网络立案、网络调解、网络庭审等各种功能,最主要的是我们在线下进行了全方面的压缩审批时限操作。”温州市人社局副局长庄加灵说,“这是仲裁院特别开通的工伤待遇纠纷维权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工伤职工递交仲裁申请时,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交材料的完整程度分别给予当日立案、容缺受理、移送处理。也就是说,对于符合立案条件、手续完备的仲裁申请,当日即可受理并立案;而对于主要立案材料齐全,只是其他次要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的,也可以先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寄等其他便捷的方式补齐材料;涉及跨区域的仲裁申请时,收件窗口也可先予以接收,初步审查后移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处理,减少了立案的审批时间,也免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麻烦。

朱先生的案例就符合“当日立案”的条件。朱先生在参与公司工程改造项目中摔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与公司协商多次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朱先生只好递交了仲裁申请,并提交了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院看病的各项收费发票等证据材料。由于朱先生提交了仲裁申请和初步证据材料,符合立案条件,工作人员立即为其开启了工伤维权绿色通道,当日予以立案并指定仲裁员专案专办速办。其间,仲裁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朱先生工作的公司于调解成功当日一次性付清工伤赔偿款。从立案至款项支付完毕,仅用了13 天。

“除了压缩立案时限,我们更压缩了审理期限。”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陈德祥介绍,2021 年,温州市建立了劳动仲裁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参保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电子信息查询和相关案卷材料互查、互阅、复印。因此,对于已经进行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工伤待遇纠纷案件,劳动仲裁机构可以在收案后快速查询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相关信息,并立即组织人员安排调解,尽量通过调解促成纠纷化解;对于在规定期限内确实无法调解的案件,仲裁员将及时运用“要素式”办案模式开庭、裁决,确保办案时限压缩至30 日内,满足工伤职工快速获赔的刚性需求。

“与以往办案模式不同,‘要素式’办案模式主要用于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的案件,优立优审、速审快结,立案前先确定案件基本要素,庭审突出争议要素审理,庭审后快速裁决。”陈德祥说,自改革推行以来,温州全市共处理工伤待遇纠纷1012 件,审结592 件,其中30 日内审结占82%。

此外,温州市人社局还联合总工会、司法局等部门,成立由工会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工伤案件专办人员组成的工伤速裁工作室,针对工伤待遇案件启用简易程序处理,根据案件情况灵活确定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并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按照1—4 级、5—6 级、7—10 级分3 档安排专人处理;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在劳动仲裁窗口为工伤职工提供免费咨询和法律援助,推行法律援助即时办理、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多种办理方式。目前,律师团队人数已达百余人,工作时段全覆盖,并实现工伤职工法律援助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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