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忠益 高 峰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矿产资源作为不可再生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战略性矿种更是国家的关键战略资源。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是国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合理干预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对于矿产资源的科学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指导作用。19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以及矿企的监督管理做了具体规定。为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国家在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矿产资源的管理政策,形成了系统有效的政策体系,为我国矿产资源的管理提供了直接工具与关键支撑。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为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政府对矿产资源进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90年代,对矿产资源管理进行市场化改革;21世纪初,大力推进矿产资源规划和整合的集约管理。当今,生态文明建设在矿产资源领域不断深入推进,不同时期矿产资源的政策问题、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具有一定的差别。矿产资源管理政策的变迁是中国矿业政策体系多年发展的缩影,探明其变迁的历程、机理与规律,可以为优化矿产资源管理政策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提供有益的参考。
目前,学术界对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变迁的研究主要分为四个方向:第一,以具体矿种的政策为研究对象,结合不同矿种的特点,探索具体矿种政策演进的逻辑与优化调整的方向[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