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勇
发展农村信贷市场,降低农民融资成本,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是全面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是农村最重要的资源。长期以来,重使用、轻流转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对于保障农民生存权和居住权、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制约了农村土地产权抵押价值的发挥以及农村信贷市场的发展。以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为内容的“三块地”改革以及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有利于扩大农村可抵押财产范围,增加农民和农村的优质抵押品,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贷款规模、防范涉农贷款风险创造了有利条件,为农村信贷市场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其中,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红利的释放有待于农村土地确权和登记制度的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成果有待于转化为立法成果,从而进一步增加农村可抵押财产范围,降低农村融资成本,防范农村信贷市场风险,为农村信贷市场发展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涉农贷款有序增长创造更好的法治和政策环境,实现涉农贷款普惠性与商业可行性的有机结合,推动农村信贷市场不断深化和完善。
产权制度是商品经济和现代金融的基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