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兵
自威廉·鲍莫尔(William Baumol)于1966年开创学科之后,文化经济学就开始其独立发展的历程,在文化经济学的诸多应用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构筑了学科的基本问题框架。特别是2006年,文化经济学界通过集体的努力,撰写《艺术和文化经济学手册》,并纳入爱斯维尔的《经济学手册》序列,标志着文化经济学学科的基本成型并得到社会的认可。而在此之前,著名文化经济学家露丝·陶斯(Ruth Towse)编撰的《文化经济学手册》,则通过学术史的梳理,集中呈现了文化经济学几乎所有具有分量的“建筑物”,从而为文化经济学学科圈定了“城墙”的范围,所有这些都标志着文化经济学已经走向独立与成熟。[2]
与西方相比,我国的文化产业理论似乎缺乏学术自觉性,虽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有学者以“文化产业”之名讨论相关问题,但是这些讨论多是在改革开放背景下文化事业能否产业化的问题。[3]其实,这些讨论本质上是政治问题,即文化的产业化或经济化是否具有政治合法性问题,自然就没有多少学术的厚度。只是到了政治上关于文化产业的合法性争论尘埃落定之后,有关文化产业合理性的问题才呈现出来,学术性探讨才走上正道。这就是为什么罗宾斯在解释经济科学时认为,经济学是关于稀缺资源配置的学问,而应该搁置目的论问题。[4]而向勇教授更是据此以2002年为界,将我国文化产业学术研究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5]对于这个观点,我深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