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在检察机关办案中的应用与完善

2021-03-22 19:01:26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课题组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1年11期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课题组

摘 要:听证制度集中体现了司法为民、参与社会治理、协商性司法等新时代检察制度属性,具有检务公开、程序正义、化解矛盾的重要司法价值。《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出台,不仅契合了实践的丰富样态,且为实践提供规范指引和职权要求。检察机关在听证工作中应当适度限制听证范围、兼顾公正与效率价值、以实质化为导向、尽可能参考听证员意见,进一步解决好听证程序中的经费保障、矛盾外溢、关联机制的良性互动等实践难题。

关键词:听证 程序正义 制度有限性 能动履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司法听证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在检察实践中,检察机关一直不断探索如何依靠群众化解矛盾,通过引人和规范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外部监督,通过听证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和法律监督,以保障程序正义与实体公正。

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由此,检察听证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第三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发言中从厚植党执政政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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