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海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518000)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16年1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这一安全生产领域纲领性文件对推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但是,双重预防机制涉及众多基本概念,概念不明、内涵不清以及缺乏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指导理论和技术标准依然是当前突出问题。
为厘清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指导双重预防机制实践,本文通过相关理论研究,结合双重预防机制创建经验[1],对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等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做了深入解析,提出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方法,以期为双重预防机制的创建提供借鉴和参考。
文献[2-4]给出了国内关于危险源最早的定义,笔者通过研究国内外关于危险源的定义[5-10],发现其本质上区别不大,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8001—2001)[5],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2018年颁布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 45001[11],危险源为可能导致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根源或状态,ISO 45001将“行为”危险源去掉。本文研究中采用GB/T 28001—2001中关于危险源的定义。
“危险和有害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12],包括人、物、环、管4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