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运达,陈燕嫦,施蕊娟,郑锦平,马钳钳,刘水平,权力,罗斌
1.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学系,广东 广州510080;2.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广东 广州510080
随着影像学技术、体外循环技术、材料学及人工智能等多学科最新发展成果提供了更为理想的诊断及治疗手段,心脏外科手术的发展步入了快车道[1]。心脏外科手术具有风险大、技术难度高、手术并发症致死率高等特点,加之患者自身存在心脏器质性病变和心功能不全等客观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往往具有案情复杂、医疗责任归因困难等性质[2]。笔者通过对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2013—2018 年受理的43 例涉及心脏外科手术后死亡引发医疗纠纷的法医病理学案件进行回顾性分析,为心脏病患者临床诊疗、司法鉴定和医疗纠纷防范提供参考依据。
43 例心脏外科手术后死亡案例均来源于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2013—2018 年受理的法医病理学案件。所有案件均经过系统解剖、组织病理学检验及法医毒理学检验后得出明确的死亡原因;诊疗经过详细,病历及其他相关资料(如委托书、影像学资料等)齐全。
收集43 例心脏外科手术死亡案例的住院病历及其影像学资料、尸体解剖记录,分析死者一般情况(性别、年龄)、委托方及医疗机构情况(医院等级信息参照手术发生时医院的公示信息)、临床诊治及手术情况(手术时间、手术类型)、死亡原因及死亡时间(从出现病危症状到宣布临床死亡的历时时间)、医疗过错行为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