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关押已有90天。4月1日,他涉嫌的非法集结罪又被判罪成。
《星岛日报》4月1日称,该案共有9名被告,除黎智英外,还包括乱港头目李柱铭、何俊仁、李卓人、梁国雄、吴霭仪、何秀兰、区诺轩及梁耀忠。他们涉嫌在2019年8月18日参与或组织所谓“流水式集会”,被控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此前区诺轩与梁耀忠已承认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黎智英等7人则选择不认罪受审。4月1日上午9时许,押解黎智英的囚车抵达法院,同案多名被告也陆续到达。李卓人在庭外声称不知道裁决结果会怎样,但即使今日走得掉,仍有多场审讯需要面对。
针对辩方辩称“警方当天没有协助疏散人群,众被告是为了维持公众秩序,才负起责任带领民众离开”,法官回应称,当天新闻视频显示多名被告拉起巨型横幅组成队头,后方逾千人跟随着叫喊口号,却不见呼吁他们从沿途地铁站疏散,或协助他们安全离开,与所谓“流水式疏散”的说法矛盾,可见疏散只是幌子,实际上是一场有计划的游行。而且早在事发前两天,警方就已在记者会上明确表示反对游行,并被媒体广泛报道;各被告显然是自愿及同意拉起横幅组成游行队头,若没有他们牵头,游行不可能成事,因此他们是组织者,“即使有被告沿途没叫喊口号或发言,也不代表他们不是组织者;由于他们一同行事,故应承担相同罪责”。……
环球时报 2021-04-02